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没妈的孩子,像颗草”这句话,来源于一首歌里的歌词。这句歌词也向人们明确地表达了,母亲对于孩子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而且在我们未出生的时候,就与母亲产生了深深地羁绊,她也将是我们人生中最重要的人。母亲为我们所遮挡的风风雨雨也并不比父亲少,她给予了我们全部的爱。
一位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不顾一切地做任何事。而重庆的一位母亲,也是为了自己的孩子,而犯下了不可弥补的过错,网友们对此事也是争论不下。
起因是在一个村庄里,女性刘某的第一任丈夫因故去世后,经人介绍后认识了蒋某。随后二人便去领了结婚证,并且还生育了一个女儿。
在刘某的透露下,我们得知蒋某经常家暴刘某的家人以及孩子。
因为刘某一家都十分惧怕蒋某,所以也一直都没有进行报警。而且还因为害怕离婚后,会产生报复心理,所以两人一直都没有离婚。
所以刘某一直都在对蒋某的行为进行忍让,原本她以为日子就会这样风平浪静地过去。
可是知道有一天刘某与上一任丈夫所生的女儿,在晚上告诉刘某,蒋某在暑假的时候,想要强奸自己。
“那天他只穿了一条内裤然后就叫我到楼梯口等他,结果他就开始强行脱我的衣服和裤子。我一直在反抗,但是我的裤子还是被他撕烂了,他用手指侵犯了我,导致我出血。”
刘某听完女儿的遭遇,便抱着女儿痛哭了起来,但是母女两人都因为害怕蒋某心理,所以并没有选择报警处理。
并且这样的事情,一旦报警女儿将会遭遇许多的议论,可是如果当时就报警了的话,后面的事情也不会发生了。
过后的某天,蒋某又一次地想要强奸继女。蒋某当时一直喊着“我一定要跟她发生关系”,而刘某这个时候也冲了过来,一把抱住蒋某并且让女儿赶快离开。
直到凌晨夫妻二人才回到房中,刘某选择一直睡在蒋某旁边,就是为了防止他再一次地去伤害女儿。
但是等到夜深的时候,刘某想着这些年所受到的委屈,以及女儿被侵犯的事实。
刘某便决定将蒋某杀害,然后自己在自杀。
可是当她将蒋某杀害之后,她又想起了自己幼小的孩子们终究还是离开这个世界。
随后第二天刘某就被逮捕,并且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在法院判决时,根据刘某的相关情况,审判长认为已经睡着的蒋某并不存在着危害女儿的行为,并且蒋某所说的”发生关系的行为“,也并没有产生。
所以刘某不算正当防卫,反而是防卫过当。
但是由于刘某认错态度良好,并且诚恳悔改,因此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网友们在看到这个案件之后,评论区许多人都表示如果在受到家暴时,就选择了报警:如果在女儿说出被侵犯时,就选择报警,结局会不会好一点?
但是其实对于农村而言,很多人对于法律并不了解,也没有很强的法制观念所以他们可能根本就不知道法律能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帮助。
除了法律意识的淡薄,还有就是一个女人被家暴之后,会对自己的丈夫产生非常大的恐惧,所以很多受害女性都选择了忍让。
并且在农村继父侵犯继女是一件丑闻,确实报警之后坏人会得到惩罚。但是被侵犯的人,却会被流言蜚语困扰一辈子,这也是为什么不报警的原因之一。
所以才会导致这位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而走向了极端。但是其实这种悲剧是可以避免发生的,也是完全可以杜绝的。
希望普法行动继续进行,也希望大家对受害者多一点善良,希望以后这样的悲剧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