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亏了多少?中小寿险公司有多难、难在何处?

德馨思辨 2024-04-04 05:30:46

文|杨子

虽然绝大多数时候,寿险公司基层机构都在为完成各种任务和指标而挠头不已,但随着这些年各种外部形势的不断变化,基层人们更是眉头紧皱,感觉情况越来越不简单。

放在以前,如果完不成保费任务,票子帽子都难以保住;但现在却是,完成了任务,票子帽子仍然有可能保不住,而且这个可能性正在越来越大。

广大基层员工与保险人在各自总部的贴心、细致的指导下,坚定执行、不懈奋斗、勇于挑战、一往直前,在各种鸡血、洗脑、PUA、加班加点、甚至全年无休下,终于越努力让公司费用越紧张、越努力让自身越不幸。尤其是广大中小公司,在2023年不仅利润全面走低,甚至出现整体性亏损局面更加严峻。

根据数据显示,60家发布四季度偿付能力非上市寿险公司合计亏损为140亿。如果排除其中跻身巨头之列的泰康人寿,再加上越来越多发不出披露的险企,实际状况又如何?

利差损如同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特之剑,而费差损已经揭穿了整个行业的皇帝新衣,这都让本就脆弱的中小公司们雪上加霜。很多中小机构连续多年亏损,盈利已经更加遥遥无期,而整个寿险业近三年盈利情况连续走低,2023年数十家非上市寿险公司集中出现了亏损,这种情况显然前所罕见,也是“3.5%”预定利率调整以及“报行合一”等系列新政集中出台的重要背景。

毕竟,卖得越多、亏得越多,卖得越多、风险越多已然不是一两家公司的普遍现象。

事实上,进入2024年后,产品预定利率又在无声间接连下调,当前又是从万能险不超过3.3%,再到普通寿险、分红寿险等不超过2.5%等消息频繁出现,让炒停售都有点应接不暇,跟不上步伐。

在净利润之外,整个行业的净资产也在随着保费的增长不断蒸发,究竟是保费带来供血、还是卖血换来保费,已经不仅是简单的面子问题,而是这个行业的健康与生存问题。

3月18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正式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直指险企的盲目扩张、激进发展,严格杜绝系统性风险,并根据风险水平由低到高,被划为1-5级和S级,并进行相应程度的监管关注,进行差异化精准监管。这也反映出,当前行业的局面,已经错综复杂到了一定的地步。

其中,即使只根据规模保费收入/净资产>5这一条来看,59家在四季报中披露净资产的非上市险企,除了1家净资产为负数,还有15家在这一指标大于5,面临风险升级,而这里的保费收入显然还比规模保费口径保守,更别提还有10余家没有披露的公司。

也许大多数保险公司,包括中小寿险公司的员工们其实并不关注这些看似宏观而专业的数据,只关心自身的任务KPI,直管领导的要求,和切身能掌握的预算、费用、资源。公司这些都是太高层考虑的事情,离自己大太远。但公司为什么亏损?真实财务状况到底如何?亏损会给寿险经营带来哪些影响?这些终究都会关系到每一个人。

当然关心了,也是无能为力,反倒是更添烦恼。

1 到底亏了多少?百亿?千亿?非上市寿险公司亏损已是多数,不是所有人都能不惧亏损

肉眼可见的是,非上市寿险主体整体盈利状况堪忧。

2020年非上市寿险公司整体盈利423亿元,2021年整体盈利415亿元,2022年整体盈利38.8亿元,到了2023年整体盈利跌入百亿以上负值。非上市寿险主体的整体盈利不断降低,这还只是公布偿付能力报告的公司情况。

2020年非上市寿险公司中,盈利的47家,亏损的19家;2021年盈利的为41家,亏损的24家;2022年盈利的27家,亏损的32家;2023年盈利的25家,亏损的35家。亏损的非上市寿险主体逐渐占据多数,都不用加上那些没公布数据、经营情况可想而知的公司。

2023年,亏损家数占比已达到非上市寿险公司总量的58.3%。盈利的25家中,利润超10亿元的仅2家。不足1亿元的有14家。

那整体亏损了多少?根据四季度偿付能力来看,非上市险企2023年合计亏损140.3亿元,那除去泰康人寿后,加上那些谜一般险企的未知情况呢?

