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IPO过会后终止!2022年扣非净利润低于修订后的上市标准

晓巧谈梧桐 2024-06-29 03:42:36

文/西风

6月24日,深交所公布对北京中航科电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终止审核的决定,直接原因是公司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撤回申报/保荐。公司申报IPO于2022年6月28日获得受理,经两轮问询,于2023年8月11日获得上市委审核通过,但一直未能提交注册。公司本次IPO拟募资6.3759亿元。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军工电子设备和高端装备零部件精密加工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军工电子设备及高端装备零部件精密加工产品。公司前身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2016年6月15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6年11月11日,公司股票挂牌新三板,证券代码839592,自2020年1月10日起终止挂牌。目前公司总股本近7750万股。李光明、金维国为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上市委会议对公司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 财务不规范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实际控制人金维国配偶李光荣占用发行人资金的问题,截至2020年末,占款余额为232.73万元;关联方吉昌顺达代发行人向员工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其中部分款项经三方约定由李光荣代发行人向吉昌顺达清偿。请发行人:(1)说明李光荣占用发行人资金的原因、具体过程及资金占用方式;(2)说明吉昌顺达代发行人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金额及原因;(3)结合上述问题的整改情况,说明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关联方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第三方劳务公司龙飞达向发行人派遣劳务人员,被派遣人员实际来源于关联方嘉宇恒源、金鑫创业。嘉宇恒源、金鑫创业分别于2021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注销。请发行人:(1)说明嘉宇恒源、金鑫创业成立的时间、出资人、业务开展情况以及注销的原因,是否主要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开展业务;(2)说明龙飞达向发行人派遣劳务人员实际来源于嘉宇恒源、金鑫创业的原因及合理性,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龙飞达是否实际为发行人所控制。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2022年扣非净利润5894万元,低于修订后的最新上市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3256万元、42448万元和53059万元,保持连续增长态势;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367万元、5921万元和5894万元,成长性良好。

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1.2条“(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2024年4月30日起开始实施的修订后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将上述标准修改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

如此,公司2022年扣非净利润5894万元,不足6000万元,不再符合最新的上市标准。

公司2023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如下:公司预计2023年1-9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为3.10亿元至3.2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0.11%至3.11%;预计2023年1-9月可实现的扣非归母净利润为0.28亿元至0.2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67%至12.55%。

如果2023年全年也按上述最高增长速度12.55%计算,则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6633万元,比最低标准6000万元只高了10.55%。

公司撤回IPO申报的时点,已经知晓2023年全年的财务数据,估计也不是很理想。

三、前五大客户贡献收入占比超过80%,客户集中度高

公司客户主要为国防军工单位,包括中国信科集团、航天科技集团、航天科工集团、中国电科集团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等。按照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口径计算,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4.55%、80.36%及81.32%,客户集中度较高。

四、各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持续上升,2022年末应收账款期末回款比例只有30%

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的账面余额合计分别为16422.27万元、27046.25万元和40201.6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38%、63.72%和75.77%,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受到军品结算特点、客户内部付款审批流程和收入收款季节性影响。其中,各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20%、53.71%、63.02%。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余额中分别已回款12164.92万元、20934.30万元以及10071.56万元,回款比例分别为93.32%、91.83%以及30.12%。2022年末应收账款回款比例只有30.12%的原因主要系:①发行人客户一般集中在下半年甚至第四季度回款;②发行人给予主要集团客户的信用期大多为6-9个月,发行人收入存在一定季节性特征,2022年下半年确认收入对应的应收账款部分尚处于信用期内;③部分客户的内部付款审批流程较为严格。

应收账款占营收的比例较高,自然导致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低于同期净利润。公司报告期3年净利润总额17306.52万元,而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总计只有513.05万元。

五、新三板挂牌时公司认定无控股股东,IPO申报时认定李光明、金维国为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目前,公司股东16名。李光明、金维国分别为公司单一第一大、第二大股东,合计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公司60.72%的股份,并且两人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光明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维国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16年下半年,公司申报股票挂牌新三板时,认定公司无控股股东。现在招股书中公司认定李光明、金维国为共同控股股东,原因在于:本次申报根据《公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更正认定共同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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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巧谈梧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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