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珍藏善本《梅花易数》(宋)邵康节 撰
《梅花易数》一名《观梅数》,本题曰《康节梅花数》,共五卷,相传为宋代易学家邵雍所著,是一部以易学中的数学为基础,结合易学中的象学进行占卜的书,历来备受易学爱好者推崇。此次整理的《梅花易数》,以故宫珍藏的清德聚堂本(简称堂本)为底本,以清上海铸记书局石印《校正梅花易数》(简称校本)为参校本,吸取了前人的校勘成果。本书还收录了邵雍另两部著作《邵康节易数一撮金》及《渔樵对问》(一作《渔樵问对》)。其中《邵康节易数一撮金》以《古今图书集成》中收录的版本为底本,《渔樵对问》以《百川学海》中收录的版本为底本。
梅花易数序
宋庆历中,康节邵先生隐处山林,冬不炉,夏不扇,盖心在于《易》,忘乎其为寒暑也。犹以为未至,糊《易》于壁,心致而目玩焉。
邃于《易》理,欲造《易》之数而未有征也。一日午睡,有鼠走而前,以所枕瓦枕投击之,鼠走而枕破。
觉中有字,取视之:“此枕卖与贤人康节,某年月日某时,击鼠枕破。”先生怪而询之陶家,其陶枕者曰:“昔一人手执《周易》憩坐,举枕其书,必此老也。今不至久矣。吾能识其家。”
先生偕陶往访焉,及门,则已不存矣,但遗书一册谓其家人曰:“某年某月某时,有一秀士至吾家,可以此书授之,能终吾身后事矣。”其家以书授先生,先生阅之,乃《易》之文并有诀例,当推例演数,谓其人曰:“汝父存日,有白金置睡床西北窖中,可以营葬事。”其家如言,果得金,先生受书以归。
后观梅,以雀争胜布算,知次晚有邻人女折花,堕伤其股。其卜盖始于此。后世相传,遂名“观梅数”。
又后算落花之日,午时为马所践毁;又算西林寺额,知有阴人之祸。凡此皆所谓先天之数也。盖未得卦,先得数也。以数起卦,故曰先天。
若夫见老人有忧色,卜而知老人有食鱼之祸;见少年有喜色,卜而知有币聘之喜;闻鸡鸣知鸡必烹;听牛鸣知牛当杀。凡此,皆后天之数也。盖未得数先得卦也。以卦起数,故曰后天。
一日,置一椅,以数推之,书椅底曰:“某年月日,当为仙客坐破。”之期,果有道者来访,坐破其椅。仙客愧谢,先生曰:“物之成毁有数,岂足介意,且公神仙也,幸坐以示教。”因举椅下所书以验,道者愕然趋起,出忽不见。乃知数之妙,虽鬼神莫逃,而况于人乎?况于物乎?
秣陵德聚堂谨订
梅花易数这种卜卦的方法,大家都认为是邵康节先生流传下来的。不要铜钱摇,也不要抽签。一个人一进来,“先生请你卜个卦”,这样卦已经卜好了。
梅花易数卜卦的方法,通常是用干支、月、日、时的数字来决定体卦和用卦,再用互卦看卦的发展而论吉凶得失……或者你进来坐的位置,或者左脚先踏进来,或右脚先踏进来,是站是坐,面对的方向……随便一样,一个卦象就已经出来了,不要等他问,你已经知道了,这就是梅花易数。
看似容易,实际上很难,需要高度的智慧高度的配搭才可以,不是随便乱拼乱盖的。
——南怀瑾:《易经系传别讲》
梅花易数卷之一 象数易理周易卦数
五行生克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八宫所属五行乾、兑金,坤、艮土,震、巽木,坎水,离火。
卦气旺震、巽木旺于春。离火旺于夏。乾、兑金旺于秋。坎水旺于冬。坤、艮土旺于辰戌丑未月。
卦气衰春坤、艮。夏乾、兑。秋震、巽。冬离。辰戌丑未坎。
十天干甲乙东方木。丙丁南方火。戊己中央土。庚辛西方金。壬癸北方水。
十二地支子水鼠,丑土牛,寅木虎,卯木兔,辰土龙,巳火蛇,午火马,未土羊,申金猴,酉金鸡,戌土犬,亥水猪。
八卦象例八卦象例
占 法易中秘密穷天地,造化天机泄末然。中有神明司祸福,从来切莫教轻传。
玩 法一物从来有一身,一身还有一乾坤。能知万物备于我,肯把三才别立根。
天向一中分造化,人于心上起经纶。仙人亦有两般话,道不虚传只在人。
