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乐强闯进入高速,逆行2人被撞身亡,谁应担责

小哥说法呀 2024-10-15 15:37:30

无知者无畏,无畏到把自己和他人生命搭进去,值得吗?

10月12号,74岁的杨某安无证驾驶无牌低速四轮电动车,搭载55岁的韩某容由成都蒲江东收费站冲闯道闸进入高速公路,之后在雅安往成都方向第一车道逆向行驶,与迎面而来的小轿车相撞,杨某安、韩某容死亡,两车受损。

们来说说各方责任。首先,杨某安驾驶的低速四轮电动车,无证、无牌,达不到高速公路最低时速60公里要求,本身不能进入高速公路,而进入高速公路后,又是逆向行驶,以上的哪一条拿出来都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

如果换成另外一种结果,即小轿车上的司机被撞身亡的话,杨某安可能会被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我们再来说说小轿车驾驶员。如果他没有酒驾、毒驾、醉驾、超速行驶行为,事故全部责任应该由杨某安承担。而且因为低速四轮电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所以,不适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至多赔偿百分之十的规定。关注小哥,为您释法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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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来过 13
    2024-10-16 12:30

    成年人了,要为自己做的事负责。人死了,家产卖了也要赔偿给对面车主修车。

  • 2024-10-17 01:14

    这回老头真乐了

小哥说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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