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当天,我在接亲的酒店将老公和闺蜜捉奸在床。
老公苦苦哀求我原谅,希望我识大体顾大局,将婚礼进行下去。
做了十几年的舔狗,我决定不再委曲求全。
于是我在婚礼现场将这对狗男女亲密视频放了出来。
“我要和你离婚。”撂下这句话我扬长而去。
翌日,在往民政局离婚的路上我却意外发生车祸。
再睁眼时,我竟然回到了大学时代。
醒来时,我正躺在宿舍床上。
其他三位室友正手忙脚乱收拾东西准备上课,墙上挂钟指向八点一刻,那些年被迟到点名支配的恐惧忽然重新灌进我的身体。
我竟然真的从穿越回了大学时代。
“之雨,你怎么起床了?”
“……我上课啊!”
“上课?你不看姚溯训练了?”
听室友如此揶揄,过去的记忆立即潮涌而来。
此时我正大二,姚溯作为校篮球队主力被派参加省大学生篮球友谊赛,每天早上十点训练,雷打不动。
我这个全系皆知的舔狗自然每天上午准时守在篮球场门口,早餐变着花样地送,以表忠心。
可现在不一样了,十九岁的吴之雨被灌进了二十九岁吴之雨的灵魂,已经知晓和姚溯故事结局的我,只觉得他恶心,离他远点都来不及,怎么可能还继续做舔狗,被人当成笑话看?
“我看他训练干啥,闲得慌。”
不顾室友诧异的眼神,我赶紧跑去水房洗漱。
刚打开宿舍门,我就撞见了站在门口的白月。
介绍一下,她就是我曾经最好的朋友,也就是姚溯出轨的对象,绿了我的那位白莲花。
“之雨,你干嘛去?”
我不想理她,转身朝水房走,没想到她却跟在我身后,对我说:“今天上午没课,我陪你一起去篮球场吧——”
“你没课我有课。”我忽然停下脚步,回头对她冷冷道,“想去篮球场你自己去吧。”
白月被我这种态度吓了一跳,眼睛扑闪扑闪眨着,多无辜。
可她不知道,我早已经认清了她的真面目,感叹她演技真好,装出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却净干些恶心事。
“之雨……你怎么了?我不是都和你解释了吗,昨天我和姚溯纯属偶遇,正好我俩都是一个人,所以就做了饭搭子,没叫你是因为——”
我实在受不了打断了她:“我觉得你和姚溯挺配的,你喜欢他就大胆去追,我祝福你俩。”
白月被我的话吓了一跳,下意识捂着胸口重复我的话:“你说……我和姚溯挺配的?”
“是啊。”婊子配狗,天长地久么。
我不想再和她多费口舌,转身走了。
我赶在上课前最后一秒跑到了教室,这也是姚溯训练这么久,我第一次没有去给他送早餐。
下午我刷到了白月的朋友圈,没有配文案,只有一张照片。
那照片看似是风景,可照片右上角的背影分明就是姚溯。
好一个暗戳戳。
我严重怀疑自己十九岁的时候脑子进了水,猪油蒙了心,竟然丝毫没有发现自己身边潜伏着个顶级绿茶,还和她十年如一日地掏心掏肺,姐妹情深。
盯着白月的朋友圈,我动动手指点了个赞。
懂得都懂,那些摆不上台面的小心思,就让白月自个琢磨去吧。
去食堂的路上,我看见了陶安。
我俩正面遇上,是他先叫我的名字。
那一瞬间我有些恍惚,因为我们已经太久太久没见了。
大四的时候他拿到我们系唯一一个公费出国的名额,却遇到飞机失事,死在了雾城的黎明之前。
说到底其实是我害了他。
当时那个名额本来是要给姚溯的,可姚溯为我放弃了这个机会,选择继续读国内的研究生,于是这个名额就落到了陶安头上。
如果没有这些巧合,陶安应该会活得好好的。
“之雨?”
听见他叫我的时候,我鼻子竟然一酸,抬头看他的时候眼泪快要控制不住。
陶安是我在大学时期最好的异性朋友。
白月说他喜欢我,但我那时候根本感觉不出来。现在想想,他或许真的喜欢过我,只是我从前眼睛里只有姚溯,活得傻又固执,只将陶安对我的好当作友情。
“你怎么眼泪汪汪的?姚溯又欺负你了?”
我摇头,一把搂过他的肩膀,感觉到他身上的温度时,我忽然觉得有些庆幸,庆幸我穿越回来了,这一次我绝对不会再让陶安发生任何意外,他要好好活着,拥有很长、很好的一生。
正当我兀自感怀时,抬头却看见了一张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脸。
嚯,真晦气。
姚溯此刻正皱着眉头站在我俩对面。
正常的情况是,他看见我和陶安应该径直走过去,把我俩当成空气才对。
毕竟他是大名鼎鼎的S大校草,我俩只是男A和女B,虽然大家同系,但真的不熟。
哦,我之前的确疯狂在他面前刷过存在感,可按照我的记忆,他应该是大三才被我死缠烂打磨得没了脾气,收了心决定和我好好在一起的。
所以现在,我俩几乎和陌生人没啥区别,甚至还不如陌生人,意思是说他应该挺烦我。
我拽着陶安准备离开。
“吴之雨。”他忽然叫了声我的名字。
“干嘛?今天没吃着早餐对我兴师问罪来了?”