卦数起例卦以八除,凡起卦不问数多少,即以八作卦数,过八数即以八数退除,以零数作卦。如一八除不尽,再除二八、三八,直除尽八数,以零数作卦。如得八数整,即坤卦,更不必除也。
爻以六除凡起动爻,以重卦总数除六,以零作动爻,如不满六,止用此数为动爻,不必再除。如过六数,则除之一六,不尽再除二六、三六,直除尽,以零数作动爻。若一爻动,则看此一爻,是阳爻则变阴爻,阴爻则变阳爻。取爻当以时加之。
互卦止用八卦不必取六十四卦名互卦以重卦去了初爻及第六爻,以中间四爻分作两卦,看得何卦。又云:乾坤无互,互其变卦。
年月日时起例年月日为上卦,年月日加时总数为下卦。又以年月日时总数取爻。如子年一数,丑年二数,直至亥年十二数。月如正月一数,直至十二月亦作十二数。日数如初一一数,直至三十日为三十数。已上年月日共计几数,以八除之,以零数作上卦。时如子时一数,直至亥时为十二数,就将年月日数加时之数,总计几数,以八除之,零数作下卦,就以除六数作动爻。
物占数比见有可数之物,即以此数起作上卦,以时数配作下卦。却以卦数并时数,总除六,取动爻。
声音占凡闻声音,数得几数,起作上卦,加时数配作下卦。又以声音,如闻动物鸣叫之声,或闻人敲击之声,皆可作数起卦。
字 占凡见字数,如停匀,即平分一半为上卦,一半为下卦。如字数不均,即少一字为上卦,取天轻清之义,以多一字为下卦,取地重浊之义。
一字占一字为太极未判。如草混沌不明,不可得卦。如楷书,则取其字画,以左为阳画,右为阴画。居左者看几数,取为上卦。居右者看几数,取为下卦。又以一字之阴阳,全画取爻。彳、丿,此为左者,一、乁、、丶,此为右者。
二字占二字为两仪平分。以一字为上卦,以一字为下卦。
三字占三字为三才。以一字为上卦,二字为下卦。
四字占四字为四象。平分上下为卦。又四字以上,不必数画数,只以平仄声音调之。平声为一数,上声为二数,去声为三数,入声为四数。
五字占五字为五行。以二字为上卦,三字为下卦。
六字占六字为六爻之象。平分上下为卦。
七字占七字为齐七政。以三字为上卦,四字为下卦。
八字占八字为八卦定位。平分上下为卦。
九字占九字为九畴之义。以四字为上卦,五字为下卦。
十字占十字为成数。平分上下为卦。
十一字占十一字以上至于百余字,皆可起卦。但十一字以上,又不用平仄声音调之,止用字数。如字数均平,则以半为上卦,以半为下卦。又合二卦总数取爻。
丈尺占丈尺之物,以丈数为上卦,尺数为下卦。合尺丈之数取爻。数寸不系。
尺寸物占以尺数为上卦,寸数为下卦。合尺寸之数,加时取爻。分数不用。
为人占凡为人占,其例不一。或听语声起卦,或观其人品,或取诸身,或取诸物,或因其物色,触其外物,或以年月日时,或以书写来意。
右听其语声者,如或一句,即如字数分之起卦,如人说两句,即用先一句为上卦,后一句为下卦。语多,则但用初听一句,合末后闻一语。余句不用。
观其人品者,如老人为乾,少女为兑之类。取诸其身者,如头动为乾,足动为震,目动为离之类。取诸其物者,如人手中偶有何物,如金玉及圆物之属为乾,土瓦及方物之属为坤之类。
因其物色者,如其人青衣为震,赤衣为离之类。触其外物者,起卦之时见水为坎卦,见火为离卦之类。年月日时,如望梅之类推之。
书写来意者。其人来占,或写来意,则以其字占之。
自己占凡自己欲占,以年月日时或闻有声音,或观当时有所触之外物,皆可起卦。以上三例,与前章为人占法同。
占动物凡占群物之动,不可起卦。如见一物,则就以此物为上卦,物来之方位为下卦。合物卦数及方位卦数,加时数取爻,以此卦总断其物,如后天占牛鸣鸡叫之类。又凡牛马犬豕之类,初生,则以初生年月日时占之。又或置买此物,亦可以初置买之时推之。
占静物凡占静物,有如江河山石,不可起卦。若至屋宅、树木之类,则屋宅初创之时,树木初置之时,皆可起卦。至于器物,则置成之时可占,如枕、椅之类是矣。余则无故不占。若观梅,则见雀争枝坠地而占。牡丹,则自有问而占。茂树,则枝枯自坠而后占也。
