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上级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兴和县人民检察院“检企共建”员额检察官包联民营企业工作机制》,制定包联民营企业任务分配表,由8名一线办案检察官对县域内的22家重点民营企业实行包联。在包联走访过程中,聚焦“三个立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织密营商环境保护网。
在包联走访过程中,检察官主动为企业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送信心, 把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坚持问需于企、倾听诉求,深入了解企业的“急难愁盼”,找准靶点,积极宣讲企业家关注的热点问题及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精准帮助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实行现场法律问题解答,为企业当好“店小二”、做好“服务员”, 帮助企业预防犯罪,促进企业在法治轨道运行,以更加开放的姿态为经济发展提供检察服务,提升护企安商工作水平。
牢固树立市场经济主体平等保护理念,找准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强化“现场快速服务”,保证第一时间为企业提供帮助。将服务端口前移,畅通涉企诉求“绿色通道”,积极调处化解企业纠纷,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参考,有效实现诉讼程序前的矛盾化解与纠纷解决,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降低司法成本,避免企业为诉讼所累,着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同时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全覆盖”的检察服务。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受理企业诉求,当日移送业务部门办理,及时跟踪进度,做到快速流转,优先办理。
通过包联走访企业,将精准高效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举措有效分解在各项检察职能中,推动形成营商环境保护合力。在刑事检察工作方面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切实保障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及负责人涉嫌犯罪的,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避免“办一个案件,垮一个企业”;同时强化对涉民企案件的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坚决纠正涉民企案件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法插手经济纠纷,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问题;加大涉企业经营者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力度,加强对涉财产强制性措施的监督,保护企业合法财产。
在民事检察工作方面,加大涉民企虚假诉讼案件的查办力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注重涉民企案件的释法说理,延伸法律服务内容。在行政检察工作方面,促进涉企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切实增强守法企业经营者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获得感。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方面,助力打造筑巢引凤的自然生态。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健全完善以检察建议助推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工作机制,引导企业绿色发展,守护兴和绿水青山。(钟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