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这句老话,我一直觉得说得太对了!可是,这苍天,它有时候也“打盹”啊!这不,山西运城一位叫刘忠武的农民,愣是被冤枉了46年!
“毒杀”事件1960年,那可是个啥光景? “三年自然灾害”闹得人心惶惶,吃饭都成问题,更别说啥法律意识了。就在那年,山西运城某村的大队里,发生了一件“毒杀”事件。说刘忠武,这老实巴交的农民,竟然往公社食堂的饭菜里下毒,毒死了四个人!
这还得了? 大队干部一听,火冒三丈,二话不说就把刘忠武抓了起来。法院呢?也跟走过场似的,三下五除二就给刘忠武定了罪,判了死刑,立马就给枪毙了!
可怜刘忠武,死得不明不白啊! 留下老婆孩子,受尽了村里人的白眼和歧视。
漫漫申诉路这一过就是26年啊! 刘忠武的儿子刘青水也长大了,他一直觉得父亲是被冤枉的。凭啥?就凭他爹那胆小怕事的性格,别说杀人,就是杀鸡都不敢!
于是,刘青水开始四处奔走,为父亲翻案。 皇天不负有心人,1986年,法院终于承认当年判决有误,宣布刘忠武无罪!
可是,这迟来的正义,能弥补啥? 刘忠武的妻子,因为丈夫的冤屈,早早去世,连句道歉都没等到!
赔偿,难于上青天?刘青水和兄弟姐妹们,决定为父亲讨个说法! 他们向法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赔偿父亲被 wrongful execution 造成的损失。
可是,这赔偿之路,比登天还难! 万荣县法院以“赔偿法不溯及既往”为由,驳回了刘青水的请求。
“不溯及既往”? 这几个字,听得我心里真不是滋味!难道说,过去的错误,就可以一笔勾销,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了吗?
刘青水不服,继续上诉! 可是,运城市中级法院和山西省高级法院,都维持了原判。
网友炸锅了!网友1: 这都啥年代了,还有这种事情发生?!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网友2: “不溯及既往”就能成为逃避责任的挡箭牌吗?法律的尊严何在?!
网友3: 强烈要求修改相关法律,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小编有话说这件事,看得我心里五味杂陈。 一方面,我为刘忠武一家 finally 沉冤得雪感到欣慰,但另一方面,我又为他们 decades 来遭受的不公和痛苦感到无比愤怒!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这句话,在现实面前,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如果法律都不能保护无辜者的合法权益,那我们还能指望谁?
我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正视这个问题,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也希望,刘青水一家能够早日走出阴影,重新开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