物卦起例(端法后天起卦之例)后天端法,以物为上卦,方位为下卦,合物卦之数与方卦之数,加时数以取动爻。
八卦万物属类(并为上卦)乾卦:天、父、老人、官贵、头、骨、马、金、宝珠、玉、水果、圆物、冠、镜、刚物、大赤色、水、寒。
坤卦:地、母、老妇、土、牛、釜、布帛、文章、舆、辇、方物、柄、黄色、瓦器、腹、裳、黑色、黍稷、书、米、谷。
震卦:雷、长男、足、发、龙、百虫、蹄、竹、萑苇、马鸣、母足、颡、稼、乐器之类、草木、青碧绿色、树、木核、柴、蛇。
巽卦:风、长女、僧尼、䇛、股、百禽、百草、臼、香气、臭、绳、眼、羽毛、帆、扇、枝叶之类、仙道、工匠、直物、工巧之器。
坎卦:水、雨雪、工、豕、中男、沟渎、弓轮、耳、血、月、盗、宫律、栋、丛棘、狐、蒺藜、桎梏、水族、鱼、盐、酒醢、有核之物、黑色。
离卦:火、雉、日、目、电、霓、霞、中女、甲胄、戈兵、文书、槁木、炉、灶、龟、蟹、蚌、凡有壳之物、红赤紫色、花、文人、干燥物。
艮卦:山、土、少男、童子、狗、手、指、径路、门阙、果蓏、阍寺、鼠、虎、狐、黔喙之物、木生之物、藤生之爪、鼻。
兑卦:泽、少女、巫、舌、妾、肺、羊、毁折之物、带口之器、属金者、废缺之物、奴、仆、婢。
八卦方位图八卦方位图
右离南坎北,震东兑西,人则介乎其中。凡物之从花甲来,并起作下卦,加时取爻。
观梅占(年月日时占例)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时,康节先生偶观梅,见二雀争枝坠地。先生曰:“不动不占,不因事不占。今二雀争枝坠地,怪也。”
因占之,辰年五数,十二月十二数,十七日十七数,共三十四数,除四八三十二,得二,属兑,为上卦,加申时九数,总得四十三数,五八除四十,零得三数,为离,作下卦。又上下总四十三数,以六除,六七除四十二,得一零为动爻,是为泽火革。初爻变咸,互见乾巽。
断之曰:详此卦,明晚当有女子折花,园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惊坠地,遂伤其股。
右兑金为体,离火克之。互中巽木,复生起离火,则克体之卦气盛。兑为少女,固知女子之被伤。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兑金克之,则巽木被伤,而巽为股,故有伤股之应。幸变为艮土,兑金得生,知女子但被伤,而不至凶危也。
牡丹占巳年三月十六日卯时,先生与客往司马公家共观牡丹。时值花开甚盛,客曰:“花盛如此,亦有数乎?”先生曰:“莫不有数。且因问而可占矣。”遂占之。
以巳年六数,三月三数,十六日十六数,总得二十五数,除三八二十四数,零一数为乾,为上卦。加卯时得四数,共得二十九数,又除三八二十四数,零五为巽卦,作下卦,得天风姤。
又以总计二十九数,以六除之,四六二十四,零五爻动,变鼎卦,互见重乾。遂与客曰:“怪哉!此花明日午时,当为马所践毁。”众客愕然不信。
次日午时,果有贵官观牡丹,二马斗啮,群惊花间驰骤,花尽为之践毁。
断之曰:巽木为体,乾金克之,互卦又见重乾,克体之卦多矣,卦中无生意,固知牡丹必为践毁。所谓马者,乾为马也。午时者,离明之象,是以知之也。
邻夜扣门借物占(系闻声占例)冬夕酉时,先生方拥炉,有扣门者,初扣一声而止,继而又扣五声,且云借物。先生令勿言,令其子占之,试所借何物。
以一声属乾为上卦,以五声属巽为下卦,又以一乾五巽共六数,加酉时数共得十六数,以六除之,二六一十二,得天风姤。
第四爻变巽卦,互见重乾。卦中三乾金,二巽木,为金木而已。又以乾金短而巽木长,是借斧也。
子乃断曰:“金短木长者,器也,所借锄也。”先生曰:“非锄必斧也。”问之,果借斧。其子问何故,先生曰:“起数又须明理。以卦推之,斧亦可也,锄亦可也。以理推之,夕晚安用锄?必借斧。盖斧切于劈柴之用耳。”
推数又须明理,为卜占之切要也。盖数不推理,是不得也。学数者志之。
