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红楼梦》第七回
文/慌了个张
今天学习了石问之先生著《见微知著·红楼梦文本探》第十四篇红文,是针对他重读《红楼梦》第七回发现的几个问题展开的。石先生坦言,“《红楼梦》文本研究是有很大危险性的,从古至今,我们每每能发现很多以为是文本错了最后却是自己理解错了的案例,从而误人误己。《红楼梦》很多版本异文也就是这样形成的。我想本人也不例外。”我也有这种的感觉,我们比曹雪芹更高明吗?往低里说,我们比曹雪芹同时代的人或距离他不远的那些人要强一些吗?没有这个自信,何敢在关公面前耍大刀、班门弄斧呢?要是这样的认知,那么《红楼梦》就不会有未来,更不会被人们“把玩”两百年还看不到止境。人们读《红楼梦》,曹雪芹是高兴的;专门有人研究式地读《红楼梦》,曹公更得没事偷着乐的。甚至连研读《红楼梦》都搞得人们一头雾水,既喜欢读,又读不懂,这才逐步兴起红学。红学是帮助人们读懂《红楼梦》需要依仗的一根精致的拐棍,倘若它本身华而不实,拄着它读红就会摔跟头,这便是石先生所说的那种危险性,闹笑话丢脸面对于治红学的人来说可不是一件小事。但也不能妄自菲薄,望而却步,那也不是曹雪芹所希望看到的。即便是跌跌撞撞,也不放弃,要努力跟上来,才能看到红学一天天蓬勃而出的曙光。
言归正传。这次石先生指出《红楼梦》第七回中的文字脱落问题,我是认真读了,深入思考了,得出不同的看法,也算是一种切磋。到底真理在谁一边,只有天知道吧。
关于第一处疑似脱落的文字,原文如下:
迎春的丫鬟司棋与探春的丫鬟侍书二人正掀帘子出来,手里都捧着茶钟茶盘,周瑞家的便知她姊妹在一处坐着,遂进入内房,只见迎春、探春二人正在窗下下围棋。周瑞家的将花送上,说明原故。二人忙住了棋,都欠身道谢,命丫鬟们收了。
〔又请周瑞家的代为道谢。〕周瑞家的答应了,因说:“四姑娘不在房里?只怕在老太太那边呢。”……
石先生认为,“周瑞家的答应了”这句,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非常突兀。疑似存在文字脱落。括号内文字,是石先生拟的脱落文字内容。我觉得用不着,补上倒重复了。
惜春没有道谢,因为她还小呢。给凤姐送花,是平儿“命周瑞家的回去道谢。”给黛玉送花,尽管不高兴,黛玉还是叫周瑞家的“替我道谢罢”。那么,迎春探春那么大了,就不懂礼数吗?显然不是,文中也交代她们姊妹是“道谢”了的。只不过石先生看得不准,误以为是她们给来辛苦送花的周瑞家的道谢呢。连平儿(刘姥姥眼中不过是个有些体面的丫头,琏二爷的通房大丫头)都是“命”周瑞家的。作为贾府的二小姐三小姐眼见周瑞家的来,根本没在意,照样下棋。只是在“周瑞家的将花送上,说明原故”后,“二人忙住了棋,都欠身道谢”,这是对送花主人薛姨妈的尊重和道谢,作为有些体面的女仆周瑞家的是受不起的。这一点可与第二十四回贾母叫宝玉去探望生病的贾赦那次对看。
(宝玉)见了贾赦,不过是偶感些风寒,先述了贾母问的话,然后自己请了安。贾赦先站起来回了贾母话,次后便唤人来:“带哥儿进去太太屋里坐着。”宝玉领命退出,来至后面,进入上房。
且看,宝玉来探望贾赦,贾赦并没有站起来,因为他是长辈,不必给小辈行礼的。可是宝玉“述了贾母问的话”,这时贾赦就得“站起来回了贾母话”,这是给贾母行礼,大家子的规矩,可不是对宝玉客气。由此可知,迎探姊妹是给薛姨妈欠身(跟贾赦听贾母的话站起来一样)道谢的。
关于第二处疑似脱落的文字,原文如下:
凤姐儿道:“既这么着,何不请进这秦小爷来,我也瞧瞧。难道我见不得他不成?”尤氏笑道:“罢,罢!可以不必见他,比不得咱们家的孩子们,胡打海摔的惯了。人家的孩子,都是斯斯文文惯了的,乍见了你这破落户,还〔不〕被人笑话死了呢。”凤姐笑道:“普天下的人,我不笑话就罢了,竟叫这小孩子笑话我不成?”
