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司机捡手机不还,忙取卡刷机,在警局仍振振有词:给我钱!

世事说苦辣 2024-07-03 14:34:58

我们中华传统有拾金不昧、捡到的东西交还失主的传统。记得读小学的时候,老师教育我们捡的东西要交还别人。

因此,捡到的东西交给失主是理所当然的,但如果是一部价值上万元的手机被你捡到,你会怦然心动考虑占为己有吗?

事件大概

近日,一起发生在杭州的网约车纠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位女子在乘坐网约车时不慎将价值三万元的手机落在车上,更让她心急的是,手机上面有很多辛辛苦苦才拍摄起来的视频素材,价值对她来说无可估量。

没想到,手机被司机捡到后不仅没有主动联系失主归还,反而在失主根据定位报警找回之前,这位司机把手机卡取出来,并通过技术把手机刷机了。

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在警局这位司机态度嚣张,说自己送手机过来,索要高达1000元的报酬!

(视频来自网络,版权属于发布者)

事件起因

据悉,这位女子在杭州出差期间,乘坐了一辆网约车。下车后,她发现自己的手机落在了车上。由于手机关机,她无法直接联系到司机,但是现在手机普遍都有丢失定位寻回的功能,于是选择了报警求助。警方介入后,经过一系列调查与协调,最终帮助失主与司机取得了联系。

然而,在归还手机的过程中,司机却提出了一个让失主难以接受的要求——索要1000元作为报酬,因为他觉得把自己这么贵手机送过来了,理所当然要给他巨额的报酬。

并且司机原话说:如果我不拿回来,随便放一个什么地方,你能找到吗?

更令人气愤的是,失主发现自己的手机已被刷机,原先存储在手机中的重要资料与SIM卡均不翼而飞,这个损失金钱也衡量不了。

面对这一情况,失主感觉到不可理喻,她表示愿意支付合理的感谢金,但鉴于手机受损,她认为司机的索求并不合理,同时他不理解,司机捡到手机后为什么要把手机卡去掉又把手机刷机,这不是想据为己有吗?

司机则态度强硬,声称:“给我转(钱)就好了,没有给你手机拆掉就不错了。”这种言论进一步激化了双方的矛盾。失主指责司机的行为构成了非法侵占他人财产,而司机却反驳称:“你起诉好了,我给送过来我肯定要报酬的。”

民警劝说被指脸吼

面对如此僵局,现场的民警试图介入调解,却被司机怒怼:“你跟我吼什么吼,你不要当好人,我在跟她说话。”这一幕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感到震惊和愤怒,司机的态度却让人无法接受。

网友热议

这一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许多网友纷纷表示,司机的行为不仅违反了道德底线,也触犯了法律。他们认为,捡到失物应该无偿归还,而不是利用失主的困境索要高额报酬。

更有网友指出,司机在归还手机前擅自刷机,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对他人财产的侵犯。

更有网友呵呵一下,这样的好人恐怕要打双引号吧。这种行径还能说是好人吗?

分析

这起拾物纠纷不仅让失主遭受了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也引发了大家对道德和法律的思考。

我觉得,在捡到失物时能够主动归还给失主,但在合理的范围内给拾物者适当报酬也是应该的。

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这位网约车司机的做法涉及了多个法律条款,并可能因此受到相应的惩罚。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一、拾得遗失物不归还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从这件事情而言,司机在发现乘客遗失的手机后,明显未按照法律规定及时通知失主或送交有关部门,而是选择了私自刷机并占有。

二、擅自处理他人财产

遗失的手机和手机上的手机卡,还有拍摄的视频素材,毫无疑问都是属于女子的财产。司机的行为明显侵犯了失主对手机的财产权,属于擅自处理他人财产的行为。

三、索要高额报酬

虽然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拾得遗失物后索要报酬的具体数额,但司机以高额报酬作为归还条件,属于不当得利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司机在归还手机时向失主索要高达1000元的报酬,且态度强硬,拒不退还。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道德准则,也触犯了法律。

四、可能受到的惩罚

民事责任:司机需要赔偿失主因手机丢失和刷机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手机的购置成本、存储数据的恢复成本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损失。

刑事责任:如果司机的行为被认定为犯罪,他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如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

行政责任:此外,司机还可能受到网约车平台的处罚,如暂停或取消其网约车从业资格等。

对这件事,我想起了一句老话:聪明反被聪明误。这位司机手机以为取了卡刷耳机,别人都找不到,只能说他是被贪婪蒙蔽了自己的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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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说苦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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