今日动静如何(系声音占例)有客问曰:“今日动静如何?”遂将此六字占之。以平分“今日动”三字为上卦。“今”平声,一数;“日”入声,四数;“动”去声,三数,共八数,得坤为上卦。
以“静如何”为下卦。“静”去声,三数;“如”平声,一数;“何”平声,一数,共五数,为巽,作下卦。又以八五总为十三数,除二六一十二,零得一数,为地风升。
初爻动,变泰卦,互见震、兑。遂谓客曰:“今日有人相请,客不多,酒不醉,味止鸡黍而已。”当晚果然。
断曰:升者,有升阶之义,互震、兑,有东西席之分。卦中兑为口,坤为腹,为口腹之事,故知有人相请。客不多者,坤土独立,无同类之卦气也。酒不醉,卦中无坎。味止鸡黍者,坤为黍稷耳。盖卦无相生之义,故知酒不多,食品不丰也。
西林寺牌额占(系字画占例)先生偶见西林寺之额,“林”字无两勾,因占之。以西字七画为艮,作上卦;以林八画为坤,作下卦。以上七画下八画总十五画,除二六一十二,零数得三,是山地剥卦。第三爻动,变艮,互见重坤。
断曰:寺者,纯阳之所居。今卦得重阴之爻,而又有群阴剥阳之兆。详此,则寺中当有阴人之祸。询之果然,遂谓寺僧曰:“何不添‘林’字两勾,则自然无阴人之祸矣。”僧信然,即添‘林’字两勾,寺果无事。
右纯阳之人,所居得纯阴之卦,故不吉。又有群阴剥阳之义,故有阴人之祸。若添“林”字两勾,则十画,除八得二为兑卦,合上艮,是为山泽损。
第五爻变动为中孚卦,互卦见坤、震,损者益之,始用互俱生体,为吉卦,可以得安矣。右已上并是先得数,以数起卦,所谓先天之数也。
老人有忧色占(端法占例)己丑日卯时,偶在途行,有老人往巽方,有忧色。问其何以有忧,曰无。怪而占之,以老人属乾为上卦,巽方为下卦,是天风姤。
又以乾一巽五之数,加卯时四数,总十数,除六得四为动爻,是为天风姤之九四。《易》曰:“包无鱼,凶。”是《易》辞不吉矣。
以卦论之,巽木为体,乾金克之,互卦又见重乾,俱是克体,并无生气,且时在途行,其应速。遂以成卦之数中分而取其半,谓老人曰:“汝于五日内谨慎出入,恐有重祸。”果五日,此老赴吉席,因鱼骨鲠而终。
右凡占卜,克应之期看自己之动静,以决事之迟速,故行则应速,以遂成卦之数,中分而取其半也。坐则事应迟,当倍其成卦之数而定之也。立则半迟半速,止以成卦之数定之可也。虽然如是,又在变通,如占牡丹及观梅之类,则二花皆朝夕之故,岂特成数之久也。
少年有喜色占壬申日午时,有少年从离方来,喜形于色。问有何喜,曰无。遂占之,以少年属艮为上卦,离为下卦,得山火贲。
以艮七离三加午时七,总十七数,除十二,零五为动爻,是贲之六五爻,曰:“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吉。”《易》辞已吉矣。卦则贲之家人,互见震、坎,离为体,互变俱生之。
断曰:子于十七日内必有聘币之喜。至期,果然定亲。
牛哀鸣占癸卯日午时,有牛鸣于坎方,声极悲,因占之。牛属坤,为上卦,坎方为下卦。坎六坤八,加午时七,共二十一数,除三六一十八,三爻动得地水师之三爻。《易》辞曰:“师或舆尸,凶。”卦则师变升,
互坤、震,乃坤为体,互变俱克之,并无生气。断曰:此牛二十一日内必遭屠杀。后二十日,人果买此牛,杀以犒众,悉皆异之。
鸡悲鸣占甲申日卯时,有鸡鸣于乾方,声极悲怆,因占之。鸡属巽,为上卦,乾方为下卦,得风天小畜。以巽五乾一共六数,加卯时四数,总十数,除六,得四爻动变乾,是为小畜之六四。《易》曰:“有孚,血去惕出。”以血推之,割鸡之义。卦则小畜之乾,互见离、兑。乾金为体,离火克之。卦中巽木离火,有烹饪之象。
断曰:此鸡十日当烹。果十日,客至,有烹鸡之验。
枯枝坠地占戊子日辰时,偶行至中途,有树蔚然,无风,枯枝自坠地于兑方。占之,槁木为离,作上卦,兑方为下卦,得火泽睽。以兑二离三,加辰时五数,总十数,除六零四,变山泽损,是睽之九四。
