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违法!丰台区一小区地下被挖成“地宫”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4-05-07 22:00:32

近日,北京丰台区丰桥路2号院优筑小区业主反映,小区地下被私自挖出“地宫”,2号楼地下北侧承重墙疑似被暴力拆坏,目测2根钢筋断裂另有切割痕迹。物业表示正在配合相关部门接受调查,丰台区住建委正在对破坏承重墙一事核验、定性。

近年来

因违法违规装修施工作业

引发的案例不少

案例警示

01

3月20日,广西南宁西乡塘区新阳路一楼房发生局部坍塌。经调查核实,主楼“诚致酒店”经营者因经营用途需要,组织劳务人员于3月19日晚涉嫌违规局部拆除2栋主楼和副楼的承重墙等,局部范围拆除承重墙的面积较大、范围较大,涉嫌违规施工。

02

2023年4月19日,北京大兴区亦庄镇开泰西里小区,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居民甘某某在未向燃气公司申请的情况下,擅自拆除、改装户外燃气管道,存在损坏燃气设施行为。依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城管执法部门对甘某某处以4.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03

2023年,上海安亭新镇一小区,一居民进行二次装修时,将自家门外原先铺设在地面上的供暖管道,私自安排施工人员,改变管道走向,固定安置于天花板处。房主在装修过程中,未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拆改供暖管道,执法队员当场对业主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要求其限期改正。

04

2022年9月,湖北武汉硚口区某小区一套房屋内的消防管道脱落,导致房屋被淹。随后,物业公司向房主出具了《违法违规行为劝阻通知书》,要求将户内喷淋水管恢复原状。房主不服,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查明,房主在装修房屋时,曾将室内喷淋水管改短,并将水管封入吊顶内,此次漏水系该处消防喷淋水管脱落,喷淋水箱中的水顺着管道流出所致。最终,法院依法驳回房主的诉讼请求。

房屋装修虽是在自家屋内进行

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心所欲

这些法律法规要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九百四十五条 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十九条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三)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

第五条同一高层民用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各业主、使用人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二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为了“小家”违规装修

危害的是“大家”的公共安全

请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规

对自己、对他人的生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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