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查贪官腐败!这个方法好,省钱、省时、省力。
这是一个什么方法呢?说出来大家都知道,就是《官员财产公示制》。但不同的是:不强制公示,采取自愿公示制。对自愿公示财产的官员,可以先不查,核对后确认;对拒不自愿公示财产的官员重点查。你想啊,如果官员们能大大方方地把自己的财产亮出来,说明廉洁、有底气,不怕查;而那些拒不公示财产的官员,肯定是有见不得光明的事,心虚、没底气,怕查。这样一来,纪检监查部门就节省一半以上的力气,反腐败的成本不就大大降低了吗。
这样一来,公开财产的官员,腰杆子也直了,底气更足了,干起工作来也不必瞻前顾后了。老百姓对他们更信任、更放心了。而那些没有公示财产的官员,为了保住官位,获得自由,得积极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或自首贪腐行为,争取宽大处理。
这样一来,官员是廉是腐,是好是坏,就一目了然了。官员之间形成了良性竞争环境,每个人都想表现得更好,更廉洁,那么整个党员干部的素质和形象不就自然提升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