《易》曰:“睽孤,遇元夫。”卦火泽睽变损,互见坎、离,兑金为体,离火克之,且睽、损卦名,俱有伤残之义。
断曰:此树十日当伐。果十日,伐树起公廨,而匠者适字“元夫”也。右已上诸占例,并是先得卦,以卦起数,所谓后天之数也。
风觉鸟占风觉鸟占者,谓见风而觉,见鸟而占也。然非风鸟二占,而谓风觉鸟占也。凡卦之寓物者,皆谓之风觉鸟占。如易数,总谓之观梅之数也。
风觉占风觉占者,谓其见风而觉也,见鸟而占也。凡见风起而欲占之,便看风从何方而来,以之起卦。又须审其时,察其色,以推其声势,然后可断其吉凶。风从何方来者,如风从南方来者,为家人(南方属离火,合得风火家人卦)。东来者,为益卦之类。
审其时者,春为发生和畅之风,夏为长养之风,秋为肃杀、冬为凛冽之类。察其色者,带埃烟云气,可见其色黄者,祥瑞之气,青者半凶半吉,白主刃,气黑昏者凶,赤色者灾,红紫者吉。
辨其声势者,其风声如阵马,主斗争;如波涛者,有惊险;如悲咽者,有忧虞;如奏乐者,有喜事;如喧呼者,主闹哄;如烈焰者,有火惊。其声洋洋而来,徐徐而去者,吉庆之兆也。
鸟 占鸟占者,见鸟可占也。凡见鸟群,数其只数,看其方所,听其声音,辨其毛羽色,皆可起数。又须审其名义,察其鸣叫,取其吉凶。
见鸟而占,数其只数者,如一只属乾,二只属兑,三只属离。看其方所者,即离南、坎北之数。听其声音者,如鸟叫一声属乾,二声属兑,三声属离之类,皆可起卦。
听声音者,若夫鸣叫之喧啾者,主口舌;鸣叫悲咽者,主忧愁;鸣叫嘹亮者,吉庆也。此取断吉凶之声音也。察其名义者,如鸦报灾,鹊报喜,鸾鹤为祥瑞,鹗鹏为妖孽之类是也。
听声音占声音者,如静室无所见,但于耳中所闻起卦。或数其数,验其方所;或辨其物声,详其所属,皆可起卦。
察其悲喜,助断吉凶。数其数目者,如一声属乾,二声属兑。验其方所者,离南、坎北之类是也。如人语声及动物鸣叫之声,声自口出者属兑。
而静物扣击属震,鼓拍槌敲、板木之声是也;金声属乾,钟磬钲铎之声是也;火声属离,烈焰炬爆等声是也;土声属坤,筑基、杵垣、坡崩、山裂是也。此辨其物声,详其所属也。
察其悲喜,助断吉凶者,如闻人语声笑,又说吉语、娱笑者,有喜也;人悲泣声与怨声、愁语及骂詈、穷叹等声,不吉也。
形物占形物占者,凡见物形,可以起卦。如物之圆者属乾,刚者属兑,方者属坤,柔者属巽,仰者属震,覆者属艮,长者属巽,中刚外柔者属坎,内柔外刚者属离,干燥枯槁者属离,有文彩者亦属离,凡障碍之势、物之破者属兑。
验色占凡占色之青者属震,红紫赤者属离,黄色者属坤,白色属兑,黑色属坎之类是也。
八卦所属内外动静之图乾:玄黄、大赤色、金玉、宝珠、镜、狮、圆物、木果、贵物、冠、象、马、天鹅、刚物。
坎:水带子、带核之物、豕、鱼、弓轮、水具、水中之物、盐、黑色、酒。
艮:土石、黄色、虎、狗、土中之物、瓜果、百禽、鼠、黔喙之物。
震:竹木、青绿碧色、龙、蛇、萑苇、竹木乐器、草、蕃鲜之物。
巽:木、蛇、长物、青碧绿、山木之禽鸟、香、鸡、直物、竹木之器、工巧之器。
离:火、文书、干戈、雉、龟、蟹、槁木、甲胄、螺、蚌、鳖、物赤色。
坤:土、万物、五谷、柔物、丝绵、百禽、牛、布帛、舆、釜、瓦器、黄色。
兑:金刃、金器、乐器、泽中之物、白色、有口缺之物、羊。
八卦万物类占乾 卦 乾为天天风姤天山遁天地否
一 金 风地观山地剥火地晋火天大有
[天时]:天、冰、雹、霰。
[地理]:西北方、京都、大郡、形胜之地、高亢之所。
[人物]:君父、大人、老人、长者、官宦、名人、公门人。
[人事]:刚健武勇、果决、多动少静、高上下屈。
[身体]:首、骨、肺。
[时序]:秋、九十月之交、戌亥年月日时、五金年月日时。
[动物]:马、天鹅、狮、象。
[静物]:金玉、宝珠、圆物、木果、刚物、冠、镜。
[屋舍]:公廨、楼台、高堂、大厦、驿舍、西北向之居。
[家宅]:秋占宅兴隆,夏占有祸,冬占冷落,春占吉利。
[婚姻]:贵官之眷,有声名之家。秋占宜成,冬夏占不利。
