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的死刑复核过去这么长时间了,始终没有一个结果。
但最近劳荣枝的辩护团队却没闲着,他们先是拿出了劳荣枝案的对比图,然后又公示了证明劳荣枝是被胁迫的13个证据。
但大众似乎并不想听这些辩论,大家似乎一口就咬准了,劳荣枝必须以死谢罪。
劳荣枝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在辩方找到的众多众人当中,基本上给出了一个大概的轮廓。
乖巧、温柔、胆小、懂事,可劳荣枝已经承认了他和法子英一起绑架抢劫的事实。
需要明确的是,劳荣枝只是不承认故意杀人罪,她是认可绑架罪和抢劫罪的。言外之意,她是认可她在“仙人跳”中的作用和地位的。
其实在辩方找到的众多证人的口述中,大多都是想证明劳荣枝其实并非和法子英是同道中人。
无论是劳荣枝打电话被监听,出去逛街被跟踪,无缘无故就要挨打等,这些证人证词似乎都在说明,劳荣枝是被控制的。
御姐认为,无论是劳荣枝认可抢劫和绑架罪,还是证人的这些证言证词,真实度都是非常高的。
因为每一起案件看似彼此之间有关联性,但每一个罪名的成立,又有其独立的特点和属性。
就像劳荣枝承认绑架抢劫,不承认故意杀人一样,表面来看,劳荣枝在一审和二审都被判了三个死刑。
实际上这三个死刑的判罚之间是有比较强烈的关联性,正是因为绑架抢劫,造成了杀人的严重后果,所以才会因绑架抢劫被判处了死刑。
如果绑架抢劫没有造成极端的恶劣后果,很多时候根本不会被判死刑。
这就是为什么劳荣枝敢承认绑架和抢劫,却始终不承认故意杀人的根源,一旦推翻了故意杀人罪,那两个死刑自然也都不成立了。
但辩护团队似乎并不想仅于此,从他们公示的材料当中来看,他们一直在为劳荣枝作无罪或轻罪辩护。
要知道劳荣枝虽然翻供了,但她当庭也是认可自己有罪的,可辩护团队还想着为她做无罪辩护。
御姐认为,这里面的矛盾点就在于,辩护律师所认为的劳荣枝被精神控制和胁迫,可能劳荣枝自己根本就没有认识到,或者说他不明白,一旦确认这些事情之后,他是有可能被无罪释放的。
很多网友也看了律师给出的13个证明劳荣枝是被控制和胁迫的证据。
御姐看完之后的最大感受就是,辩护团队和一二审法院对于劳荣枝在系列案件当中的定位的认知完全相反。
一二审完全把劳荣枝当成一个主谋和共犯来看待,辩护团队完全把劳荣枝当做一个被控制的受害者来看待。
再加上本案过去20多年,有价值的证据的确不多,所以双方都在根据自己的立场和观点,找着各种各样的证据加以证明。
辩护团队这么做无可厚非,因为他们本来就是劳荣枝的家人请来帮劳荣枝辩护的,可法 院一心朝着给劳荣枝定死罪的方向收集和采纳相关证据,似乎有失公允。
有一点让人不明白,劳荣枝案的证人曹某为何被人带走控制了。
据证人曹某透露,带走他的是当地公安,谁能告诉御姐,这是什么操作?法院不让曹某出庭也就算了。
公安把证人带走控制怎么解释?
辩方说法子英控制劳荣枝,中国政法大学马皑教授还质疑是不是劳荣枝控制了法子英。
由于法子英20多年前已经伏法了,想要证明劳荣枝和法子英究竟谁控制谁并不好证明,但江西警方控制证人曹某是不争的事实。
辩方在找各种各样的证人和证据来证明劳荣枝是被胁迫的。
院方拿着劳荣枝之前的口供(已翻供)和幸存者刘某夫妇的证词证明着结论。
现在是个什么局面呢?
