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女子发现11岁的女儿拿爷爷的手机转给楼下小卖部转了4万多元

极乐迎蓉 2022-11-17 15:10:04

庄女士和丈夫开店生意很忙,平时很晚回家。所以女儿都是跟着爷爷一起生活。但是现在孩子写作业都要看群里老师发的消息,所以孩子说要手机的时候,爷爷毫无防备地就把手机给了孩子了!

但这次孩子把手机还回来的时候,爷爷发现了不对劲!因为他的手机收到一条信息说被扣了4500元!他顿时很纳闷,自己人在家里钱怎么就没了呢?于是赶紧把这事情跟庄女士说了,庄女士拿过手机看了转账记录,顿时大吃一惊!这转账记录里有几百,几千的加起来,总共转出了40000多元!最高的一笔有9000元,而收款方是楼下的文具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庄女士连忙找到女儿问是不是她转的,女儿承认是她转的,并且说是文具店的老板娘跟她说,可以把钱存在她那里,自己想要买东西可以直接从里面扣,也可以去老板娘那兑现金买别的东西!

听完女儿的话,庄女士又气又怒!这个小卖部的老板娘居然这么缺德!明明认识自己,也知道女儿还小,对金钱没有概念,居然把主意打到孩子身上!一个小卖部,卖点纸笔和玩具,花得了4万多吗?这不是摆明骗自己孩子的钱吗?庄女士越想越气,马上找来记者跑到小面部去理论,看到老板娘后她就怒气冲冲地指责老板娘是不是想钱想疯了?你认识我还忽悠我孩子,你这不是诱导未成年人消费吗?可没想到老板娘一点都不心虚,她用手指着庄女士说:“我不认识你,别给我撒泼,想解决问题就给我闭嘴,别在这里吵吵,把你孩子喊过来问问,是她自己把我店里的二维码拿走给我转的,你自己没把孩子看好,还好意思找我?”

庄女士反驳道:“你别说谎了,转账记录我都找出来了!除了给你店里的收款码转账,还给你老公和儿子的收款码也转过账,他们的二维码总是你给的吧?你骗我女孩转钱,你还狡辩?”可老板娘说:“我没有骗她,是她自己要在我这里想存钱,说要跟我换成现金,还给自己同学过生日买礼物啊!而且她都说是妈妈同意的,我才收下的!”记者说:“她说妈妈同意,那你联系过她妈妈吗?孩子妈妈自己不给孩子现金,把钱存你这让你给她换现金,你自己相信她妈妈同意吗?”老板娘被记者说得哑口无言!而记者又追问这钱现在存你这还有多少?老板娘想了想说,只有1800多了!这下庄女士更无语了,她说:“就这样的店,孩子怎么可能会花这么多钱呢?”

老板娘说:“我进了货,你女儿过来都是一袋袋买的,然后分给全班同学!她不像其他的孩子一个个买,钱自然就花得快了!”记者听后反问道:“你都觉得她这样的买法不正常,那你为什么还让她这样买?不能什么钱都挣,做人要有良心!”老板娘听后又狡辩说孩子拿了现金去别的地方花了,她有本子把孩子存的钱都记录下来!记录的账也都有给孩子看的,她不觉得这样有问题!可记者提出能不能看看本子,老板娘又说本子没了,反正就是满嘴跑火车!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老板娘这样的行为合法吗?《民法典》规定,如果属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与自己年龄、智力活动不相符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需家长作为法定代理人进行同意追认才有效,因此,家长拒绝追认的,可以要求退款。孩子才11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消费4万多明显和她这个年纪的消费能力和智力活动不符合,庄女士当然可以要求退款!而且,如果警方认定老板娘诱导未成年人把钱存在她那里,然后私吞的话,还涉嫌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4万多已经属于数额巨大,要处3以上的刑期!后来庄女士报案,经过警方的教育,老板娘乖乖退还了35000元!我认为做商家要有底线,不能昧着良心赚钱!而家长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就算工作再忙,也要跟孩子保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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