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一女子冒充“警察”诈骗名酒,得逞后将赃物销往典当铺

守城在线 2024-09-13 01:35:43

今年5月17日,屏山县城一做酒水生意的商户田女士来到我局刑侦大队报警称,自己遭遇了诈骗。民警通过询问了解到,5月5日,经朋友介绍,观音镇居民廖某主动联系田女士,表示自己要购买五粮液、五粮春等酒。廖某谎称自己是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后勤主管,掌管财物,是专门替单位、领导购买接待用酒的公职人员,并且在与田女士会面时,经常穿着带有警察标志的衣服、背包、相关证件等,为了使自己的身份更逼真,廖某还专门去租车公司租赁一辆奔驰商务车,让田女士对自己放松警惕。

(↑↑廖某向田小姐出示的“假证件”)

第一次交易成功后,廖某又连续几天向田女士陆续订购了几批包含五粮液、国窖1573、五粮春等酒类货物,前后总计7批次,发货总货款为170多万元。在支付第五批次货款时,廖某告诉田女士,单位财务紧张,暂时无法支付所有货款。田女士并未多想,大方让廖某运走货物,允许向其赊账。接下来的第六次、第七批货依旧如此,廖某未按约支付田女士货款,此时,田女士已经损失成本50多万元。在随后的接触中,田女士多次催问廖某剩余货款,廖某均找各种理由搪塞,察觉不对的田女士立即报了警。

经民警调查,廖某(女,叙州区观音镇人)冒充公安民警的身份骗取田女士信任并以单位领导用酒的名目在受害人处顺利赊欠大量酒水,赊欠金额巨大,最后将在田女士处购买的大量高档酒低价贩卖给在观音镇和江安县开典当铺的蒋某、冯某,成功在二人处套现后非法占有货款。5月31日,民警在廖某所居住的观音镇住宅内搜查出多件警察标志的衣服、裤子、钥匙扣等,均为廖某网上购买来冒充身份的道具。

9月2日,民警从蒋某、冯某、廖某处共为受害人追回货款18万余元,剩余40多万元廖某老公与田女士签订长期还款协议。目前,犯罪嫌疑人廖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屏山县公安局移送屏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民警为受害人追回部分被骗货款)

9月10日,为感谢民警不辞辛劳、神速破案、辛苦付出追回货款,受害人田女士特意给刑侦大队送来一面锦旗。

来源:屏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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