辩方不仅提供了越来越多有理由劳荣枝免死的证据,而且也在逐个精准打击院方“不靠谱”的证据。
比如,在一审之前,有办案人员就以“女魔头”来形容劳荣枝,这种渲染让劳荣枝的风评瞬间被拉到谷底。
辩方认为这是违规违法行为,这是侵害了劳荣枝的名誉权。
在涉及劳荣枝口供的问题,辩方也提出了办案人员有诱供等违法违规行为。
而在涉及到控方最有力的证人(刘某夫妇)证词时,不仅仅是辩护团队,很多律师都对刘某夫妇的证词提出了质疑。
而质疑的核心就在于刘某夫妇证言的矛盾,以及个人多次修改证言上。
作为一个旁观者来说,一个可以决定一个人生死的关键证词,应该是非常严肃严谨的。
如果在这个证词上翻来覆去的修改,这还有没有严肃性?这还能让人相信吗?
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人如此质疑刘某夫妇证言的原因所在,这也是为什么辩护团队质疑法院采纳刘某夫妇证词不合规的原因。
劳荣枝案目前正处在最高院的死刑复核最关键的时间段,辩方不断出示着新证人证言,也在不断质疑着控方相关程序的合法性。
这其实无形之中就是在为劳荣枝免死增加砝码,对于这种局面。外界也出现明显不同的两种声音。
劳荣枝二哥劳声桥写的道歉忏悔书
最近有一个说法特别有意思,那就是这么多律师为劳荣枝上书,有媒体把这说成了“联名上书”。
普通人一听到“联名上书”,第一反应就是老百姓的意愿和想法的意思。
实际上这也是一种舆论战,就像辩护团队认为一审没有判决之前,有人把劳荣枝形容成女魔头一样。
可见在这一件事情上,控辩双方都非常重视舆论战。
那些认为劳荣枝早就该伏法的网友,他们也有着非常慷慨激昂且正义感满满的理由,听着毫无违和感。
下面是绝大多数网友的心声:
一个冷血会伪装狡辩的女魔头,干着绑架抢劫杀人的恶行,还对受害人进行分尸甚至是灭门,连一个两三岁的孩子都不放过。
劳荣枝特别善于伪装,在他发嗲的声音和虚伪的泪水背后,其实隐藏着一个特别凶残的心。
那些为劳荣枝申冤叫屈的人,就是和人类文明作对,就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就是在纵容恶人犯罪。
罗翔老师大家一定不陌生,他曾经在一次法考刑法的讲解中说过这样一句话,“到底什么叫好,什么叫坏,也是不好判断的。”
而他说出这段话的背景,其实就是关于恶人和好人的区分。
御姐之前曾把辩护团队给出的13条证明劳荣枝是被胁迫的证据说明了一下,但有网友认为这是律师在混淆黑白。
还有网友表示,劳荣枝逃亡了这么多年,为何辩护律师不提呢?实际上这是很多网友都有的一种情况,那就是对信息更新的敏锐性不足。
实际上,劳荣枝的辩护律师熊律师早就对此进行过说明。
他认为劳荣枝如果当初不逃亡的话,早就被判死刑并立即执行了,所以他认为劳荣枝逃亡是正确的。
但熊律师也解释到,他并不是鼓励罪犯逃亡,而是特事特办,因为以当时的办案风格来看,劳荣枝当时如果投案自首的话,根本是说不清楚的。
这一点其实也得到了很多网友的认同,很多网友也提到过之前的一些经验教训的案件,也原因就是重口供,轻证据。
随着社会和司法的进步,所有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在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当中,一定要重证据,轻口供。
特别不巧的是,再对劳荣枝进行定罪量刑的过程中,还是重口供,轻证据了。
御姐看过劳荣枝一审阶段的庭审纪录片,辩护团队认为劳荣枝一审阶段的法援律师是在给劳荣枝挖坑。
在看过庭审纪录片之后,御姐认为辩护团队的这个说法有点牵强,因为在庭审过程当中谈到熊某义被害案时。
公诉人一致认为劳荣枝是知道熊某义被害了,而法援律师则是站在了劳荣枝的立场据理力争。
还有网友直接质问御姐,为什么法子英和他的前妻不去杀人呢?
