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法律中,票据追索权时效期限,尤其这3个要牢记

天下通商贸 2024-02-13 08:25:53

导读

在一般的民商事交易中,债权人向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的一般诉讼时效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三年内,超过三年未向债务人追偿的,法律不再保护其债权,即债权人丧失胜诉权。但民商事交易还存在多种特别时效规定,票据追索权的诉讼时效就是其中之一。近年来,因承兑人资金问题商业承兑汇票跳票的情形多有发生,本期公众号我们将通过案例向大家说明票据追索权的诉讼时效问题。

民商事法律中,票据追索权时效期限

1、A公司向C公司开具一张B公司为承兑人的商业承兑汇票,汇票出票日期为2022年1月1日,到期日为2022年12月31日。承兑到期前,C公司将该汇票背书给D公司,D公司又背书给E公司,E公司又背书给了F公司。2022年12月31日,持票人F公司持票提示B公司付款遭拒。F公司维护自身票据权利的时效是多久?

2、票据追索权的诉讼时效区分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持票人对出票人及承兑人的追索权。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①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也就是说,F公司应在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E公司、D公司或者C公司主张票据追索权,否则其对E公司、D公司及C公司的票据权利消失。

②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也就是说,如果F公司向E公司追偿,则E公司应在其清偿或者被F公司起诉后三个月内继续向D公司或者C公司追索,否则E公司对D公司及C公司的票据权利丧失。

民商事法律中,票据追索权时效期限

③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也就是说,如果F公司、E公司或者D公司错过了向前手追索的时限,但距离到期被拒付之日尚未超过两年,其还可以向A公司(出票人)、B公司(承兑人)追索。

3、最后,如果票据追索权过期,但基础交易关系尚在诉讼时效内,债权人还可以考虑基于基础交易关系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也就是说,如果F公司获得案涉商业汇票是基于其向E公司销售了商品,那么双方的基础交易关系是买卖合同关系,诉讼时效是自付款期限届满后三年,即使F公司错过了票据权利的追索期限,仍可以在E公司付款期限届满后三年内向E公司主张权利。

但是基于票据的无因性,主张票据追索权只需要提供票据并证明在指定期限要求付款被拒即可;而主张货款的支付义务,需要证明已完成送货义务,证明责任明显较重,万一收货方主张送货方未及时送货、送货有质量问题等等,追讨货款的过程将变得更加漫长且充满风险。

民商事法律中,票据追索权时效期限

4、最后的最后,鉴于公众号篇幅限制,票据追索权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就不再延伸讨论了。一旦手上的票据发生跳票,大家记得尽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就对了。

来源:广东出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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