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了对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该公司因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被责令改正并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2023年8月2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生产条件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的《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未制定企业策划与管理部、设计中心、数字化管理部、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基础设施业务中心等五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这一行为可能导致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漏洞,从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构成了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尽管在调查中该公司积极配合执法工作,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但仍然不能免除其违法行为的责任。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给予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在1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任何疏忽和违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以维护建筑行业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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