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有没有权利没收电动车?这个问题你怎么看?

海宁的风 2024-08-30 11:17:46

孤家对法律的知识不是很多,特别是对交通法的知识也有些缺乏,对于这个问题也穷尽脑汁,翻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常识来看,电动车属于国民的私人财产,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涉及公民财产的法律,电动自行车均属于公民私人财产的范畴,那么其处分权由电动车主人决定,他人无权处分,包括交警也无权处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266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私人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为法律范畴内的私人财产提供了一个保护基础。

我国《民法通则》和《物权法》对公民个人财产的范围也都作出了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公民可以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由此可见,私人的电动车属于法律保护的私人财产,公安机关包括交通警察无权给予没收。

经过法律法规对私人财产的定义和保护的范畴,我们再回归到“交警有没有权利没收电动车”这个问题,显然已经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交警没有权利没收电动车。

那有些人会说,交警在交通执法中,有的时候会因为车主的违法行为而对电动车、甚至对汽车做出一个扣留的行为,那这属不属于没收呢?这个其实与没收有很大的区别,暂扣与没收是两个范畴,暂扣不等于没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警察在其执法过程中,确实是有权对存在违法行为的机动车进行暂扣处理,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未提及交通警察在执法时可以没收车辆。因此,交警没有权利没收无证驾驶等有违法行为的电动车,只能做暂扣处理。

交通警察的工作职责是维护交通通行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警察们在工作中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或者做出暂扣车辆处理,但此处需要提示的是:做出暂扣处罚并不等同于没收,“暂扣”的真正含义是“暂时扣留”,当涉事电动车及其他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在处理完相关违法事宜后,是可以取回的。而没收,则意味着涉案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被彻底拿走、且不会返还。‌

另一种情况就是,当交通警察在执法中发现涉案电动车是赃物,那这也不是说作为没收处理,而是需要在案件结案之后,把涉案电动车发还给原车主。

1 阅读:103
评论列表
  • 2024-08-30 12:42

    虽然没有权利没收,但是有权扣押,送停车场一天费用二百,十天就是车本钱,二十天就找你还债了

  • 2024-09-06 07:49

    那是人民币,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