[饮食]:马肉、珍味、多骨、肝肺、干肉、木果、诸物之首、圆物、辛辣之物。
[生产]:易生,秋占生贵子,夏占有损,坐宜向西北。
[求名]:有名,宜随朝内任,刑官、武职、掌权,宜西北方之任,天使、驿宫。
[谋望]:有成,利公门,宜动中有财,夏占不成,冬占多谋少遂。
[交易]:宜金玉珍宝珠贵货,易成,夏占不利。
[求利]:有财,金玉之利,公门中得财。秋占大利,夏占损财,冬占无财。
[出行]:利于出行,宜入京师,利西北之行。夏占不利。
[谒见]:利见大人、有德行之人,宜见官贵,可见。
[疾病]:头面之疾、肺疾、筋骨疾、上焦疾、夏占不安。
[官讼]:健讼,有贵人助,秋占得胜,夏占失理。
[坟墓]:宜西北向,宜乾山气脉,宜天穴,宜高。秋占出贵,夏占大凶。
[方道]:西北。
[五色]:大赤色、玄色。
[姓字]:带金旁者,商音,行一四九。
[数目]:一、四、九。
[五味]:辛、辣。
坤 卦 坤为地地雷复地泽临地天泰
八 土 雷天大壮泽天夬水天需水地比
[天时]:云阴、雾气。
[地理]:田野、乡里、平地、西南方。
[人物]:老母、后母、农夫、乡人、众人、大腹人。
[人事]:吝啬、柔顺、懦弱、众多。
[身体]:腹、脾、胃、肉。
[时序]:辰戌丑未月、未申年月日时、八五十月日。
[静物]:方物、柔物、布帛、丝绵、五谷、舆斧瓦器。
[动物]:牛、百兽、为牝马。
[屋舍]:西南向、村居、田舍、矮屋、土阶、仓库。
[家宅]:安稳、多阴气,春占宅舍不安。
[饮食]:牛肉、土中之物、甘味、野味、五谷之味、芋笋之物、腹脏之物。
[婚姻]:利于婚姻,宜税产之家、乡村之家,或寡妇之家。春占不利。
[生产]:易产、有损,春占难产,或不利于母,坐宜西南方。
[求名]:有名,宜西南方,或教官、农官守土之职。春占虚名。
[交易]:宜利交易,宜田土交易,宜五谷利,贱货、重物、布帛,静中有财。春占不利。
[求利]:有利,宜土中之利,贱货重物之利。静中得财,春占无财,多中取利。
[谋望]:利求谋,乡里求谋,静中求谋,春占少遂。或谋于妇人。
[出行]:可行,宜西南行,宜往乡里行,宜陆行。春占不宜行。
[谒见]:可见,利见乡人,宜见亲朋或阴人。春不宜见。
[疾病]:腹疾、脾胃之病、饮食停伤、谷食不化。
[官讼]:理顺,得众情,讼当解散。
[坟墓]:宜向西南之穴、平阳之地,近田野,宜低葬。春不可葬。
[姓字]:宫音,带土姓人,行位八五十。
[数目]:八、五、十。
[方道]:西南。
[五味]:甘。
[五色]:黄、黑。
震 卦 震为雷雷地豫雷水解雷风恒
四 木 地风升水风井泽风大过泽雷随
[天时]:雷。
[地理]:东方、树木、闹市、大途、竹林、草木茂盛之所。
[身体]:足、肝、发、声音。
[人事]:起动怒、虚惊、鼓躁、多动、少静。
[人物]:长男。
[时序]:春三月、卯年月日时、四三八月日。
[静物]:木竹、萑苇、乐器(属竹木者)、花草繁鲜之物。
[动物]:龙、蛇。
[屋舍]:东向之居、山林之处、楼、阁。
[家宅]:宅中不时有虚惊。春冬吉,秋占不利。
[饮食]:蹄、肉、山林野火、鲜肉、果酸味、菜蔬。
[婚姻]:可有成,声名之家。利长男之婚。秋占不宜婚。
[求利]:山林竹木之财,宜东方求,动处求财,或山林竹木茶货之利。
[求名]:有名,宜东方之任,掌刑狱之官,施号发令之职,有茶竹木税课之任,或闹市
司货之职。
[生产]:虚惊,胎动不安,头胎必生男。坐宜东向,秋占必有损。
[疾病]:足疾、肝经之疾、惊怖不安。
[谋望]:可望、可求,宜动中谋。秋占不遂。
[交易]:利于成交。秋占难成,动而可成。山林竹木茶货之利。
[官讼]:健讼,有虚惊,行移取勘反复。
[谒见]:可见,宜见山林之人,利见宜有声名之人。
[出行]:宜向利于东方,利山林之人。秋占不宜行,但恐虚惊。
[坟墓]:利于东向,山林中穴,秋不利。
[姓字]:角音,带木姓氏,行位四八三。
[数目]:四、八、三。
[五味]:酸味。
