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会在津9年,一旦离开,把什么留在了天津?也许是值得我们认真回味的。
从1958年2月11日天津划归河北省辖,之后成为河北省会,到1966年4月河北省会迁出天津,直至1967年1月1日天津恢复为中央直辖市,其间天津行政区划几经调整,河北省的多个县划归了天津。在河北与天津分家后,天津又从河北的版图上划走了5个县。
1958年4月29日,天津专区与沧县专区合并为天津专区,专属驻沧县,辖1市、8县、1镇;原天津专区的宝坻县、宁河县划归唐山专区。
1958年10月1日,天津将市内8个行政区调整为6个行政区,撤销了城厢区和新华区,同时将东、西、南、北4个郊区分别并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加上和平区及塘沽区和汉沽区共辖8个行政区。12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天津专区,所属各县划归天津市领导。另外,唐山专区的宁河县划入汉沽区。至此,天津市除原8个行政区外,还辖有武清县、霸县、任丘县、静海县、河间县、沧县、黄骅县、交河县、献县、盐山县、吴桥县、宁津县等12个县。1960年6月25日,天津市汉沽区划归唐山专区,唐山专区所辖蓟县、宝坻县划归天津市。1961年5月23日,恢复设立天津、沧州专员公署,原天津市辖各县分别划归天津专署和沧州专署。1961年7月17日,蓟县划归唐山专区。1962年2月1日,恢复天津市东、西、南、北4个郊区。1962年11月6日,汉沽区又划归天津市。1963年2月2日,北大港从黄骅县划入天津市,建立北大港区。
1967年1月1日,天津市恢复为中央直辖市,河北省省会迁至保定。1970年1月,天津市撤销北大港区,将其并入南郊区。1973年7月7日,河北省的蓟县、宝坻县、宁河县、武清县、静海县5个县划归天津市。1979年11月6日,北大港区从南郊区划出,成立大港区。至此,天津市共辖18个区县,其中中心区6个,即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环城区4个,即东郊区、西郊区、南郊区、北郊区;滨海区3个,即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县5个,即蓟县、宝坻县、宁河县、静海县、武清县。1992年2月12日,东、西、南、北4个郊区分别更名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2000年6月13日,撤销武清县,建立武清区;2001年3月22日,撤销宝坻县,建立宝坻区。
正因为天津曾经划归河北管辖9年、作为河北省会8年,天津由曾经的中央直辖市到后来的中央直辖市,地域面积扩大了,境内增加了蓟县、宝坻县、宁河县、武清县、静海县五县及大港区、汉沽区。新增加地区的矿产资源、农业土地资源、旅游资源等等,都为天津后来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同时,河北省会搬出天津后,还给天津留下了大批有形资产如房屋、建筑和具有更高价值的无形资产,如教育资源、人力资源等。
河北省会到天津后,河北省委、省人委在天津市搞了一些大的建设项目,如1960年下半年在市区兴建省委、省人委、军区、华北经济协作厅的办公楼,建筑面积112180平方米,较好的宿舍15300平方米,一般干部宿舍80000平方米,共计建筑面积207480平方米。办公楼的高度,要压倒一切天津市的旧有建筑,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有较好的水、电、暖、卫设备,一般宿舍3层~4层,混合结构亦有水、电、暖、卫设备。另外还建了河北宾馆高级招待楼,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投资600万元。
河北省省会迁津委员会办公室在河北省会迁津之后就开始忙于省会在津的建设工作。1958年1月10日,由于省级各部门在召开会议所需的大小会场、吃饭、住宿用房问题上感到有很大困难,往往因为没有房子使预定好的会议延期或不得不去保定市开,也有的一个会议与会人员的吃住分在几个地方,造成诸多不便。为解决省级会议与会人员和工作人员在会议期间食宿及办公用房等问题,迁津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了《关于建筑河北饭店的简略计划》,拟在水上公园附近,复康路南侧,十五间房村北面,与天津市最近计划兴建之水上饭店为斜度毗邻(相隔一水渠),建一座能容700人左右的河北饭店,供省级各项工作所需召开的会议与会人员和工作人员住宿、吃饭和办公使用,初步估计为宿舍850间,容1500人和500人的礼堂各一个,容1000人和500至700人的饭厅、厨房各一个;约容1000人的小组会议楼一幢(分布为不等的19个小组会场),另有游艺室、理发室、汽车房、锅炉房等适应需要。所有建筑均有水暖、卫生等设备。总投资约500万元。
