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可怕的是这个人无知他还不知道是自己的问题,反而怪在别人身上,这样的愚蠢才是最可怕的。
10月21日,辽宁大连一女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后拒绝挪车,与执勤交警争吵长达半个小时,引发全网热议。
用无知、丢人现眼、蠢女人、泼妇、不可理喻、蛮横无理……,等词形容女子的行为再为不过了。
小小交通事故,与交警争吵半小时拒绝挪车,致交通严峻堵塞
现场拍照者称,事发地因修桥原因,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可通行道路比较窄。
涉事女司机的车辆与其他车主发生了轻微碰撞,事故现场并不严峻。
其他车主见状,建议女司机挪车,好让后续车辆顺利通行。
女子没有听从其他车主的建议,直到执勤交警到场后仍旧拒绝挪车,并与交警争吵起来。
目击者称,女司机与交警争吵时间长达有半小时。
过程中女子态度不仅十分嚣张,还非常无知而不自知。
尽管女司机在得到交警的承诺“我负责”之后,女子仍旧没有就此作罢。
反而十分嚣张的叫嚣着,逼问着执勤交警的名字以及警号。
女子的此举无知行为,导致了后方发生严峻的堵车情况,现场排起了长龙队。
不听交警指挥,阻碍执行公务,口气还如此嚣张,日常一定是嚣张跋扈惯了!
女司机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女司机不听交警指挥,拒绝挪车的行为,涉及违反交通规则,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可能会导致罚款、扣分,甚至可能会被吊销驾驶证。
因此,驾驶车辆时遵守交通规则和服从交警的指挥十分重要,千万不要自以为是,胆大妄为。
无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无知而不自知,那才是最可怕的
本事件中,女司机拒绝挪车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担心挪车后,破坏了第一现场,担心保险公司不会赔偿损失。
她自以为自己比交警还要懂交通规则,因此拒绝挪车,甚至还沾沾自喜,以为自己是大聪慧呢。
然而,要进行车祸理赔,通常只需要以下资料便可以进行:
一、事故报告
包括日期、时间、地点、参与者的身份信息和车辆信息等。而这个报告,就由交通警察局出具。
二、 车辆所有权证明
提供车辆的注册证书、购车发票或车辆拥有者的身份证明等文件即可。
三、驾驶证和行驶证
提供事故发生时的有效驾驶证以及车辆的行驶证副本即可。
四、保险信息
提供车辆保险信息,包括保险单号、保险公司名称以及保险生效日期。
五、验车报告
如果车辆在事故发生前不久进行过验车或维修,提供验车报告或维修记录可以有助于佐证车辆的状况。
六、医疗资料
如果在事故中受伤并寻求医疗治疗,收集医疗报告、诊断证明、处方药品清单和医疗费用收据等相关资料。
写在最后的话
无知不是我们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因此,做人做事有时候不要太骄傲过头了。
时怀谦虚之心,少一点自以为是,不会有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