[五色]:青、绿、碧。
巽 卦 巽为风风天小畜风火家人风雷益
五 木 天雷无妄火雷噬嗑山雷颐山风蛊
[天时]:风。
[地理]:东南方之地、草木茂秀之所、花果菜园。
[人物]:长女、秀士、寡妇之人、山林仙道之人。
[人事]:柔和、不定、鼓舞、利市三倍、进退不果。
[身体]:肱股、气、风疾。
[时序]:春夏之交、三五八之月日时、三月、辰巳年月日时、四月。
[静物]:木香、绳、直物、长物、竹木、工巧之器。
[动物]:鸡、百禽、山林中之禽虫。
[屋舍]:东南向之居、寺观楼园、山林之居。
[家宅]:安稳利市。春占吉,秋占不安。
[饮食]:鸡肉、山林之味、蔬果、酸味。
[婚姻]:可成,宜长女之婚。秋占不利。
[生产]:易生,头胎产女。秋占损胎,宜向东南坐。
[求名]:有名,宜文职,有风宪之力。宜入风宪,宜茶课竹木税货之职,宜东南之任。
[求利]:有利三倍,宜山林之利。秋占不吉,竹茶木货之利。
[交易]:可成,进退不一,交易之利,山林交易,山林木茶之类。
[谋望]:可谋望,有财,可成。秋占多谋少遂。
[出行]:可行,有出入之利。宜向东南行。秋占不利。
[竭见]:可见,利见山林之人,利见文人秀士。
[疾病]:股肱之疾、风疾、肠疾、中风、寒邪、气疾。
[姓字]:角音,草木旁姓氏,行位五三八。
[官讼]:宜和,恐遭风宪之责。
[坟墓]:宜东南方向,山林之穴,多树木。秋占不利。
[数目]:五、三、八。
[方道]:东南。
[五味]:酸味。
[五色]:青、绿、碧、洁白。
坎 卦 坎为水水泽节水雷屯水火既济
六 水 泽火革雷火丰地火明夷地水师
[天时]:雨、月、雪、霜、露。
[地理]:北方、江湖、溪涧、泉井、卑湿之地(沟渎池沼,凡有水处)。
[人物]:中男、江湖之人、舟人、盗贼。
[人事]:险陷卑下,外示以柔,内存以利,漂泊不成,随波逐流。
[身体]:耳、血、肾。
[时序]:冬十一月、子年月日时、一六之月日。
[静物]:水带子、带核之物、弓轮矫揉之物、酒器水具。
[动物]:豕、鱼、水中之物。
[屋舍]:向北之居、近水、水阁、江楼、茶酒肆、宅中湿地之处。
[饮食]:豕肉、酒、冷味、海味、羹汤酸味、宿食、鱼带血淹藏、有带核之物、水中之物、多骨之物。
[家宅]:不安、暗昧、防盗。
[婚姻]:利中男之婚,宜北方之姻,不利成婚,辰戌丑未月不可婚。
[生产]:难产有险,宜次胎,男中男。辰戌丑未月有损,宜坐北向。
[求名]:艰难,恐有灾陷。宜北方之任、鱼盐河泊之职,酒兼醋。
[求利]:有财失,宜水边财,恐有失陷。宜鱼盐酒货之利,防阴失,防盗。
[交易]:不利成交,恐防失陷。宜水边交易,宜鱼盐酒货之交易,或点水人之交易。
[谋望]:不宜谋望,不能成就。秋冬占可谋望。
[出行]:不宜远行,宜涉舟,宜北方之行。防盗,恐遇险阻陷溺之事。
[竭见]:难见,宜见江湖之人,或有水旁姓氏之人。
[疾病]:耳疼、心疾、感寒、肾疾、胃冷水泻、痼冷之病、血病。
[官讼]:不利,有阴险,有失困讼,失陷。
[坟墓]:宜北向之穴、近水旁之墓,不利葬。
[姓字]:羽音,点水旁之姓氏,行位一六。
[数目]:一、六。
[方道]:北方。
[五味]:咸、酸。
[五色]:[黑]。
离 卦 离为火火山旅火风鼎火水未济
三 火 山水蒙风水涣天水讼天火同人
[天时]:日、电、虹、霓、霞。
[地理]:南方、干亢之地、窑灶、炉冶之所、刚燥厥地、其地面阳。
[人物]:中女、文人、大腹、目疾人、介胄之士。
[人事]:文画之所、聪明才学、相见虚心、书事。
[身体]:目、心、上焦。
[时序]:夏五月、午火年月日时、三二七日。
[静物]:火、书、文、甲胄、干戈、槁木、干燥之物、赤色之物。
[动物]:雉、龟、鳖、蟹、螺、蚌。
[屋舍]:南向之居、阳明之宅、明窗、虚室。
[家宅]:安稳、平善,冬占不安,克体主火灾。
[饮食]:雉肉、煎炒、烧炙之物、干脯之类、热肉。
[婚姻]:不成,利中女之婚。夏占可成,冬占不利。
