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卑拓跋部:“南迁大泽”的动因

雨筠看国际 2023-01-07 00:50:06

从石刻祝文“聿来南迁”“光宅中原”已经说明说明鲜卑先祖有过“南迁”的史实,而《魏书》也有“自后南迁,其地隔远”之记载。找寻足以“兴建都邑”,同时又适合鲜卑拓跋部发展的生存空间成为其迁徙的根本原因,从建都邑亦可推知嘎仙洞一带己是不适合于发展。迁徙是游牧民族最大的一个特征,其特征使游牧者不断迁徙、不断发展,去寻找更加适合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经济原因

拓跋鲜卑人离开大鲜卑山时己经是“统国三十六”的大部落,其迁徙的时间不会很短,众多的人口情况下,也许是分开一批一批迀徙,所迁徙的方向可能向西可能向南,可能前者迁徙到食物丰满的地带后,后者得到消息,便跟其路线行进,周而复始人口必然再次增多,容纳不下又不得不继续迁徙。

如此,一批一批走出了深山,遇到了呼伦贝尔草原上遗留下来的匈奴人和平共处并且通婚。拓跋鲜卑即使到了“大泽”一带,也可能逐水草而徙,迁徙到某地之后也不会停下脚步,还是会不断的迁徙,因为他们通过匈奴人学习到了新的生活方式一游牧经济。

故而史书所记载“厥水土昏冥沮洳也可能不像陈可畏先生所说的是为嫩江下游地区的沼泽原因,而只是“南迁大泽”后他们认为该地区如此而己。王铭珂先生认为,游牧者的迁徙,首先来自于其主要财产一牲畜,且这些“财产”均可以随意驱赶。

其次,来自于其经济生产过程不固着于土地资源;第三,来自于游牧者的作物可即食即用,无需存储。生存于物质资源不确定的状态下,这样的迁徙力是必要的。自然生态环境的变化特别是发生自然灾害也是游牧民族迁徙的重要原因之一。

竺可桢先生在《中国五千年来气候变化的初步研宄》一文中论述了公元初年东汉时代到公元600年期间的气候变化一我国气候的第二个寒冷期,最冷为公元3至4世纪,此后逐渐减弱,因气候的干冷化许多湖泊沼泽逐渐干枯消失,游牧民族生存条件遇到挑战,生活环境艰难,被迫迁徙。

拓跋毛所在时期大概为西汉时期,毛之后到推寅中间隔了五代,分析来看那个时期的气候恰逢竺可桢先生所述的第二个寒冷期。可见气候对拓跋鲜卑的南迁有重要的影响。尽管在兴安岭地区獐、狍、野鹿等野生动物资源丰富,但大兴安岭嘎仙洞附近一带林区却不具备发展游牧的条件。

并且由于这里气候寒冷,随着生产力及人口的增加,相对固定数量的猎物必是供不应求。如此的经济条件、环境因素是拓跋鲜卑从大鲜卑山南迁至呼伦贝尔草原的重要原因之一。

政治原因

在原始的游牧部落里,酋长的主要任务就是凭着自己的经验和远见,计划并指导族人到资源更加丰富的区域游牧狩猎,才能维持全族的生活,得到族人的拥护。拓跋鲜卑的部落联盟在空间上的移动是部族发展的需要,允许新盟友的加入或者迁出以追求更有利的资源环境。

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往往会引起游牧民族一些部落的迁徙,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游牧封建领主经过若干代的传承分封,大小领主日亦增多,而可供分封的土地和属民却日益减少,于是封建领主之间为争夺土地和属民的斗争日益激烈,导致一部分势力小的封建领主率部迀徙,另觅新的牧地。

另一方面是经过一段和平发展时期、人口和牲畜都有较快、较大的发展,使争夺有限牧场资源的斗争更加激烈,并导致游牧民族内部各封建领主间的战争,失败的一方只能迁徙他处,另寻出路。无论当时作为首领的推寅处于劣势战败的一方被迫迁徙还是以稳固自己在统治集团中的地位解决份地不足,都是当时首领面临的重要问题。

当部落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如果外部条件比较充分,就会缔造出有能力的部落首领来。宣帝推寅、献帝邻即为适应时代的杰出领袖。诘汾前,拓跋部的军事首领按才干选举出来,与世系无关。在部落时代,推选出有远见和谋略的军事首领,是确保本部族生存和发展、获取更多物质财富和战胜其他邻族的重要条件。

拓跋推寅和拓跋邻恰好具备这样的才能,他们凭借着自己的丰富的生产和军事经验,率引部众迁徙至资源相对丰富的游猎地区从事生产和生活,从而成为受到部众拥护的首领。他们在拓跋鲜卑发展的特定的历史时期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由此可知,推寅和邻的出现是拓跋鲜卑成功迁徙的关键因素。

文化动因

从其游动性、脆弱性的经济特点看,游动性是决定游牧民族常常无定居之所的重要原因之一。当北方游牧民族未进入中原之前,他们往往尚未或刚刚跨入阶级社会的门槛,而与之同时的中原王朝则早己进入封建社会,这也就是说,中原地区先进的政治、经济制度对少数游牧民族造成一定的影响。

因而对北方诸族来说,无形中产生了一种向心力和吸引力,迫使北方诸族自然地向南迁徙、向中原接触靠拢。拓跋鲜卑不断南迁的典型意义和突出作用正在于此。游猎时代的流动性和迁移性促使其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迁徙,在迁徙中发展,在发展中发展。

列维一施特劳斯指出,乱伦禁忌在社会中出现,会使社会产生外婚制。他的观点是“乱伦禁忌是一个社会从自然走向文化的标志,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独有的文化行为。一旦男人被禁止不得享有本家庭的妇女,他们就不得不建立一套交换制度,以便以自己的姐妹去换取另一个男人的姐妹。

列维一施特劳斯指出,任何交换制度的基础都是互惠原则,回报方式分为两种:直接的回报与间接的回报。直接的回报形成一个有限的交换结构,间接的回报形成一个普,遍的交换结构。有限的交换结构就是两个社会群体之间持续的相互婚配的互惠性交换。普遍的交换结构是至少包括三个群体之间的交换婚姻”。

婚姻制度大概可以分为杂婚、群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几种,原始人类时期,生产力低下,群居而生,知母不知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逐渐进入较之文明的群婚时代,群婚又分为两种,血缘群婚和族外群婚,族外群婚也称普那路亚群婚制。在大鲜卑山,既然以部落联盟为单位,就可能是一种以同胞兄弟和姊妹之间互为婚配为基础的婚姻制度。

随着拓跋鲜卑经济、社会的发展,文化也产生了进步,拓跋鲜卑人逐渐认识到同胞兄弟姊妹族内通婚的弊端,于是逐渐开始排除这种通婚形式,为了排除族内通婚,拓跋鲜卑人逐渐的开始与外界产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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