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谭涛 通讯员 曾亚军)因连日暴雨,湘江湘潭段水流量增大,水位上涨至警戒线(38米)以上,为确保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决定,自7月28日18时起,对湘潭辖区全线通航水域实施禁航。
禁航通告明确,禁航水域范围内船舶必须在7月28日18时前选择安全地点按规范要求系泊或锚泊,并加强值班值守,防止船舶走锚;禁航期间,禁航水域禁止除抢险救灾船舶、现场警戒船艇以外的船舶、排筏航行;禁航水域有执法船艇巡查,各船舶、排筏必须服从现场指挥。禁航解除时间为警戒水位(38米)以下,不另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