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本报从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2023年12月13日,湖北驰联建设有限公司在宜昌市主城区污水厂网、生态水网共建项目二期PPP工程施工时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
经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司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复核,认定该司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施工现场沟槽开挖工程未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等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
近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湖北驰联建设有限公司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0天的处罚。
据《湖北省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 鄂建罚字〔2024〕1号》显示:2023年12月13日,你公司(即“湖北驰联建设有限公司”)在宜昌市主城区污水厂网、生态水网共建项目二期PPP工程施工时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经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你公司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认定你公司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施工现场沟槽开挖工程未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等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至60日”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安全生产管理)第一条第一款:“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至60日”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你公司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0天的处罚,起始时间从本决定送达之日起计算。
(图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据天眼查显示,湖北驰联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8月11日,注册地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临空港大道366号台商大厦附五楼52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5MA49JDLW7L,法定代表人为郑涵文。(文|中国基建报 陈立伟)
版权声明:未经授权,《中国基建报》报道严禁转载、抄袭或利用AI软件改写,违者必究。
大多数施工单位都是这样的,如果认真检查,全部都可以扣了,大多数都是老板借的资质,老板都有关系,只要不出事,就没有问题,一出事什么问题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