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这部剧一经播出,便受到广泛关注,并引发网上热烈讨论。然而有一个人看了这波剧后如坐针毡,并试图用手中的权利阻止该剧的播放。
这个人就是时任江苏省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的王立科。
他之所以千方百计要阻止该剧播出,因为他发现自己正是剧中的“祁同伟和高玉良”两人的合体。
于是,他找到江苏省委主要负责人,以该剧“严重抹黑江苏政法委队伍形象”为理由,向该领导建议停播该剧,然而这位领导对他说,身正不怕影子斜,只是一部剧而已。
王立科没能阻止《人民的名义》播出,但是在片尾鸣谢单位中,删除了有关江苏政法委系统。
王立科人生履历王立科生于1964年,辽宁北镇人。家中兄弟三人,父亲早年在酒厂当司机,后来倒卖车辆发了财,先后创办多家企业,被人称为北镇首富。
王立科16岁时进入一家招待所,从事烧锅炉的工作,辛苦又没有前途,做了不久他就不想干了。他想当警察,条件又不符合。
1982年,王立科的父亲通过花钱运作,让他进入了进入了北镇县一派出所当民警。王立科的父亲思想比较传统,他想要光宗耀祖,认为只有钱还不行,家族中必须有人从政,这样才是真正的荣华富贵。
在王立科父亲的帮助下,王立科在公安系统一路晋升,先后担任北镇县派出所副所长,县副公安局局长,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到2008年时,王立科已经当上了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
后来再通过巴结公安部副部长孙立军,职位再一次提升,先后担任大连公安局局长,大连市副市长,江苏省公安厅长,江苏省政法委书记。
值得一提的是,2002年王立科担任锦州公安部副局长,不久后王立军来锦州任公安局局长,成了他的直属领导,两人一起共事三年半。两人性格差异比较大,关系很僵!
充当黑社会保护伞,大肆敛财王立科在担任北镇公安局副局长,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时,就曾充当黑社会犯罪组织“大河集团”创始人娄河的保护伞。
娄河早年是赌博机发家的,在王立科还是北镇副局长时,他就开始大肆行贿。王立科在拿了娄河的好处后,对其进行包庇。每当有群众举报娄河时,王立科严厉制止相关人员对娄河的调查,即便省里开展扫黑除恶行动,王立科也会第一时间为娄河通风报信。
同时,王立科还会帮助娄河打击另外一家黑社会组织,削弱娄河的对手,使得娄河的势力迅速崛起。作为报答,娄河多年向王立科行贿高达8000多万。
2008年之后,王立科从辽宁调走,他还特意让娄河去北镇公安局“自首”,然后王立科在背后运作,对娄河不予惩罚。
这样下来,娄河的身份就被洗白了,王立科之前充当娄河保护伞的事迹也就不存在了。之后娄河堂而皇之的从事房地产开发,试图告别过去,但是背后还是离不开黑社会的影子。
娄河只是向王立科行贿的一个代表,多年下来王立科受贿高达4.4亿,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是普通老百姓一生都不敢想象的数字。
值得一提的是,王立科拿出其中的9731万向孙立军送“小海鲜”。
与警花同居在官方公开批判王立科的内容中,可以明显看到“大搞钱色交易”这6个字。
根据知情人透露,王立科在锦州担任公安局副局长时,就和单位内一位长相漂亮的女警好上了,两人同居生活在一起。
甚至,王立科调任大连的时候,还把这位警花给接了过去,在经侦支队给她安排了一个职务。
后来,王立科到了江苏任职,就和这位警花说再见了。当然他也没闲着,又找了一个更年轻的女干部。
走投无路,主动投案自首2021年10月,王立科主动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投案自首。其实在他投案自首之前,他的多名亲属已经被立案调查,走投无路之下,王立科才自首的。
据说,王立科在自首时双腿发软,作为政法系统的老干部,他比谁都清楚自己的犯的罪行有多严重。
经法院查明,从1993年到2020年,王立科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4亿元。
2022年9月22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王立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之后不得减刑和假释,终身监禁。这就意味着,时年58岁的王立科后半生都要在监狱中度过了。
值得一提的是,王立科的哥哥王立维,在2021年也被开除公职,接受调查了。
80多岁的老父亲得知两个儿子都进了监狱,倍受打击,一病不起。
总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不管你的敛财手法有多么隐蔽,只要你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早晚都会被发现。王立科处心积虑打造的关系网,随着他的落马,轰然倒塌。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大贪小贪,社会性了。大家都在骂,但是都把小孩往里边送。
声色犬马,昼夜荒淫,国计民生,罔存念虑。
老色鬼老财迷,一群禽兽败类
怎么现在的警花跟小姐一样了呀?[汗][汗]
这些人要查抄家产罚贪污的三倍,再拎上去武警枪爆头枪毙
这个行业的水太深
害了多少人,造就了多少冤假错案
标题都不对,王力军是谁?姓都给人家改了,这种小编起码常识都没有怎么能做编辑的
应该和小编同居
外表冠冕堂皇,实质男盗女娼,祸国殃民,均是一些人面兽心的畜类!
毙了没
有钱能使鬼推磨… 金💰是真正的魔王~
杀
别报了,
怎么这么多,有没有贪得少些的?
杀
警花真便宜
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