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八都梅溪刘氏宗祠诉讼案

热爱光明人家 2024-04-12 01:32:43

民国十八都梅溪刘氏宗祠诉讼案

--一直上诉到南京最高法院,资料保存于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詹永泽 2024-04-07

明、清之后,闽浙民间宗族意识日益浓烈,宗族之间往往会因各种利益冲突而发生矛盾。民国期间,平阳江南垟宗族械斗事件时有发生,而十八都境内也发生了一桩震惊乡野的祠堂纵火案,由此可见当时宗族纷争之激烈。

民国十六年(1927)三月,清溪村四石柱刘氏族人拟在珠山下建宗祠,不料遭邻村凤岙王姓人家强烈反对。王姓为当地一大望族,其某房派的祖坟正好位于珠山顶,王姓族人以刘氏宗祠选址于此处将会影响祖坟的风水为由,极力阻碍刘氏建祠,双方族人争执不下。

刘姓族人请浙南大儒刘绍宽携其门生王理孚来清溪珠山现场勘察,王理孚亦对王姓族人表态,认为该宗祠建成无碍于王家风水,经各乡绅斡旋调停,事态稍得以缓和。民国十六年十一月十九日,王姓族人再次阻止刘氏祠工地的砌墙。因此,民国十六年十二月九日刘绍宽携王理孚、王子玖再前往勘察,二王认为刘祠建成与王姓祖墓固无碍,令双方邀堪舆家再决。然而王姓终究心有不甘,这就为后来发生的纵火案埋下了隐患。此后刘姓族人不顾干扰动工建祠,是年冬,宗祠落成。

翌年春,王姓族人来珠山扫墓时,见刘氏祠已建,便群起嚣嚷。民国十七年(1928)三月四日凌晨,王姓有三人借夜色蓄意纵火焚毁刘氏宗祠。此间巧有路人提供证据线索,直指凤岙王姓族人,刘姓族人旋即报案。三月十六日,王姓有二人被拘。

王姓族长痛事前未戒勉族内顽劣少年,当此事酿成大祸后,悔恐落泪。而宗祠被毁造成的经济和声誉上的损失,也让刘姓族人也未能就此善罢甘休。三月廿九日,刘氏两位族长刘运开和刘方成致函浙南著名绅士刘祝群,恳请青田刘氏大宗祠支援。四月七日,刘姓族人再托本村乡绅吴达川亲赴青田南田(今文成县)面见刘祝群,请求其为清溪刘氏宗祠案电邮省政府及省军区司令,望能予以协助该案审理。

四月十四日, 王姓又有二位嫌疑人被羁押,并在平阳县府首次开庭未决。八月廿八日,宗祠案在永嘉法院开庭二审,有刘开雪、刘开挺、刘方碧、黄美虎、谢世泼出庭作供词,证言凿凿,利于原告方。

民国十九年二月,王姓复上诉到大理院(设在南京的国民最高法院)。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五月十二日,刘姓宗祠案经大理院再发审,然因证人郑洪叙未到,未能开庭。延至八月五日大理院重新开审,最终判王姓赔偿刘氏宗祠八十银元结案。历经五年的刘氏宗祠纵火案就此落幕。

回顾案情初发阶段只是两姓人之间发生口角,在之后的时间里有人从中怂恿几个顽劣少年,背着宗族长者们闯下大祸,当捅大娄子后,让整个宗族背锅。在后来的地方调停中,双方将达成由王姓人赔偿刘氏祠造成的损失,并以高价钱买下刘祠地基,让其择地另建。后凤岙有地方放浪闲人,平时好吹牛讲大话,目不识丁但平时爱作一副绅士打扮。某日在溪头街上说,我王家人只花一点钱算不了什么,以及有辱刘姓人的话语。由此,引起众乡人反感,有溪头村陈某为刘绍宽的学生,后将此话告知刘,认为王家人言行过分,刘姓人又重启诉讼。而王姓族人为出了这个无厘头的二货,气恼不已。

在案件诉讼其间,两姓族人都在凝聚宗族力量,利用各种人脉,各显神通。凤岙王姓人多势众,人脉深广、且多有富户,并有众多族产。但旷日持久的诉讼过程费钱颇多,取保候审四人时就有交付四百银元作抵押,其他请讼师和疏通关系更是花钱无数。虽结交有鳌江同姓人的王理孚,但作为地方士绅不可不顾及自身形象,也不过多介入。仅从案件初发期间参与两姓间斡旋和代王家人联络温州讼师书写诉状起牵线作用,并劝戒王家人要换位思考。因农耕时代,乡人需不懈于生产劳作,故无暇案件后期的应诉,参与者寥寥无几。

刘姓人有青田族人帮忙,特别是刘祝群有众多交厚的同乡,如中华革命军参谋长兼前敌总指挥的张兆辰、北伐军浙军第一路总指挥夏之玙 、中华革命军浙江司令长官徐则恂、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高级参谋叶南帆、国民政府军第十八军军长、浙江省长夏超、国民政府军第十一师师长、第十八军军长、后升任国防部参谋总长陈诚;留日同学有胡汉民、汪精卫、沈均儒等上层军政大佬的关系。又值北洋政府执政时期,军政要员多有相互兼职,故多能关注于其中,加之有刘绍宽亲自书写诉状和协理地方关系,对案件进展有利。案件自平阳地方法院逐级复审至大理院(国民最高法院),诉讼虽历多年、备尝艰辛,然从事后结果看来,还是得理者胜算在握。

“人世几回伤往事,山形依旧枕清流。”随着人们观念的更新,两姓之间的这段“旧怨”,早已被时代和谐新风拂去。当年事件的亲历者早已作古,年轻一代对该事件更是淡然视之。今从一些地方文献中挖掘只言片语,稍作整理,聊以还原历史,亦让后来者管窥社会习俗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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