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费有什么用,还不是该干嘛就干嘛?”近日,被“限高”仍能乘坐飞机的新闻再度引发热议,不少网友愤怒的表示,这些老赖一边说还不上钱,一边自己生活潇洒,坐飞机、高铁出行更是完全不耽误。那么这些“老赖”是如何绕过系统库的检查购买到机票、车票呢?
据报道,一些老赖会选择找“特殊”的票务公司替自己购票,而这些票务公司也公然在一些头部社交平台账号中宣传可以为“限高”人员购票出票的攻略和视频。据了解,这些票务公司实则是通过使用护照、境外订票等方式,帮“限高”人员“钻空子”。
知恒释法何为“限高”?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限高”举措包含了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限制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
限制高消费是法律生效的体现,被执行人通过找中介购票属于典型的规避执行行为,严重的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而这些票务公司也不可当做普通“票贩子”,虽然看似是帮助老赖买了一张机票,实则是在变相帮助他们逃脱处罚。
最高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毛立华对此表示,逃避执行、规避执行、妨害执行等拒不执行行为,严重侵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和社会诚信,是切实解决执行难道路上的“拦路虎”,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据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依法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将受到刑事处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可以视情节通过罚款、拘留等方式进行教育、惩戒。
对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等被执行人而言,如果被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司法机关可以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责任。
近年来,人民法院正不断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对交通、民航、出入境等系统也在逐步完善,愿以诚为金,切莫自作聪明,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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