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晚报讯(记者三毛 通讯员刘俊杰)近日,钟祥从事建筑行业的阮先生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热心为民,雷霆出击破案神速”的锦旗,送给钟祥市公安局皇庄水陆派出所的民辅警。
“警察同志,我这就是被骗了呀,快帮帮我!”近日,皇庄水陆派出所接到阮先生报警称,自己被骗钱了。经了解,去年3月,从事建筑行业的阮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砂石料供应商唐某,唐某称自己手中存有大量砂石料,近期为腾仓需低价出售。后双方以每吨56元的低价签订了近2000吨的砂石料交易合同,同时阮先生将5万元定金当场转给了唐某。在随后的几个月中,阮先生屡次与唐某联系砂石料交货事宜,但唐某始终以在外出差、上级供应商手续未走完等为由进行搪塞。后来,唐某电话直接关机,发短信也不回了!阮先生怀疑自己被骗了,便来到皇庄水陆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警后,皇庄水陆派出所立即开展侦查研判。经办案民警对双方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进行研判,并走访了案件相关证人,最终在“情指行”一体化专班的协助研判下,成功核查到唐某的身份及踪迹。在民警耐心的法律宣讲、政策攻心下,唐某于今年4月投案自首,并将骗取的5万元定金退还给了阮先生。
经调查,2023年3月,唐某以能为阮先生稳定供应砂石料为由,虚构自己手中有大量砂石料,并与阮先生签订了供货协议,唐某将阮先生的5万定金挥霍后,以各种理由推脱退还定金。目前,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与陌生人签订合同前应提高防范意识,多方搜集信息,核实对方身份,仔细核对手续印章,并通过银行、相关行政管理机关或专业性咨询机构了解对方的经营资质和履约能力,不轻易交纳货款、定金,避免掉进合同诈骗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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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常见的作案手段
1.“李鬼”充当“李逵”。以伪造的身份、虚假的证明材料或以虚构的公司、单位名义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就溜之大吉。
2.“ 循循善诱”模式。犯罪分子没有实际履行能力,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或者前期向对方交付小额定金、小部分货款获取信任,使对方当事人相信其履约能力和诚意,进而与之签订标的额更大的合同,取得全部货物或货款后失联。
3.“ 画饼充饥”套路。犯罪分子充当中介或掮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张声势,虚构事实或其他合同骗取第三方签订合同,获得第三方财物或款项后消失。
如何预防合同诈骗
1. 合同签订之前务必要对合同签订的公司或个人主体进行认真核实,通过查看公司章程、纳税申报、实地考察公司生产、经营、流通等多种方式,确定公司(或个人)的合法性及公司(或个人)的履约能力。
2. 合同商谈过程中,切勿贪图便宜,诱惑即是陷阱,犯罪嫌疑人多利用受害人这一心理实施诈骗。
3. 合同签订双方在资金支付及交付货物的时间、地点、货物种类一定要有明确约定,货款支付方式一定要留有银行痕迹,以免被骗后公安机关能及时获取证据,打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