根据一项权威的数据统计,2023年中小微人身保险行业性亏损已达到千亿元级别。

具体哪些是中小险企,哪些不算,就得看各自心里的数了。

当然,中小寿险公司一直以来的经营状况都堪称艰难。公开的数据显示,有较多的中小寿险主体处于连续多年亏损的状态。至于连续2-3年出现亏损的,那就更多。

尽管寿险公司的盈利向来有“七平八盈”现实说法,但现在很多公司已成立超过7年,有的达到10几年历史,但照样可以陷入亏损。

甚至有自认已迈入大公司之列的非上市险企,以一己之力在2023年贡献了超百亿的亏损。

虽然有的公司有着强大的股东背景支持,即使亏损仍然被人视为有着未来可期的前景,但不是所有公司都有着不惧亏损的脸皮与底气。

况且,寿险行业涉及的是消费者养老、健康等长期保障,如果如此众多的寿险主体整体经营的结果是巨大的亏损,那是绝对不能让这种状况持续的。无论是什么750曲线下行、准备金下调、还是主动切换会计准则,可都不是让亏损合理化的借口。如果亏不是自己的错,错的是这个世界,那么,整个社会对寿险业的信心将发生动摇。

2 中小寿险主体大面积亏损原因何在?“七平八盈”已宣告过时,新形势下尚有五大原因

寿险公司的经营向来有着“七平八盈”的说法,投资寿险,七年内你想盈利有点难。

但这个说法显然有些过时。

一方面,这个说法并非真理。有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寿险公司中,成立六年内就盈利的有24家,其中有11家公司成立2年内就开始盈利。

另一方面,目前市场上的寿险主体,绝大多数成立都已超过了7年。

92家被统计的寿险机构中,成立不到7年的只有12家。且其中的几家公司甚至已经见过利润长什么样。

所以,目前亏损的中小寿险主体中,除极个别外,都难以拿成立不超过7年说事。

造成中小寿险主体大面积亏损,主要的原因有哪些?这里根据当前的局面,分析了五大原因:

一是销售成本的上升。

中小主体的保费业务,更多的都是来自银保渠道。银保渠道产生的保费,大抵占到中小寿险主体保费的90%左右。

由于近几年银保业务风生水起,引发了几乎所有保险主体的重视,银行渠道的代理要价,由此水涨船高。

自己并不属于银行系保险公司,不狠狠出血,谁把网点交给你,谁会代理你的业务?

银保代理手续费最终高到离谱,保险主体普遍增产不增收。

按照目前的会计准则,保险业务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费用不可摊销,须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导致一些公司当期利润发生亏损。

这个问题,对中小寿险公司利润的影响是全面而普遍的。而且实际上,即使是所谓的银行系险企,也普遍存在这种高手续费现象,毕竟网点的胃口也都养起来了,什么股东优势、行政压力也架不住网点阳奉阴违,更不用说,很多银行系险企实质上还得“养”着母行网点与网点人员,与银行反倒形成共轭父子关系。

这正是监管机关铁了心推进银保渠道报行合一的内在原因。只能说银保在多年的价值转型中,终于在彻底摆脱低价值渠道名头之际,又坐实了个高费差损的名头。

二是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的下滑。

近两年银行存款收益大幅走低,企业和个人在银行的存款收益由此受到影响。

股市更是一路惨淡,好几年一直徘徊在3000点左右,2023年底更是失守到了2600多点。寿险公司在股票市场的投资,成绩单同样令人心碎。

2022年一季度,全行业有超过100家保险公司综合投资收益率为负值。

有公司在年报中解释称,受市场环境变化及房地产企业债务违约等因素影响,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出现信用风险,根据会计准则计提资产减值,导致所有者权益大幅下降。

为快速做大保费规模,吸引客户,不少险企将万能险结算利率调高,然后寻找久期、收益率相匹配的资产进行投资,投资于房地产领域的地产系保险机构,在房地产市场连续暴雷的情况下,显然不可能独善其身,导致整体投资收益率承压。

