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6月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交警队开展组织违法查处,执勤民辅警在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执勤时,发现梁某开的这辆重型挂车超载110%往上,这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道路安全隐患极大,根据相关法律,决定对司机梁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扣6分的处罚。
这时候,司机梁某突然跑到车上,取来一把长刀,对着辅警就砍。结果可想而知,马上就被抓了。司机梁某说:打算用自残方法迫使现场民辅警放弃对他的处罚。
经过相关的司法鉴定,辅警的伤达到了轻微伤。
审理的鹿寨县法院认为,梁某持刀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造成一人轻微伤的后果,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但是由于认罪认罚,就进行从轻,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其实对于这个事情,少部分地方会以袭警罪处罚,大部分还是会用妨害公务罪处罚,但是不管什么罪名,出来后都是刑满释放人员,处罚的目的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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