1959年1月17日,迁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河北饭店建筑地点的报告》根据天津市城建规划,调整河北饭店地点至解放南路小刘庄地区,该地区距省级主要机关办公地点和计划今后建房地点均较适中,距车站也较近,建好后使用方便,同时为机关干部开展集体文娱活动提供有利条件。
在住房建设上,迁津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直迁津机关到津后的实际情况,在省级机关迁津开始不久,即决定在天津市新建一批宿舍,并确定拨款720万元,后又增至1000万元。原先确定的720万元建筑任务交由天津市统建办公室负责筹措规划并承揽全部施工工程,建房投资720万元亦全部拨给了天津市,在尖山和王串场两地施工建筑108538平方米的楼房。
据1962年10月15日河北省人民委员会《批转省人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省级机关住房情况和今后调整意见的报告》的意见》,河北省级机关在天津共住有69个单位,共有行政和事业编制14649人(行政8655人,事业5994人),占有办公室84018.98平米,宿舍8650.5间。
这些房子中有一部分是省会迁津时由天津市统一拨给的,计房24所29798平方米,基本上解决了第一批迁津后的省委和省委各部、省人委办公厅等20个单位,原来即住在天津市,有比较适当的住房安排,其余的30多个单位中,一部分是通过与市级机关对口解决的房子迁来了天津,另一部分是省会迁津后增加的新机构,其住房是在现有房子中调剂解决的。省会迁津后,在尖山盖了51幢宿舍大楼。在省、市对口机关一起办公拥挤不下和新增机构无房安排的情况下,十几个单位占用了尖山宿舍的605间房子办公,影响了宿舍的安排。原有机构长期缺房未得解决,新建机构也不断增加,因而形成了旧问题未解决新问题又产生的局面。卫生厅、检察院、法院、劳动局、民政厅、交通厅、手工业局、文联、新华书店、水产局仓库、河北日报社、省直门诊部等长期以来即住得很紧,盐务局、侨委、侨联、总工会、省直党委等单位要求调整狭窄不适用的现住办公用房,一直未解决。根据精简精神各机构又有了新的变化和调整,有些部门或附属单位商业厅、供销社、物资厅、民警总队、省直干部疗养院、幼儿园等尚无住处,需尽快解决。要求解决宿舍问题的省医院、商业厅、供销社、省工业局、报社、银行等十几个单位中,有的单位老少几辈住在一起,长期不得解决。省直机关住房问题已成了个大事。
机关事务管理局十分头疼这个房子问题,万般无奈,只能说:“本着实事求是,既照顾需要,也根据可能的精神,尽量多解决些问题。有条件解决的,尽量解决,无条件解决的,要做好思想工作,让大家知道我们确实无房,短时期既不能盖很多房子,各单位大调拉平也有很大困难。大家清楚了家底,即便暂时苦一些,也会心平气和。”考虑到调整住房涉及面广,为加强省级机关调房工作的领导,河北省人委成立了“河北省省级机关调房小组”,由副省长王金山、省人委秘书长王植范、省委副秘书长田布光、省委副秘书长杨醒众、财政厅长周政新、机关事务局局长穆涛、省直党委书记王维奇、编委帅宗仁组成,王金山为组长,副组长王植范、田布光。调房小组根据“重点调整,一般不动,分别缓急,节约适用”的原则,对省直机关的房产进行调整和分配。调整标准为“能办公、能食宿、节约适用”。
除了房子,还有数十所高校被留在了天津市内。
河北省的普通高等教育萌发于清末洋务运动。至1949年1月天津解放,在津的河北省立5所院校,由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8月,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9月3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通令统一中等以上学校名称及其领属关系。至此,1949年9月30日,河北省省属的院校共5所:河北工学院、河北医学院、河北农学院(迁回保定)、河北师范学院、河北水产专科学校。中央部属1所:唐山工程学院。
1957年,河北省属院校10所:河北医学院,河北农学院,河北天津师范学院,河北北京师范学院,河北石家庄师院,唐山、保定、石家庄、张家口4所师专和河北保定中医专科学校。
1958年至1960年的“教育革命”中,河北省的高等教育膨胀发展。1958年2月,天津市划归河北省,天津市的高等院校随之归属河北管理。不久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又下放河北管理。6月,中共河北省委作出《关于发动全党全民大办教育事业的决定》,新建了河北工学院、河北轻工学院、河北冶金学院、河北财经学院等多所学校,河北天津师范学院扩建为河北天津师范大学。1960年5月14日中共河北省委和河北省人委分别发出关于成立河北大学的通知。《通知》指示,将天津师范大学改成综合性的河北大学,为省属的文理科建设的综合性大学。1963年1月6日,中共河北省委批转河北大学党委《关于进一步办好河北大学的报告》,要求有关部门“对河北大学的建设、充实和提高给以必要的支持”。1965年下半年,河北省属全日制高等院校18所,其中本科院校14所,专科院校4所。1966年省会迁出天津时,驻在天津市的河北省属高等院校就有10所。大批教职员工及其家属和在校学生留在了天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