某公司2023年四个季度的投资收益率分别为1.34%、1.33%、1.09%、-1.76%,2023年全年为1.71%。

毫无疑问,这种投资收益必将导致出现严重的利差损。

在投资收益差强人意的情况下,有的公司为了维持和扩大万能险规模,多数还是会维持较高的结算利率,即使不断地被“限高”。由此,公司利润进一步承压。

三是退保金显著增加造成的经营困境。

连续亏损的寿险主体中,有一个很大的共性,就是其退保率在某些时段严重超出正常水平。

退保金额大和退保率高,不仅会严重影响可提费用和公司考核绩效,加上这几年行业深陷全额退保投诉,超出现金价值部分的退费都会消耗公司的真金白银。

某公司2022年亏损27.43亿元,其两款主打产品退保率超八成。

某公司2022年和2017年的数据来看,保险业务收入增长了10.67倍,而退保金增长了272.51倍。

某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披露,有三款产品的年度退保率分别达到74.88%、66.59%、42.18%。

另一家公司2022年有三款产品的年度退保率分别为87.93%、83.31%和28.71%。

产品退保率如此高,可能是由于保险产品设计上存在不合理性,使得客户失去了持续投保的意愿;也可能是销售过程中可能存在对消费者的误导或信息隐瞒,导致了消费者选择退保;当然也有可能是产品本身设计,就是冲着消费者退保去的。

事实上,比起消费者不买账,这种退保局面甚至会打穿保险公司们的价值假设,因为很多退保型产品,本身就以终身持有为价值前提,退保率的提升,显然会让一众公司日益提升的新业务价值越来越没有实质价值,即使这一数字能大几十亿,甚至号称超过几家上市公司,最终如果只能转化成漂亮的、有着各种冠冕堂皇解释的亏损,那只能徒添笑柄耳。

四是高薪并未带来高效的管理。

由于我国保险市场主体在近二十年内大量增加,各家公司又不断增设分支机构,导致行业需要大量的高管人员。

高层级的职业经理人处在一个待价而沽的紧缺状态。高薪成为了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管理人才的重要手段。

某公司董监高,目标年薪在200万元以上的有四人,在200万元以下的有九人,最高薪酬为692万元。

这个薪酬在未上市寿险公司中算什么水平,缺乏统计数据不好评判。但整个寿险行业,即使是中小主体,董监高的薪酬都不会差这太远。

不仅,董监高薪酬水平较高,各个层级都是如此。到了业务基层,就演变成了拼抢尖子业务员的种种“聘才”游戏,甚至成为了各种套利飞单的滋生之地,加上一些尾大不掉、吃掉基本法绝大多数利益的团队长,也造成业务成本的居高不下。

花钱其实不可怕,但很多时候,高昂的成本付出去之后,公司的经营业绩却并不理想。

不理想就换人。这也就造成了行业内高管变动的走马灯现象。

但人可以换,业绩可以不理想,高管的薪酬却是降不下来的。讽刺的是,很多中小险企都有重要高管位置空缺,但似乎都不影响运作。谁来都一样,谁来都好不了,那这些行业中最为人瞩目的专业精英、高级管理者又为何能有如此的高薪市场呢?这些大佬们之前所谓的光鲜履历和成功经历,又到底是何种成色呢?

莫名想起了前一个10年中的中国男足。

五是其他的结构性原因。

当然,亏损也需要正确地看待,有些时候的亏损不可避免,公司结构调整、业务扩张与各种创新尝试,投入也是不可避免,甚至出现亏损。

如某公司原是中外合资的我国第一家银行系保险公司。后来集团将所持股份转让,另辟门户成立了自己主导的保险机构,该公司当年便出现亏损,此后的业绩更是每况愈下,保费基本停滞,陷入长期亏损当中。

有的公司在近几年较多地铺设分支机构,加大分公司等旗下分级机构的人力物力投入,导致了亏损。

当前来看,对于很多中小公司来说,个险改革以及科技数字化投入,可能是最大的投入,但这些投入反倒是常常因为亏损而中断。

3 公司亏损影响面广,中小寿险公司到底能否扛得住

寿险公司陷入亏损后,会产生哪些方面的影响?

