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周一裁定,一项长期禁止工作场所歧视的联邦法律保护同性恋和变性员工,这标志着LGBT权利的胜利。
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6比3裁决是自2015年最高法院在全国范围内将同性婚姻合法化以来,美国LGBT权利的最大时刻。两名保守派法官与法院的四名自由派法官一起做出了这一决定。
法官们决定,同性恋和变性人受到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条的保护,该法案禁止雇主基于性别以及种族、肤色、国籍和宗教歧视雇员。
在美国大部分地区,工作场所对同性恋和变性员工的偏见仍然是合法的,美国28个州缺乏全面的反就业歧视措施。
这项裁决——在佐治亚州和纽约州的两起同性恋权利案件以及密歇根州的一起变性人权利案件中——承认了联邦法律中新的工人保护。
这场法律斗争集中在第七章中“性”的定义上。法院同意原告的观点,即歧视同性恋和变性工人本质上是基于他们的性别,因此是非法的。
但裁决没有解决有关LGBT权利的其他法律问题,包括禁止性别歧视的单独联邦法律是否也应被解释为涵盖性取向和性别认同。
戈萨奇写道:“如果雇主因为一个人是同性恋或变性人而解雇他,那么这个人的性格或行为在异性身上是不会受到质疑的。”。“性在决定中起着必要且不可掩饰的作用,这正是第七条所禁止的。”
Gorsuch在10月份的案件辩论中对原告表示同情,他写道:“雇主不可能歧视那些勾选同性恋或变性人框的人,而不会因为申请人的性别而有所歧视。”
人权运动同性恋权利组织主席阿方索·大卫说:“任何人都不应该仅仅因为他们是谁或他们爱谁而被拒绝工作或解雇。”
法院在10月开始的下一个任期内将面临另一项考验,该案涉及LGBT权利与宗教权利,涉及费城决定禁止一个天主教组织参与该市的寄养计划,因为该组织不会将儿童与同性伴侣安置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