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悬赏公告!

记录邹城真善美 2024-09-04 13:02:35

邹城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申请执行人马淑超与被执行人徐宁、杨肖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7)鲁0883民初583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已立案执行,执行案号:(2024)鲁0883执恢371号。因被执行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马淑超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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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徐宁,男,汉族,1983年8月15日出生,住济宁市兖州区兴隆庄兴隆路88号兴隆矿小区东区2号楼4单元601室,公民身份证号码370882198308154275。

被执行人:杨肖,女,汉族,1983年8月27日出生,住邹城市龙山北路1599号9号楼3单元402室,公民身份证号码37088319830827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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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依据

邹城市人民法院(2017)鲁0883民初5834号以及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鲁08民终6048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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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的

125000元及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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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金额

凡提供被执行人徐宁、杨肖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奖励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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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方式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17553707280

联系人:孟法官

特此悬赏公告!

来源:邹城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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