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丽水市发布通知,从10月16日,丽水全面启动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
根据通知显示,国四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方案中,符合条件的可领取7000至30000元不等的补贴。
本次补贴的车型有:微(轻)型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根据车龄的不同,可享受不同的补贴额度。
补贴方案为:
补贴条件为:
1.2023年4月4日(不含)前车辆登记地在丽水市本级且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的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
2.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
3.机动车行驶证注销日期在2023年4月4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交售给具有资质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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