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新京报记者追踪调查发现,国内许多普货罐车运输的液体并不固定,既承接糖浆、大豆油等可食用液体,也运送煤制油等化工类液体。
为了节省开支,不少罐车在换货运输过程中不清洗罐体,有些食用油厂家也没有严格把关,不按规定去检查罐体是否洁净,造成食用油被残留的化工液体污染。
这种情况并不是今年才出现,此前早有报道2015年,湖南都市和经视的新闻节目《真相大调查》记者接爆料称,湖南衡阳、永州等地不少罐车装载强腐蚀性化学品运送到目的地后,为节约成本避免车辆放空回程,会在当地装载其他货物运回。此事过去已经9年多,如果不是《新京报》再度曝光,谁又能想到如此“投毒行为”竟然一直存活。
下面截自网友评论:
A网友:9年前的问题现在才被重新曝光,可见监管漏洞有多大。希望这次能引起足够重视,彻底解决问题。
B网友:勇敢的记者,敬业的记者,为了大众食用安全,坚职履职,做到了职业监督,人民感谢,人民记者。
C网友:很好,好的很,罐车师傅忙完一天的工作,晚上婆娘就拿他运的油炒肉喂一家人...为了节约几个钱省点事,这些人连自己都害了!蠢,懒,坏!
“罐车混用”乱象产生的背后,是国家标准的缺失“罐车混用”乱象产生的背后,是国家标准的缺失。据悉,目前我国在食用油运输方面,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只有一部推荐性的《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其中提到运输散装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车辆。由于是推荐性的国家标准,这意味着对厂家约束力有限。
另一方面,部分食用油厂家把关不严,也是乱象产生的重要因素。部分食用油生产企业,虽然对罐车有“前三次所运的货物为食用油”“载货单上需要填写之前所运货物的信息”“罐体要有 ‘食用油专用’字样”等要求。
但实际上,所谓验罐并不严格。部分厂家并不下到罐里去验,司机只要擦干净泄油口就能过关,有的甚至上传几张照片就行;对于载货单上需要填写之前所运货物的信息,司机也可以随意编造;部分罐车上的“食用油”字样即便存在明显的涂改痕迹也并不影响,更像是走过场。
最终的一切都要上升达到法律监管,违法承担相应责任,有关民生问题需重罚,才可能减少此类事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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