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2024年是《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中期评估年,厦门市海沧区对照《行动计划》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强化协调协作,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持续提升全区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创新监督机制,探索提质增效新路径
海沧区在厦门市建立行政执法工作会商机制,印发《海沧区行政执法工作会商机制》,司法行政、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管理、大数据管理以及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组成,形成行政执法工作会商研判、行政执法信息互联互通、行政执法监督互促互进的工作格局,凝聚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合力。
同时,制定《海沧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方案》,明确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构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依法规范开展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推广应用“闽执法”平台全程用、全覆盖、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六大任务,不断探索行政执法监督新途径,改变单纯个案监督模式,为类案监督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常态长效,规范化执法持续发力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了被挂靠的公司应承担挂靠车辆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后果。海沧区城市管理局在本案确认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思路及经验,值得参考借鉴。”这是案卷评审专家资深律师对入选《厦门市行政处罚典型案例选编》“福建省某某公司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案”的点评。
执法质量到底怎么样?本执法部门年度报告说了不算,交由执法案卷评查决定。近年来,海沧区坚持实施系统化执法案卷评查,逐年提升抽查比例,积极组织实施区级评查,认真参加省、市级评查。
今年年初,根据2023年执法案例总数,随机抽取80件案卷参与评查,案卷优秀率97.5%。对于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送归集反面典型案例。加强评查结果应用,根据行政执法重点工作进行细化认真落实,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完成整改。
同时,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行政执法人员清理、行政执法事项梳理等工作,全区26个行政机关、6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4个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组织均完成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制定工作,并公示海沧区行政执法主体名单,接受社会监督。把执法信息公示在“阳光下”,把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社会公众全方位监督,防止执法“懈怠”。
规范执法的关键是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海沧区规定新申领执法证人员必须完成60学时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后方可参加执法证申领考试,执法证申领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2024年以来,全区有47人通过行政执法证申领考试并取得执法资格,通过率100%。
为适应全社会法治化建设不断深入新形势,对已经取得执法资格人员,海沧区司法局牵头展开各类法治培训,今年组织全区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班、“闽执法”平台应用培训等各类综合执法培训5场、参训执法人员333人次,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强化行政执法人员队伍能力建设。
变革创新,以法治优化营商环境
日前,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组织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海沧公安分局、海沧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进岛加油站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只进一次门,就完成了对加油站的安全生产、成品油零售经营情况、消防安全等多项检查。
海沧区创新行政执法方式,高效统筹监管执法资源,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片区联合执法等机制。
如何能让“单兵作战”转为“多跨协作”?海沧区制定了全区“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工作计划,梳理“综合查一次”事项8项,涉及17个部门,推进行政执法“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就到位”。同时制定片区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统筹全区范围内4个街道及4支区直部门所属执法队伍,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配备执法装备,降低检查成本、减少市场干扰、优化监管效能。
为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更加有效监管过度执法问题,海沧区推进全区各行政执法主体全面应用“闽执法”平台线上办案,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全区专题工作推进会,加强对执法数据的统计分析,着力实现行政执法“全流程可回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来源: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 人民网
责编:黄慧儿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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