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因为房产证写谁名字而争吵的家庭屡见不鲜;女方要求已经买房的男方在房产证上加自己名的例子也不少;甚至丈母娘在婚前要求女婿买房并写女儿名字的也大有人在…
如今,房产证有没有名字、加不加名,成了很多年轻恋人步入婚姻殿堂的最大障碍,其主要原因还是因为现在的房子太贵了。
即便是楼市下行周期,到处弥漫着房价下跌消息的这两年,均价一万的房子,很多年轻人想要实现上车,仍然摆脱不了耗尽六个口袋的命运。
比起结婚,房子才是人生大事,所以在过去,因为房子署名就可以认定归属这样一个条款,导致多少努力一辈子买房的年轻人,一朝选错了对象,就注定一辈子与房子带来的财富效应毫无关联,甚至有些人因此被打入“穷人”行列,一辈子也难以再翻身。
所以这些年,房产证加名字,成了很多男方家庭最忌讳的事情。
可出于婚后生活安全感等保障考虑,年轻女孩和丈母娘又多以希望男方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的居多。
结果这些年,不少恋人因为一套房子而分道扬镳;甚至有些人,害怕对方一心图房,更是不愿意找对象。
而这种社会现象发展到这几年,就成了如下这种状况:
18年,结婚率仅为7.2‰,创十年以来历史新低
19年,结婚率为6.6‰,是14年来最低水平
20年,结婚率5.8‰,比13年最高点9.9‰下降了41.4%
21年,结婚率5.4‰,比上年又下降0.4个千分点
结婚率逐年下降,这里面不仅仅有传统观念的打破、各项生活成本太高等,还有一个更最重要原因,就是与房子有关。
所以,为了让年轻人不再因房子产权、加不加名的问题而影响结婚率,甚至影响出生率,今年8月开始,国家就出了新规,不管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都不影响婚后财产分配,再吵再闹也没用。
其一,婚后资产,加不加名,都是五五分根据新的婚姻法规定,只要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资产,都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只要是婚后买的车子,房子各项资产,不认识,写男方的名字还是女方的名字,将来如果离婚,都是按着五五分割,一人一半的。
但是,如果夫妻二人结婚的时候做过财产公证,这种情况下,婚后不论是男方还是女方,用自己公证后的资产再购买资产,这个再买资产就属于个人所有。
比如,在结婚时,女方做了财产公证,证明名下房子归个人所有。将来,结婚以后,女方用这个公证过的房子去贷款继续买房,再买的房子就属于女方个人所有,与男方无关。
其二,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加名,不在平均分割这种情况分几种
1)房子是一方婚前全款买的,而且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这个房子就只属于个人财产,将来即便是离婚,房子也不参与分割。
2)如果房子只是在婚前有一方付了首付款,婚后还贷由二人来承担,这种情况,不论婚后房产证上加不加名,后加名的一方都不能分割婚前的那一部分。
比如,男方以30万首付款买了一套房,婚后不论房产证上加不加名,30万首付款的分配也只属于男方,女方可以分的就只有婚后贷款的那一部分。
其三,婚后父母赠送的很多人觉得,如果房子是父母赠送给自己的,那么这个房子就与另一方无关,只属于自己。
可实际上,按照新规,产权归属却不是这样划分的。
比如,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出钱买的,但是没有公证房子具体送给谁,这种情况下,这一处赠送的房子就不属于一方所有,而是夫妻共同财产
再比如,如果双方老人都参与了出资买房,赠送给儿女,但是房产证登记的只有一方儿女的名字,这种情况下就是按双方父母出资的比例进行划分的。
如果双方父母各自出钱一半,只写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或只写了女方一个人的名字,那不用想,55分配
不过,如果双方父母出钱买房之后,有经过公证声明,这套房子只属于女方或者只属于男方的话,那么,这个房子将来不论婚后写谁的名字,只属于受赠人个人所有。
也就是说,还得公证,口头声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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