表面来看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实际上这里存在着非常明显的逻辑错误。
就好比一个人在头婚的过程当中,经常和另一半吵架,甚至有家暴的行为,但在二婚当中,却变成了一个暖男。
所有人都知道一个巴掌拍不响,可劳荣枝并没有说自己无罪,他对绑架和抢劫都供认不讳,他在辩论的是故意杀人罪。
这位网友问的这个问题,其实就有了一个前提,那就是他认为劳荣枝和法子英一起杀的人。
其实在现实的案例当中有类似的情况,比如说几个人一起密谋抢劫,可在抢劫的过程当中遭到对方的强烈反抗。
其中的一人或几人把受害者杀死,还有其他的同案犯根本没有动手,甚至提前离开。
难道我们就能说这几个没有动手或提前离开的人也是故意杀人吗?在很多类似的案件中,这些人大多都没有被判死刑。
御姐不知道这位网友如何得知法子英听说劳荣枝逃亡之后开心的笑了。
但即使他开心的笑了,又能说明什么问题?能说明他们夫妻情深?可辩方律师能有多个证人证明他们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情侣关系。
辩护团队也提供了多位证人证词,证明劳荣枝始终是在被法子英控制和殴打胁迫中生存。
劳荣枝在庭审过程当中表示,熊某当初就是被法子英五花大绑的,他当时的确不知熊某被发自己杀害了。
他承认他和法子英来到熊某家的时候,翻了主卧和次卧,他也承认在下午踩点的时候和邻居打过招呼。
但这一些与认定劳荣枝故意杀人罪似乎并没有任何关系。
还有网友说为了一个恶妇拖了这么久,这简直就是天理难容。
其实通过认为劳荣枝应该被判死刑的网友的评论和态度来看,他们绝大多数都是一种情感的宣泄。
而这种情感的基础就是认定了劳荣枝就是杀人凶手,稍微可以佐证的条件就是,没有劳荣枝,法子英也完成不了杀人的行为。
我们不妨来看一下,认为劳荣枝罪不致死的网友是怎么说的:
同样是在御姐之前分析辩护团队提供的13个证明劳荣枝是被胁迫的证据的那篇文章的评论区。
有网友非常认可御姐的分析,给予了御姐非常高的评价。
实际上,作为普通人来说,我们想要了解本案的真相,只能通过控辩双方提供的信息来进行理性分析。
随着辩护团队不断提供更多的证据和证词,的确也让这个案件变得并非像一审和二审表现出的像个铁案。
而在辩护团队提供的13个证据当中,其中一个就提到了在劳荣枝和法子英作案的那个年代,有关于办案风格的问题。
也出现了一些比较知名的冤假错案,辩护律师也罗列了出来,这也得到了不少网友的认同。
虽然御姐并不认为这种现象对于本案会造成怎样的影响,或者说二者之间有什么关联性?
在御姐看来,这更像是辩护团队的一种情绪宣泄或对舆论的一种引导,御姐并不认可这种说法,因为当年和现在的办案条件有很大的差别。
由于当时刑侦的手段和技术非常匮乏,也没有如今的天眼等高科技手段,这也势必会导致某些案件或许会可能存在一些瑕疵的情况。
有不少网友也是非常认同御姐的分析,也就是御姐所认为的,劳荣枝案对劳荣枝的量刑和定罪都存在巨大的争议。
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决定劳荣枝是否应该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的证据,并没有太多的说服力。
因为直到目前为止,一审和二审认定劳动之故意杀人的证据都不是铁证,绝大多数都是以口供为主。
在御姐看来,口供是最不值得信任的证据,正所谓人心难测,如果凭借一个人说的话,就能够决定另一个人的生死,这也太不把法律当回事了。
这位网友的说法更有独到性,他认为宁愿错放一个,也不能错杀一个。
因为错放了还可以纠正,一旦杀错人就无法挽回,他也谈到了一个常理,那就是疑罪从无的原则。
一个存在着巨大质疑和争议的定罪或量刑,而且还是死刑立即执行,这在法律层面上本来就是不合适的。
其实从这些网友的观点当中也不难看出,大家其实并不是在同情劳荣枝这个人,而是对于这件事有着不同的看法。
像孙小果、法子英等罪大恶极的人被判罚死刑立即执行无人为其申冤,这也让他们死的明明白白。
可为什么这么多人都在给劳荣枝申冤?甚至连知名的大导演都长篇大论的写信上书最高院。
难道大家都是在蹭流量博眼球?说句实在话,像这些知名律师和知名的导演,以及其他公众人物。
他们有必要为了蹭所谓的流量,冒着自己今后事业可能存在不可预估的风险去做这件事吗?
