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六月,盛夏将至,伴随高温而来的,还有高温津贴。6月3日,记者从南阳市人社局获悉,从6月起到9月连续4个月,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劳动者每天可领取到15元的高温津贴。
按照相关规定,我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5元。高温天气作业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如何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防暑降温用品能代替高温津贴吗?对此,我市有明确规定,高温津贴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证券代替。(全媒体记者 于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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