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乐清市的陈女士向媒体求助,父亲病逝后只是为了答谢前来吊唁帮忙的亲朋好友摆了两桌吃个饭,就被当地罚款5千,骨灰还被扣留。当记者调查核实的时候,当地竟回应称没有法律依据,这是村规民约。
据陈女士讲述,7月11日晚父亲不幸病逝,12日下午家人将父亲遗体送往殡仪馆火化。从殡仪馆回来后,为了感谢亲朋好友前来吊唁和帮忙,陈女士摆了两桌酒席请大家吃了个饭。
14日早上6点半陈女士按照约定前往殡仪馆领取骨灰,却被村干部告知骨灰需要被扣留3个小时,也就是九点半才能领取。而当陈女士去领取押金的时候,又被告知罚款5000。
至于罚款的原因,工作人员告知陈女士,遗体火化后,是不允许在家里吃晚饭的,摆一桌半桌都不行,陈女士摆了两桌违规了,所以要罚款。
这真是离了大谱,照这么说遗体火化后,自己家里人还不能在一起吃个饭了?这不就是故意找理由罚款吗,而且开口就要罚5000,这是有多缺钱?另外,骨灰扣留又有什么依据?
涉事街道和殡仪馆都表示是听从上面要求陈女士很不服气,于是找到媒体求助。记者听闻陈女士的遭遇后,也很是震惊,立即赶往当地调查核实。
乐清市当地街道公共服务办的林主任告知记者,上面的要求是遗体送往殡仪馆之后家里面的聚餐是不允许再摆了,如果遗体还没有运往殡仪馆可以摆不超过5桌的酒席。骨灰延期也是听从的市里面的安排。殡仪馆工作人员则表示我们是听从殡改办的安排。
街道办和殡仪馆承认这些处罚措施并没有法律依据,是上级部门规定的。
上面又是如何规定的呢22日,乐清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5000元不是罚款,是丧事简办的保证金,不属于政策,属于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一部分。
闹了半天,原来所谓的上级规定就是村规民约,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不得不说,这村规民约管的真是贴心,生前被管,死后也要被管,连骨灰都会因为违约被拘留3小时。村规民约难道还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