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南方医科大学教师因救死扶伤受处分"的新闻登上微博热搜,引发广泛关注。据报道,该校俞莉老师因抢救危重病童而上课迟到29分钟,被学校处以扣发5月奖金2000元、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考评评优评先资格等重罚。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不少网友质疑学校做法欠妥,认为救死扶伤理应成为免罚理由。那么,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学校如此处理合理吗?我们一起来深入探讨。
事件经过:俞莉迟到背后的"安抚"隐情4月27日中午,南医大俞莉老师在上课途中接到电话,得知一名病童病情危重,情况十分紧急。俞莉老师当即决定前往抢救,导致《局部解剖学》课程迟到29分钟。
据学校通告披露,俞莉老师迟到后,另一名老师"立即"赶到教室"安抚"学生,并"与俞莉老师保持联系"。从这个措辞可以看出,俞莉缺课似乎引发了学生的强烈不满,学校不得不派人去"安抚",而非像一般学生那样见怪不怪。
为何区区迟到需要如此兴师动众?学校通告只字未提,耐人寻味。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学生的过激反应给学校带来了不小压力,迫使学校不得不对俞莉做出处罚。
处罚内容:罚款、通报批评、取消资格一个不少《南方医科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规定,教师如有迟到行为,将被认定为二级教学事故,面临通报批评、罚款等一系列处罚。
而学校对俞莉的处罚可谓是"按照书来":扣发其5月奖金2000元,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考评评优评先资格。在很多人看来,如此严厉的处罚与俞莉救人的善举很不相称。
更何况,《办法》中也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造成教学事故的,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抢救病童无疑属于"特殊原因",完全可以免于处罚。但学校却对此避而不谈,生硬地套用条文,难免让人觉得欠妥。
网友观点:规章制度面前无特例?此事一出,立即在网上引发热议。不少网友对学校做法表示不解,认为在人命关天的紧要关头,医者仁心理应得到鼓励,而非受到惩罚。
"医生的天职就是救死扶伤,这个教师没有半点错,学校凭什么处罚她?""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道理还需要讲吗?""教师以身作则展现医德,这难道不是更宝贵的教学吗?"......一时间,质疑之声不绝于耳。
与此同时,也有网友从规则的角度为学校辩护。"学校有规章制度,谁都必须遵守,不能搞特殊。""教师就应该以教学为天职,救人虽好,但在课上影响教学秩序,学校处罚也无可厚非。"
校方回应:按章办事无可指摘?面对舆论压力,南医大教务处工作人员回应称,俞莉的迟到属实,学校处罚她是按照教学事故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并没有不妥。"我们也是按章办事,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能废。"
但不少人对此表示不满。有媒体评论指出,高校的规章应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在个案处理时应考虑实际情况,而不能简单机械地"依法"处罚。"如果连医学院的老师抢救病人都可以因此受罚,那让普通老师情何以堪?"
此外,也有人质疑,即便按照规定处罚,为何一定要用最严厉的尺度?扣工资、通报批评、禁评优,处罚之重让人不寒而栗。"究竟谁在背后推动,非要把这事儿闹大?"
更深层思考:规则与良知如何平衡?俞莉事件再次暴露了教育体制与社会良知的冲突。在制度面前,大家似乎已经忘记教书育人、救死扶伤的本质,而沦为了规则的奴隶。
医学院培养的是医务工作者,而非考试机器。在专业技能之外,医德品行更是重中之重。教师身体力行抢救病人,这种爱的教育、良知的教育、责任的教育,恰恰是医学生最需要的。
但眼下的乱象让人不禁反思:我们的教育究竟应该向何处去?是要一味坚持冷冰冰的管理制度,还是给人性光芒以空间?
事实上,任何规则的制定和执行都应以人为本。在人命攸关的紧急时刻,理应允许适度变通,给人性化执行留下空间。这不仅关乎师生的切身利益,更关乎教育的导向,社会的风气。
对此事,相关部门理应拿出更加妥善、更加智慧的处理方案,在尊重规则的同时,给予人道主义精神以鼓励。唯有如此,方能真正实现规则的育人目的,最终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小结: 南医大教师抢救病童迟到被重罚一事再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虽然学校坚称按规处理并无不妥,但在很多人看来,片面坚持教条主义,忽视教师高尚情操,不啻于舍本逐末。在人命与迟到孰轻孰重的天平上,我们究竟应该更倾向谁?是选择机械的纪律,还是回归人性的善念?这个问题值得所有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