我承认这话有点火药味,但我忍住不朝他脸上扇嘴巴子已经算给他面子了。
“……你生病了吗?”
“我生什么病?”
“……那你今天怎么没来。”
我沉默两秒,抬头万分真诚地问他一句:“你有病吧?”
不光是姚溯,连陶安也都被我吓了一跳。
万年舔狗吴之雨竟然对男神说出这么大逆不道的话。
其心可诛啊!
“你还有事吗?”我见姚溯迟迟不讲话,于是对他问道,“没事别挡道。”
姚溯就这么愣愣看我拽着陶安走了。
晚上,姚溯竟然破天荒给我发了消息,他问我:你明天还来吗?
我当时正和陶安打完游戏,输得眼前冒火星子,直接点进聊天界面回他:来你大爷,别烦我。
说完那句之后,我和姚溯再也没有讲过话。
我再也没有去篮球场给他送过早餐。
倒是白月,去得越来越勤,美名其曰帮我看着姚溯,听说姚溯对她比对我还冷漠,见她恨不得都绕道走。
想到十年之后他俩滚床单的场面,我真是忍不住感叹一句,这人还是贱,别人碗里的永远最香。
旬月之后,姚溯的篮球队获得省大学生篮球赛冠军,学校在大礼堂给他们办了一个小型的颁奖仪式。
我特意买了鲜花过去,不过这鲜花不是给姚溯的,是给陶安的。
陶安是篮球队的替补队员,几乎没有上过场,但日常训练他也是去的,吃的苦绝对不比姚溯少。
到礼堂时, 白月早已经占了第一排位置,手上也抱着一束鲜花,估计就等着颁完奖之后给姚溯鲜花呢。
我从侧边通道绕到她旁边,把手上的花往桌子上一放,白月回头,见我也带着鲜花来,以为我也要给姚溯献花,支支吾吾问我:“之雨……你不是不追姚溯了吗?”
“别紧张,他也不是什么香饽饽,没人和你抢。”
整个颁奖仪式白月都很紧张,目光时不时朝我这瞄。
一阵掌声之后,终于到了合照献花环节,白月像是生怕我会抢了她的风头一样,立马捧起鲜花朝台上走,中间还被后勤值班的学长给拦下了,说人家合照还没结束,别上台挡镜头。
我在台下笑得不行,目光却猝不及防和姚溯对上,他望我的眼睛里竟有种说不上来的情绪,像是期待,又有些犹豫。
直到白月将花送到姚溯的手上,他才缓缓移开望向我的目光。
我捧起桌上的鲜花,也准备上台。
姚溯的目光又落在了我的身上,我感觉得出来。
像是一种肌肉记忆,我似乎还带着十九岁吴之雨对于姚溯的爱的惯性,当他看我的时候,我竟然还是会莫名心跳。
真是晦气。
我握紧拳头,缓缓走上铺着红毯的领奖台,径直朝姚溯走过去,我的目光不再闪躲,就那么淡淡看着他,在他面前站住,我感觉到他甚至已经伸手准备接过我怀里的鲜花。
“麻烦让让。”我对他平静地说道。
在他错愕的目光之下,我从他和身旁队员的缝隙之间挤了过去,将怀里的鲜花送给了姚溯身后的陶安。
当时要是和陶安在一起就好了,他们两个人才是绝配呀,女孩子就应该找一个喜欢自己的男生,而不是自己喜欢的男生,这样会很卑微
他们两个人就是应该要在一起呀,我感觉他们两个人真的很般配,我好想看看后续他们两个人有没有在一起,磕他们的CP
她又不是有义务要去给他送早餐,他反而把它当做理所应当了
不能因为有了男朋友,就把自己曾经的朋友给忘掉
我觉得女主蛮渣的,明明也被伤害过,但自己的行为也迷惑不解
29岁和19岁是完全不一样的,也是两种心境,19岁时做的傻事,29岁肯定不会再去做了,所以说人总是在成长的,会变得越来越好
婚礼当天,居然发现老公和闺蜜搞在一起,这也太让人伤心了,两个对她来说最重要的人背叛了她,这真是人间疾苦啊!
现在清醒过来了,就知道谁才是最值得的人,现在发现也不晚
好朋友有什么用呢,最后还是背叛了自己,这样的朋友不要也罢
居然能当十几年的舔狗,看来她之前真的很爱他
要是真的有这么好的事情就好了,能够穿越回大学时代
放过了20岁的姚就跟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