首先是影响公司偿付能力和监管评级。

根据最新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达标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为B类及以上。

其中任一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的,则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

公司亏损特别是大额亏损后,会严重影响公司的净资产额度,并影响到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

如果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下降至监管警戒线,就将对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如某寿险公司陷入连续亏损后,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评级已经4连C。

不过,的确也有公司在号称切换会计准则、对标上市公司的同时,在偿付能力报表中使用了老准则,不仅藏住了更多亏损,还维持了偿付能力指标符合要求。堪称是遥遥领先。

其次是监管检查和整改项目增加。

根据保险监管相关规定,保险监管机关每季度将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等偿付能力风险较大的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数据进行重点非现场核查,建立常态化的现场检查机制。

寿险公司的负债具有长期性,公司的稳健经营对于资金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都具有特殊重要性。

你越是经营困难和亏损,监管机关自然对你越不放心,对你的关注和监管检查就会更多,你自身的内控管理面临的压力也会更大。

某亏损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中披露,去年公司一共梳理出160余项缺陷以及100多项整改措施,并且按照要求下发至各整改责任部门。

随之便是不可避免的高层“大换血”。

董事会花费高薪聘请了高管人员,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必然抱有相应的期待。

没有谁会容忍一个让公司长期亏损的高管。

尤其是,寿险公司的股东,很多都并不了解寿险经营规律,对行业特征缺乏必要的宽容度,花了高薪聘请你,对利润甚至有着立竿见影的要求。

所以,当公司出现连续亏损或者大额亏损时,一般都会出现高管人员的更换和变动。

如某寿险公司一次就发生了6位高管人员更替,甚至连任职不到一年的总经理,随即就成为了“前任总经理”。

以及是期望中的上市遥遥无期。

很多寿险公司成立时,都确立了很高的目标追求。

如成为一流的寿险公司、成为客户的最佳选择、成为最具专业性的寿险公司、成为品质最好的寿险公司、成为百年企业等等。

这些目标相对都比较虚,也没有人去认真评判你若干年后是否实现了这些目标。

但有一个目标,不管宣传上说不说,其实是几乎所有的寿险公司都追求的,那就是上市。上市是一切寿险公司明里暗里的共同追求。

毕竟,上市对于绝大多数寿险主体背后的支撑者来说,是最大的回报与退出机制,且寿险公司对于上市的自身动力也是强劲的。

因为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会不断要求追加资本金,才能确保偿付能力达标。

而追加资本金基本只有两个途径:一是由原有发起人追加资本,二是通过上市募集资本。

据不完全统计,有的寿险公司已经增资八次以上。

通过上市,就可以大幅度而且更便利地进行增资。所以,根本就没有哪家寿险公司不想上市。

但申请上市有个最核心的要求,那就是连续三年盈利。

就凭这一条,就让很多中小寿险主体不敢张口说上市。

有的主体,明确提出了上市的目标,先是说致力于在2015年实现上市,后又表示将在2018年或2019年实现上市目标,但由于盈利状况不争气,愿景至今未能实现。

毕竟近十年,寿险业只有一家公司,随集团成功上市。

最后就是现在常见的,股东将公司股权出质。

在一些经营亏损的寿险主体中,出现了主要股东将股权甚至全部股权质押的情况。

如,某寿险公司13家股东所持86%股份被质押,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9%。

主要股东将股权全部出质,一般在两种情况下发生。

一是大股东自己缺钱。借了不少款,债权人要求公司以大股东的股权做质押。另一个是公司缺钱,需要融资度日。无论是银行借贷,还是民间融资,都可能要求大股东用股权质押担保。

而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股权质押比例超过50%的股东不得行使表决权,这就可能导致公司决策过程中的权力结构发生变化。

失去表决权的大股东显然会失去对公司的控制力。形成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权力真空,增加公司运营的不确定性。

一些关键事项的决策,如果缺少了大股东的支持和参与,就会影响决策的稳定性和执行力,增加公司经营的难度。

至于撤并机构,降薪裁员,那更是亏损主体经常上演的结果了,自不必说。

当然,撤并、降薪、裁员、毕业,很多看着没亏的公司也早已经迫不及待了。

说到底,对于大多数中小险企来说,生存并不是一种理所应当的概念,甚至本身就是一种奢侈。

所以真实的情况,到底已经成什么样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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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馨思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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