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镇政府出了一个通告,直接针对农村办酒席的事情,具体是这样的。
目的很明确
整治滥办酒席大操大办,遏止滥办酒席风气蔓延,减轻群众负担,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摒弃陈规陋习,传承传统美德,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一律不办的良好风气,培育健康、文明、节俭的社会新风尚。
从目的看,剑指大操大办,这意思很明确。就是要限制酒席的规模、人数、花费等,人数不能太多、不能奢华攀比,花费不能太多。
遏止滥办,不能大事小事就办酒席,限制的是办酒席的范围和数量。
专人专班负责管理
本着“婚丧简办、余事一律不办”的原则,从即日起,我镇抽派专人成立工作专班,坚决遏制滥办酒席借机敛财的不良风气,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着力培育文明新风尚,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这很明确,专人负责监督管理,重点是禁止通过办酒席敛财。
只能办两个酒席
婚嫁酒:指本人、本人子女或本人长期直接监护的亲属嫁娶,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这说的很具体,但有几点要注意。先说这婚嫁酒:不是所有的婚嫁喜事都能办酒席,要满足几个条件:
首先,只能办符合法定年龄的,当然不满法定年龄结婚是违反婚姻法的。
其次,只能办自己或子女的婚事酒席。这好理解,毕竟没几个人会给别人办婚事。
这一点很深奥,很不好理解。规定说只能办“本人长期直接监护的亲属嫁娶”。用“长期直接监护的亲属”来表述,表明是指子女,如果是指父母应该用“赡养”。这好像和前面说的是一个意思。
这个规定就将办理婚嫁喜事的范围大大缩小了,有一点不明白,如果是领养的孩子这婚事能不能办?
丧事酒:指本人的父母、配偶或本人长期赡养的老人等家庭成员去世,由本人负责安葬的。这好理解,但仔细看就不明白了。如果岳父、岳母不在了,大舅哥还没成家,如果大舅哥不在了,这葬礼怎么办?
申请和报备的玄机
接着看:
婚嫁酒、丧事酒需按程序申请,有操办婚嫁、丧事酒席事宜者,严格实行严格审批(报备)制度。符合条件操办婚嫁酒席的村(居)民,必须提前10日向所在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申报,经村(居)民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办理。丧事于当日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事后按规定程序申报。凡未经申报、申报未同意擅自操办酒席的一律视为违规滥办酒席。
这个规定的信息量很大,通报里用了“严格实行严格审批”,连用了两个“严格”,可见口气强硬,是动真格的,不是可以糊弄的。
对操办婚嫁事宜是“审批”,意思很明确要批准后才能办,如果没批准就不能办,如果与村或社区领导关系不好,想办个婚宴就成了奢望了。
对操办丧事事宜是报备,就是告知就可以了,这倒是很通人情世故的。如果对操办丧事还要求走审批,批准后才能办,就太不近人情了,人走了,这最后一程如果还要过活人设的一道卡,实在是说不过去。
对于只能办的这两个酒席的处理方式的不同,既体现了政策的严肃性,又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兼顾了制度的刚性,又考虑了人情世故的柔性。
负责审批的机构是“红白理事会”,这还是第一次听说,这是个什么性质的组织,怎么运作,入职条件是什么,工资待遇如何?
具体要求
婚丧简办。提倡婚事新办,健康文明,仪式简朴、氛围温馨,摒弃滥发请柬、天价彩礼、豪华车队、低俗婚闹等陈规陋习。提倡丧事简办,文明治丧,树立“厚养薄葬”观念,做到生前尽孝、死后简办,减少纸钱焚烧和烟花爆竹燃放,不大送花圈、不哀乐扰民、不占道乱搭灵堂灵棚、不修豪华墓地,以简朴、环保的新礼俗表达对逝者的追思。
这些要求很具体,说的也很清楚,点出了操办婚丧事宜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陋习和不正之风,如果按照这些要求去操办,就会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
但要落实好,关键还在于人的观念的转变,不转变观念,再好的制度规定都是摆设。
余事一律不办。自觉抵制除婚丧事宜外的各类酒席,不操办除婚丧事宜之外的其他违规酒席(如满月、生日、当兵、升学、建房、乔迁、开业、退休、立碑、周年等),不参加各类违规酒席的吃请、送礼,切实减轻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
这很给力,一下子把除婚丧之外的至少10种酒席给停了。如果这些酒席都去操办,无论是操办者还是赴宴者都是不小的精神负担和经济负担,关键是滋长了不正之风,败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
镇政府呼吁
树立“乡风文明、人人有责”的理念,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动员亲戚、朋友做起,以健康文明、勤俭节约为荣,以乱办滥办、大操大办为耻,自觉依纪依规、文明操办酒席。
