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两男子“以毒攻毒”,反向骗走电诈分子1800元,结果被拘留!

浩哥爱讲史 2024-09-23 09:44:35

诈骗骗子也算诈骗?

在反诈的浪潮中,我们总能听到各种各样的精彩故事,云南昭通的两个小伙子的“反诈”操作,真是有点过火了吗?

他们的逻辑其实很简单——既然你是电诈分子,那我骗你一点儿钱也是“正义之举”。于是,他们装作“上钩”的受害者,巧妙设计了一场反向骗局,成功让电诈分子往他们的账户里汇了1800元。

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方式,反过来骗到了钱。然而,这种“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手法最终让他们进了拘留所。

尽管对象是电诈分子,但这两位的行为本质上依然是诈骗,法律面前,不论你对谁动了手脚,结果可都是一样的。

反骗“套路王”?骗了骗子却进了局子,谁更“高明”?

事情得从“高薪招聘”说起——那些常见的“海外高管年薪20-30万”的诱人广告,无非是电信诈骗的老套戏码。

周某和好友袁某,心里明镜儿似的,这点把戏哪骗得了他们?于是他们打算反向骗取“骗子”的出国路费,1800块小钱到手,他们正暗自得意,想不到警方却快速锁定了他们。

没想到吧,骗了骗子,自己却被警方拘了。这可真应了那句话:“骗骗子容易,骗过法律难。”以为自己反骗成功,其实只是在法律面前露了马脚。

虽说1800块钱不多,可在《治安管理处罚法》面前,诈骗就是诈骗,无论对象是谁。警方的态度明确——不管你骗的是谁,违法就是违法。这两位小伙子,原本想着“报仇”,结果一时快意换来了七日、五日的拘留,还得缴纳违法所得。

诈骗团伙上亿流水没人管,两小子骗了1800元立马被抓?

让人搞不懂的是,诈骗团伙一年“撸”几百上千亿的黑心钱,似乎经常躲过了法律的雷达,而这两小伙子居然因为区区1800元的“反击”被迅速立案、拘留!到底是在保护谁?

那些被骗子骗走了血汗钱的受害者们恐怕都要气得跳脚了。平时被骗报警,几千块钱以下案件常常无人问津,拖个大半年都找不到人。可现在好了,骗子被“反骗”了1800元,警方却出动得比任何时候都快!是他们立案的标准不合适,还是我们对法律的理解出了偏差?

按照法律程序,警方要退还被骗的钱给受害者——也就是那个被“反骗”的电诈分子。问题来了:这骗子敢回来认领这1800元吗?

场景实在滑稽——一个诈骗犯站在警察面前,气鼓鼓地说:“这钱是我骗来的,你们要还给我!”这简直像是一出荒诞的喜剧。不知道那个受骗的骗子看到新闻时,是否已经笑得合不拢嘴?现实比段子还要魔幻。

法律的执行到底是为了保护受害者,还是有时候恰恰给了犯罪分子喘息的空间?诈骗团伙利用人们的信任,大肆敛财,而普通百姓有时面对这些伪装高明的骗术却束手无策。两位小伙子的做法虽然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却让人忍不住拍手称快。难道我们不该更关注那些动辄卷走千万的诈骗团伙,而不是紧盯住这1800元的“小打小闹”吗?

“正义感”用错了地方?法律不认这种“反打”

对于普通人来说,能从诈骗分子手中骗点儿钱,听起来多少有点儿过瘾。毕竟,诈骗分子害人无数,总算有人“反打”了回去。然而,事情没那么简单,法律可不是靠个人情绪来衡量的。

即便对象是诈骗分子,这两位云南男子的行为也不具备法律上的正当性。他们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夺取别人财物,实际上依然触犯了法律。法律保护的不是某种正义感,而是行为的合法性。诈骗就是诈骗,不管你的对象是谁,最后的结局都是一样的。

在这个事件里,他们不仅没能成为反诈英雄,反而自己变成了法律的被告。这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不管对方多么可恶,用非法的方式去“回击”只会让自己陷入困境。

有时候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失了智,活在一场荒谬的梦里:

骗了骗子要判刑、撞了碰瓷的要赔钱、打了入室行凶的要判刑、被人霸凌还手自卫也要挨罚、就连要自己的工资都是恶意讨薪......意思就是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不公只要反抗就有罪?

开车路上被人碰瓷,明明知道是骗局,动一下赔钱,不动一下还是赔钱。最让人无语的是,肇事者不仅不用负责,还能钻进规则的漏洞里大捞一笔。这碰瓷的,是走法律漏洞的赢家,还是社会的寄生虫?可你稍微反抗,结果是自己撞上了法律的枪口。

再看看那些打工的辛苦人,辛苦了大半年,工资拖欠了,去讨薪反倒被列入“恶意”行为。天底下还有比这更滑稽的吗?劳动法的存在,难道是为了限制劳动者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可真是,做工没钱,开口讨要,反倒惹了一身麻烦。

这一桩桩、一件件,好像每一个社会底层的反抗,都能变成违法的导火索。似乎所有的“正义”都在某个看不见的规则里绕了个圈,而那些钻空子的人、坏事做尽的人,竟然成了最后的赢家。

所以,这世道到底怎么了?这确确实实是一场梦,对吗?

从反诈到犯法,界限在哪里?

一边是巨额诈骗流水的庞大网络,一边是被抓个正着的“反诈骗”小子,这背后的问题,比那1800元还沉重得多。

反诈这件事,需要的是真正的法律手段,而不是靠小聪明。我们在网络诈骗日益猖獗的今天,更应该理智面对,借助官方的反诈措施来保护自己,而不是擅自上演“草根复仇记”。

这种违法的“反打”行为最终不仅没有赢得掌声,反而为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法律并不是根据个人道德判断来执行的,动机或许“正义”,但行为本质却可能会走向另一个极端。

用聪明的方法对付犯罪行为固然重要,但最根本的,还是要坚守法律的底线。

以下为信息来源:

云南两男子反向骗取“电诈分子”1800余元,被行拘! 虽然诈骗的对象是电诈分子,但本质是诈骗-今日头条 (touti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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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哥爱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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