都说这些律师是为了追名逐利,可对于律师来说,他们更会对自己言行的利弊有一个预先的判断和衡量。
其实正如很多网友所预想的那样,之所以最高院迟迟没有对劳荣枝案的死刑复核下结论。
其实恰恰说明了这个案件存在不小的疑点,或者说具有争议的地方。
是想最后一次判处孙小果死刑之后,最高院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核准了死刑。
这说明一个什么问题?越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死刑案件,最高越核准的速度越快,而有些案子会拖很长时间,其实也恰恰说明了那些案子有点“悬”。
值得一提的是,似乎辩护团队对于最高院的死刑复核结果比较有信心,我们通过熊律师的账号,也得到了很多案件细节的描述和争论点。
御姐认为,任何一个存在着巨大争议的事件,都不宜单方面做出比较极端的决定,因为这种结论本身就没有存在的道理。
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劳荣枝终究是免不了牢狱之灾。
因为她是认可绑架和抢劫罪的,这就说明他们二人最起码有劫财的共同目的。
绑架抢劫也是非常恶劣的刑事犯罪,即使死罪能免活罪也难逃。但从熊律师透露的相关材料来看。
辩护团队其实是在为劳荣枝作无罪或轻罪在辩护,大家认为这合适吗?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千万不要凭喜好定罪,要定罪就要有证据 哪怕她真杀人了,要不然要法律干什么?
一群无良律师,被西化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与恶魔一起杀人还可逃脱!
以实是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必须死,劳荣枝不死难尹平民
被胁迫肯定不成立
恶妇不死,国威何在?
被胁迫那得有被胁迫的证据,当然她是主谋也得有主谋的证据,重证据是必要的,但不能轻口供。其次,她的做法跟后面这么的命案她都是有很多选择的,但她充当了什么角色?主谋证据不足但共犯绝对没跑的
律师,能把一锅汤搅成屎,这是人家的职业使命,也是人家的能耐!因为律师就像苍蝇一辈子喜欢这味道!
为什么有这样的所为专家?为什么有这样的毒舌好律师?公然对社会,对法律的一种无视?是要象严打一样清算了!
应该是让熊律师去当熊太
对这种杀害数人罪犯一旦抓住真凭实据必处死不晚!😡
尊重生命废除死刑
如果对社会没有威胁就留下一命
律师拿了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他们只认钱
这种人应该一样要死刑的好
没有毒妇勾引诱色哪有7个家庭的糟遇,正面的死去和血缘负面死去的亲人呢?和这一群没良心的律师够可恶了,知法犯法,还了解什么法律简直调戏法律
以实际事实证据为依据!
对案情不是很了解,不予置评!
成年人应该勇于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才能从中得到救赎
再喊冤有鸟用,二审结束,就算你证据再多辩解也无用,只有亲身经历过才知道
去检察院抗诉,检察院只站在判决书认定的立场指责你,你提新证据,它就站在对方立场指责你
证据不全,还有假证
如果没有确凿的实证,应当留人一命。
如果是被法子英胁迫的,法落网后不主动投案自首!大家懂的。
绑架罪造成严重后果也可判死刑,所以死罪不可免
一群和杀人狂魔一样律师,
从评论区明显看出,支持复核执行死刑的占大多数,希望枪下留人的占少数,依据可杀可不杀坚决不杀的原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一票否决,劳荣枝不适合执行死刑。
搞成裹脚布损害了说服力,只看了三分之一。
请过律师的都知道律师有多坑
饶了她吧!
一个人在地下室里待了一个月还活得好好的,这本身就是他吃饭喝水的证据!这就叫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难不成还要别人亲眼看见他正在吃饭喝水才算证据?!连基本的事实都不认可,硬要寻找所谓的“证据”,这就是头上安头,就是无理取闹,就是节外生枝,就是狡辩抵赖!无良律师们翻不了天!坚信最高法院一定会通过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