西峡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节选)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编制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30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招聘职位及名额见《西峡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8日至7月30日。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西峡县城区一中,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全过程,凡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资格。参加笔试人员于2024年8月3日下午4点到报名点处领取准考证。
笔试
笔试时间8月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讲课面试
讲课时间另行公告。
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公示期间及录用后,因故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若有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4年西峡县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基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节选)
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1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职位表》。
报名方式
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和资格初审都以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3日8:00至2024年8月5日18:00。
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4年8月8日8:00至2024年8月10日9:15期间登录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进入面试,需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验证。
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西峡县纪委组织部 0377-83817959;
监督电话:西峡县纪委干部监督室0377—83817971。
河南省方城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教师公告(节选)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经方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高中阶段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及条件
具体招聘计划及条件详见《方城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教师职位表》。
网上报名
从即日起开始报名。应聘者可将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发送至fcjtj2008@163.com邮箱内,并于2024年7月31日-8月1日到现场确认资格并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8月1日,每日8:00—18:00。
报名地点:方城县释之学校。
考试
1.面试
面试形式为指定教材试讲,每人备课时间为15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笔试人员的确定: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笔试,按招聘职位l: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并列,一并进入笔试。若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的1:5但超过1:1的按实际人数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职位数,不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体检程序。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签订拟聘用协议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学校与其签订拟聘用协议。
拟聘用人员按照《河南省方城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教师工作实施方案》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程序。
优惠政策
(一)按照《中共方城县委、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两个集中”加快方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方发〔2023〕5号)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且签订5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毕业生给予政策优惠。对“985”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20万元,对“211”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15万元,对“双一流”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10万元。同时提供人才公寓或教师公寓。
(二)按照《中共方城县委办公室、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实施“诸葛英才计划”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县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方办〔2022〕38号)有关规定,凡首次到我县教育系统任教,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签订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毕业生,学历层次达到全日制“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自入职后第二年年底,分别按照每年18000元、15000元、12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
符合以上两类优惠政策的毕业生,可同时享受优惠政策。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纳入编制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来源:南阳日报公众号
编辑:王冕 初审:赵林蔚 终审:黄星
教师不是事业编,纪委招的是,都报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