[生产]:易生,产中女。冬占有损,坐宜向南。
[求名]:有名,宜南方之职、文官之任,宜炉冶坑场之职。
[求利]:有财,宜南方求,有文书之财。冬占有失。
[交易]:可成,宜有文书之交易。
[谋望]:可以谋望,宜文书之事。
[出行]:可行,宜动向南方就文书之行。冬不宜行,不宜行舟。
[谒见]:可见南方人。冬占不顺,秋见文书考案之士。
[官讼]:易散,文书动,辞讼明辨。
[疾病]:目疾、心疾、上焦、热病、夏占伏暑、时疫。
[坟墓]:南向之墓,无树木之所阳穴。夏占出文人,冬占不利。
[姓字]:徵音,带次及立人旁姓氏,位行三二七。
[数目]:三、二、七。
[方道]:南。
[五色]:赤、紫、红。
[五味]:苦。
艮 卦 艮为山山火贲山天大畜山泽损
七 土 火泽睽天泽履风泽中孚风山渐
[天时]:云、雾、山、岚。
[地理]:山径路、近山城、丘陵、坟墓、东北方。
[人物]:少男、闲人、山中人。
[人事]:阻滞、守静、进退不决、反背、止住、不见。
[身体]:手指、骨、鼻、背。
[时序]:冬春之月、十二月、丑寅年月日时、土年月日时、七五十数月日。
[静物]:土石、爪果、黄物、土中之物。
[动物]:虎、狗、鼠、百兽、黔喙之属。
[家宅]:安稳,诸事有阻,家人不睦。春占不安。
[屋舍]:东北方之居、山居近石、近路之宅。
[饮食]:土中物味、诸兽之肉、墓畔竹笋之物、野味。
[婚姻]:阻隔难成,成亦迟,利少男之婚。春占不利,宜对乡里婚。
[求名]:阻隔无名,宜东北方之任,宜土官山城之职。
[求利]:求财阻隔,宜山林中取财。春占不利,有损失。
[生产]:难生,有险阻之厄。宜向东北,春占有损。
[交易]:难成,有山林田土之交易。春占有失。
[谋望]:阻隔难成,进退不决。
[出行]:不宜远行,有阻,宜近陆行。
[谒见]:不可见,有阻,宜见山林之人。
[疾病]:手指之疾、脾胃之疾。
[官讼]:贵人阻滞,未讼末解,牵连不决。
[坟墓]:东北之穴,山中之穴。春占不利,近路边有石。
[姓字]:宫音,带土字旁姓氏,行位五七。
[数目]:五、七、十。
[方道]:东北方。
[五色]:黄。
[五味]:甘。
兑 卦 兑为泽泽水困泽地萃泽山咸
二 金 水山蹇地山谦雷山小过雷泽归妹
[天时]:雨泽、新月、星。
[地理]:泽、水际、缺池、废井、山崩破裂之地、其地为刚卤。
[人物]:少女、妾、歌妓、伶人、译人、巫师。
[人事]:喜悦、口舌、谗毁、谤说、饮食。
[身体]:舌、口、肺、痰、涎。
[时序]:秋八月、酉年月日时、金年月日、二四九数月日。
[静物]:金刃、金类、乐器、缺器、废物。
[动物]:羊、泽中之物。
[屋舍]:西向之居,近泽之居,败墙壁宅,户有损。
[家宅]:不安,防口舌。秋占喜悦,夏占家宅有祸。
[饮食]:羊肉、泽中之物、宿味、辛辣之味。
[婚姻]:不成,秋占可成。又喜,主成婚之吉,利婚少女。夏占不利。
[生产]:不利,恐有损胎,或则生女。夏占不利,坐宜向西。
[求名]:难成,因名有损。利西之任,宜刑官、
武职、伶官、译官。
[求利]:无利有损,财利主口舌。秋占有财喜,夏占破财。
[出行]:不宜远行,防口舌,或损失。宜西行,秋占宜行,有利。
[交易]:不利,防口舌,有争竞。夏占不利,秋占有交易之财喜。
[谋望]:难成,谋中有损。秋占有喜,夏占不遂。
[谒见]:利行西方见,有咒诅。
[疾病]:口舌咽喉之疾、气逆喘疾、饮食不飧。
[坟墓]:宜西向,防穴中有水,近泽之墓。夏占不宜,或葬废穴。
[官讼]:争讼未已,曲直末决,因公有损,防刑。秋占为体得理胜讼。
[姓字]:商音,带口、带金字旁姓氏,位行二四九。
[数目]:二、四、九。
[方道]:西方。
[五色]:白。
[五味]:辛辣。
右万物之象,庶事之多不止于此,占者宜各以其类而推之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