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余年间→17名矿区工亡→新闻报道披露情况→当地紧急回应→县府后续宣传部门对接记者;市应急局值班人员回应不了解报道内容;省应急部门已通知相关处室进行处理。
据说2022年山西某矿山发生过滑塌事故,死亡了三人,还有瞒报的情况;在记者的追踪调查下,15年间发现多达17名矿工工亡被瞒报的情况也披露出来。
其实,这次记者报道出来的情况到底是真是假,还有待于官方声音进行证实。仅就这一新闻而言,个人观点是揭开了瞒报工亡事故的盖子,顺着这根藤摸着下,所有从事矿山开采的企业都要瑟瑟发抖了。因为瞒报工亡事故、不报工伤事故,重伤变轻伤、轻伤变协调、协调变赔偿就是矿山企业的常态化手段,而且经过多年的实践,在矿山企业、医院、民政、管理部门方面形成一套完整的链条,让工亡事件在大家的心照不宣中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瞒报对于矿山企业百利无害。国有、集体还是个人矿山拥有者、管理者,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认知已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他们早就从初期的不在乎和有钱能使鬼推磨中走来出了,对安全生产也有了重视。但人与大自然的斗争中,违章、冒险生产的情况时有发生,一旦发生了生产事故,行刑结合的处理方式让拥有者和管理者畏惧。矿山企业一旦停产整顿,损失的就是成本和利润,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私了和瞒报就是最佳的选择方式。私了的钱一百万到两百万,再加上杂七杂八的封口费有三百万足矣。生产不停、利润不止,损失的三百万就会捞回来,比停产整顿、检察立案、公安调查、高额处罚等安逸得多吧。
瞒报对于家属利大于弊。亲人离世、伤心悲痛,可在实实在在的利益面前,选择是非常难的。一方面,同意瞒报就会得到超出法定赔偿一部分,还有安排工作、养活老人、养活小孩等一系列福利。另一方面,不同意瞒报,就是拿着法定赔偿额度,把亲人送走,各种福利待遇统统取消。人是感知的动物,钱多和钱少选择哪一个?毕竟矿难不是杀父之仇、夺妻之恨,把瞒报的矿山企业责任人送到监狱里,对工亡家属毫无意义。家属看到几十万的差额和带来的金钱上的满足,对于失去亲人的伤痛也算有了补偿,对围在身边耐心劝导的矿山人员也算有了交待,对办理后事费用的花销也算有了结果。几个月、几年后的生活依然继续,谁还天天记着去了另一个世界的人呢。
瞒报对于安全生产有害无利。对于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措施,是为了防止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重大举措。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上、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落实上、在现场管理和兑规作业上,力度不可谓不大,效果不可谓不明显。但在利润和成本之间,追求利润的人总是看到它的无限大,对于安全成本的投入、安全风险的管控就不太重视了。完全按照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各道工序全部执行到位,有时进尺、产量、效益、工资收入必然会受到影响,减少工序、不按规程作业、违章指挥,事故就极有可能发生。在已知的事故案例中,据说有90%以上都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有关,他们有着共同的特点,一次次的三违、一次次的侥幸躲过,唯一的一次躲不过,就是付出了生命和财产的代价。
对于瞒报事故的出现,管理方面暴露的问题有待思考。对于工亡事故,在网络发达的今天,人手一部手机的今天,有几个问题需要解答:
一是主管方面没有得到消息?
二是听到了风声没有上报或追查?
三是听到了消息采取压制措施?
四是选择性听不见?
五是考核政绩要求?
解决这样的事情只有两个:
一是异地监察。异地的管用即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异地的人不熟悉、不认识,把铁面无私用到极致,巨额罚款和停产的压力将迫使矿山企业走向正规化、法治化轨道。
二是异地调查。矿山瞒报事故全部由外省公检法机关进行侦办,这个效果非常有效。
题外话:能把这几个问题思考好、回答好,就是瞒报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人,主要是人,人是有效际关系、人情关系、利益关系的,不是生活在一个封闭的空间里。在管理者、被管理者中间有着数不清的关系链条,只要发现对矿山企业不利的问题被检查出来,各种关系网便被动员出来,在情面的大山面前,再严格的法律法规也得败下阵来。隐患不是没有,也不是查不出来,而是在因隐患而采取的措施上放水太多、力度太小、矿山企业的违法成本太小,导致他们表面惧怕,实则我行我素,涛声依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