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江苏南通,男子和妻子离婚,一次性给了3岁儿子70万抚养费!可这钱竟被前妻拿来买房,还在房产证上加上了现任的名字!男子暴怒,想着这个窝囊废就不能自己买个房吗?网友:这一幕似曾相识!赵先生和王女士结婚后生了一个儿子,但孩子的到来没有让他们的感情更加牢固,两人反而因为生活琐事经常吵架!久而久之没了共同语言,于是双方协议离婚!因为当时孩子还很小,赵先生思考再三以后,觉得妻子比自己更适合抚养这个孩子!因为他工作赚钱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于是赵先生把孩子的抚养权交给了妻子。
同时,为了给儿子更好的生活,赵先生毫不吝啬,一次性给了王女士70万当儿子小杰的抚养费。并且在协议中约定,王女士可以用这钱买房子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但前提是要把儿子小杰登记为产权共有人。但是两人分手以后,王女士很快又找到了新的恋情。不过现任条件不是很好,王女士为了让两人有个家,偷偷用赵先生给的70万买了一套商品房,而名字写的是她和现任的,完全忘记了当初和赵先生的约定!而赵先生知道王女士有新恋情后,也是选择祝福。不过当时他还不知道王女士他们的房子是用儿子的抚养费买的,还以为是王女士现任买的。但后来意外发现儿子的抚养费没了,才知道王女士把自己给孩子的钱花在了别人身上。赵先生觉得王女士太过分,不配做孩子母亲!一点都不顾及孩子的利益!而且房子写了她现任的名字,不就是把房子拱手送出去一半吗?凭什么自己辛苦赚的钱要便宜王女士和她的现任?赵先生越想越气,把王女士和她现任告上法庭,要求他们退还70万!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赵先生有权要求王女士他们退还这笔钱吗?首先,这笔钱是赵先生给儿子的抚养费,不是给王女士的生活费或者补偿!也就是说,这钱是他们协议离异后分好财产,赵先生又在自己所分到的财产里拿出70万给儿子小杰3岁到18岁的抚养费!而因为小杰当时还小,所以让作为监护人的王女士代为保管!《民法典》第32条就规定,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简单来说,这钱不是王女士的,是小杰的,王女士不能随便用掉这笔钱!他只是一个保管人!然后,当初协议约定王女士可以用这笔钱买房子,但前提是把小杰登记为产权共有人,也就说,赵先生是希望王女士把这套房子给儿子的!
但现在王女士写了自己和现任的名字,属于违反双方当初协议的约定!综上,,法院认为王女士侵犯儿子小杰财产权,未能正当履行监护职责,对该财产处分损害了孩子利益!而赵女士的现任作为不动产的所有人,占有了该特殊钱款并获得相应利益,所以法院判决王女士和她现任共同返还案涉钱款,并且支付利息!2、有网友问,这钱赵先生不是给了儿子小杰了吗?为什么不是儿子告而是赵先生去告呢? 因为《民法典》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提起民事诉讼,而赵先生作为小杰的监护人,可以代替小杰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这笔钱虽然退回来了,但钱本质上还是属于小杰的抚养费,接下来将换赵先生来监管。 3、还有网友说,王女士有了现任,肯定不会再对儿子好了,赵先生还是把儿子的抚养权要回来吧!那么,王先生有权拿到儿子的监护权吗法律规定,监护人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可以撤销其监护权!王女士把小杰70万的抚养费拿出去买房,还送给别人,可以认定为严重侵害了小杰的合法权益!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赵先生如果向法院主张要获得儿子的抚养权,法院一般会给予支持!而且王女士反过来还要支付小杰的抚养费!此事也是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这赵先生是汪小菲二号,原来有这么多大冤种!所以大家要谨慎离婚,不然前任会用你的钱和房子来养她的现任!还有网友说,作为一个母亲被爱情冲昏头脑吧,不能理解!建议用保险的方式留下来,就可以避免这些问题!还有网友说,不要一次性给这么多,按每个月给一点!现在很多女人离婚后打着抚养费的旗号,拿到抚养费后,全花自己身上了,给孩子花的很少!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