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抵制滥办酒席、低俗婚闹陋习,及时劝诫、制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陋习,引领文明风尚。
要求全镇宾馆、酒店、农家乐及各类餐饮行业经营业主积极支持和参与,同时也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共同监督滥办酒席大操大办行为。
纵观这份通报,口气严厉,说的很具体,但引起了村名的热议。主要是:
只允许办两个酒席是否太苛刻。从通告里看,只能办婚丧酒席。在农村,除了婚丧是必办的酒席外,还有建房、满月、孩子考上大学、过寿、祭祖,这些事情在农村人的眼里也是大事。
比如建房,现在农村几乎家家户户都通上公路了,汽车开到家门口成了现实。农村人出去打几年工,挣了钱后,几乎都会在老家盖上一栋漂漂亮亮的房子。建房是农村人的大事,亲朋好友、左邻右舍都会来帮帮忙。房子盖好了,热热闹闹办场酒席,一方面让大家知道自己盖房子了,感觉有面子,另一方面感谢一下大家的帮助。现在不让办,显得主家不知感恩,没有人情味了。
考学也是农村人眼里的大事,辛辛苦苦把孩子从小学供到考上大学很不容易,在大学扩招以前,考大学几乎就是农村孩子改变自己前途和命运的唯一机会,“鲤鱼跳龙门”就是农村孩子的奋斗目标。尽管大学扩招后,考大学变的容易多了,但对农村孩子来讲,能考上大学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孩子考上大学,在农村很有面子,一般都会办场酒席祝贺祝贺,对自家孩子和别家的孩子都是一个激励。
作为大山里走出的人,至今几十年过去了,始终难忘当年考上大学的情景,由于大山里的人家住的很分散,尽管相互能看见,但要见面要走半天的路,赶半天路见上一面对山里人来讲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会耽误半天农活。有事时都是站在上头,相互喊话。这样就不会耽误农活。
要到大学报到的前几天,亲戚们和村里人都会不约而同来祝贺,5元、10元的随份子。最高收了20元,现在看钱不多,但当时的山里人都没钱,这已经是很给力了。正是靠这些支助,才凑齐了路费。好在当时上大学不缴学费,每月还有生活补贴,基本不花钱。
由于穷,也办不起像样的酒席,只能在山上采点茶,再蒸上几笼包子,有人来,就坐下来喝点茶,寒暄几句,走的时候拿上几个包子,边走边吃。
欣慰的是,当年那些住在大山里的人都已经搬出了大山,在交通便利的地方住上了楼房,日子过的很不错。
现在农村的年轻人都出去了挣钱了,留守老人和儿童很多,在农村的传统观念里,给老人过寿是马虎不得的,如果不给上了年龄的老人办个寿宴,会落下子女不孝的名声,亲戚们也没有了相互走动的由头,渐渐就淡了,要是老人走了,关系也就断了
在农村祭祖也是一件大事,特别是传统观念浓厚,人口较多的大族,每年祭祖这一天,分散在各地的族人们都要聚在一起,由家族里德高望重的人,带领族人做一些家族传统的祭祖仪式,再办个酒席,族人们欢聚一堂,追忆先祖,传承家族继承下来的传统。
怎么处罚
对不听劝阻者可向村(居)委会和镇政府举报,将根据《村规民约》或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通告最后还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
从处罚约束条款来看,有些模糊,不明确,对违规办酒席怎么处罚,处罚多少,处罚依据是什么,都没有明确界定和明确说明。这就会带来几个问题:
一是处罚缺乏法律制度依据,也没有加盖公章,公信力不足,且容易引起争议。
二是处罚条文不具体,难以落实。
三是处罚标准不明确,人为操作空间太大,容易造成权力寻租,滋生腐败。
尽管这个通报存在一定的缺陷,但总体很严厉,如果严格执行,将会有效遏制部分农村滥办酒席的不正之风。
过度办酒席危害很大,现在个别农村存在相互攀比的不良风气。酒席越半越大,越来越奢华,不亚于城市里的星级酒店。份子钱自然是水涨船高,以前随几十元就可以了,现在随500元都拿不出手了,这对于不富裕的农村人是不小的负担和压力。
大家都办酒席,一年送出去的份子钱不是个小数目。有的人就想了,这送出去的钱要想办法拿回来。于是你办我也办,你办10桌酒席,我就办15桌,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最终无论是办酒席的人,还是赴宴的人都不胜其烦,造成经济、精神上的压力,败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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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想减轻农民负担,应该从教育,医疗等方面去考虑问题。
如果规定办酒席一律收礼金不得超过200元才好。这样还能办多大的场伙。
我们这里普通酒席50~100全家去吃,谁办得起谁办。
应该禁止开2.0排量以上的小车,发现一个罚一个
广东乡下摆酒不收礼金!
关间是下乡的厨师有没有健康证,食品是从什么渠道来的
应该限制金额,而不是多少人,限制人数,那是人家人脉广,人多
这个可以有。
人死了,报备10天后,再办丧事?
最高礼收200以内,超过罚10万,你可以接N多次客,菜要最少16个菜
早该如此。
假如兄弟英年早逝,嫂子弟媳改嫁,那侄子结婚可不可以办[吃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