石先生认为“还被人笑话死了呢”这句“还”与“被”之间脱落“不”字。我觉着“不”字加不得。其一,尤氏说话的口气都是陈述性的,句末用句号,也有用惊叹号的(标点当然是后添的)。凤姐则多是反问句,句末用问号。其二,尤氏说的那话,“还被人笑话死了呢”是肯定的,不容置疑的,是百分之百;而“还不被人笑话死了呢”则变成可能的,虽然是极大可能,至多也就百分之九十几。作为妯娌俩人的性格和语言风格不同,原文是好的,加了“不”字反而趋同。
关于第三处疑似脱落的文字,原文如下:
宝玉、秦钟二人随便起坐说话。那宝玉自见了秦钟人品,心中便有所失。痴了半日,自己心中又起了呆意,乃自思道:“天下竟有这等人物!如今看来,我竟成了泥猪癞狗了。可恨我为什么生在这侯门公府之家,若也生在寒门薄宦之家,早得与他交结,也不枉生了一世。我虽如此比他尊贵〔脂批:这一句不是宝玉本意中语,却是古今历来膏梁纨袴之意。〕,可知绫锦纱罗也不过裹了我这根死木头;美酒羊羔也不过填了我这粪窟泥沟。‘富贵’二字,不料遭我荼毒了!”〔脂批:一段痴情,翻“贤贤易色”一句筋斗。使此后朋友中,无复再敢假谈道义,虚论情常。 此是作者一大发泄处。〕
石先生认为“我虽如此比他尊贵”与“可知绫锦纱罗也不过裹了我这根死木头;美酒羊羔也不过填了我这粪窟泥沟”无法构成一个转折关系的复合句。他建议改为:要么“我虽如此〔,〕比他尊贵”,要么“我虽如此,〔反/却〕比他尊贵”。我觉得改得不好,这样改了,对应关系变成:“我虽如此”对应“我竟成了泥猪癞狗了”;“比他尊贵”对应“我为什么生在这侯门公府之家”。这就把宝玉之意弄拧了。对照脂批,“我虽如此比他尊贵”承接的是“我为什么生在这侯门公府之家”这句,加“如此”,是为加重语气,因为与秦钟“生在寒门薄宦之家”差距太大,如天壤之别。与“可知绫锦纱罗也不过裹了我这根死木头;美酒羊羔也不过填了我这粪窟泥沟”完全构成转折关系。“不过”就表示转折,前后反差巨大。“这侯门公府之家”表面上看光鲜亮丽,锦衣玉食,实际上内囊已经烂透了,还不够叫人瞠目结舌吗?宝玉是真实在,毫不虚伪。
关于第四处疑似不通的文字,原文如下:
我因上年业师回家去了,也现荒废着呢。家父之意,亦欲暂送我去,温习旧书,待明年业师上来,再各自在家亦可。家祖母因说:一则家学里子弟太多,生恐大家淘气,反不好;二则也因我病了几天,遂暂且耽搁着。
石先生认为,“一则”部分的内容,是贾母说的;“二则”部分的内容,则不是贾母说的。所以把“家祖母因说”放在头里不妥。我认为,这么理解是不对的。宝玉是尊重长辈的,贾母是他心目中第一位的人物,他不可能把贾母的话和他的话混在一起说,那样不符合大家子说话的规矩。且看他受命去探望贾赦就知道,述了贾母的问话,再行自己的礼,决不能混为一谈的。而且前面还有“家父之意”,他引用“家祖母”的话才是挡箭牌和护身符。说白了,上学本就不是宝玉秦钟自己的意愿,完全是家长的意志,违拗不得罢了。
再者,“一则”“二则”的表达方式,还有别的例证。如第三十四回,宝钗跟袭人说:“就是我哥哥说话不防头,一时说出宝兄弟来,也不是有心调唆:一则也是本来的实话,二则他原不理论这些防嫌小事。”再如第三十六回,贾母交代贾政的亲随小厮:“以后倘有会人待客诸样的事,你老爷要叫宝玉,你不用上来传话,就回他说:我说了,一则打重了,得着实将养几个月才走得;二则他的星宿不利,祭了星不见外人,过了八月才许出二门。”他们都这样,宝玉偏那样?
此篇,我也是冒着危险的。不过,错了再改,还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