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女子租赁仓库失火,消防队灭火时水流到隔壁仓库,将里面的家具泡坏,隔壁仓库随即要求女子赔偿损失366000元,但女子认为失火是自然原因,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即便承担责任也应当由消防队和物业承担,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随即被告上法庭!
李女士开了家公司,在一工业园区租赁了一间仓库,用于存放公司生产的纸箱子,隔壁被一陈女士租下,用于存放公司生产的家具,他们两家租赁的仓库本来是一间,但是因为太大了,用铁皮从中间隔开当做两间租赁。凌晨2点左右,李女士的仓库突然失火,被园区的看管人员发现,随即赶快拨打119,并通知了自己所属的物业,因为事态紧急,正在睡梦中的物业赶快通过电话联系上了李女士,并赶往现场。因为仓库内存放的都是纸箱,火焰蔓延的速度非常快,没多久整个仓库就都着了起来,几辆消防车同时赶到后马上用高压水枪对准仓库内的着火点灭火,用了近1个小时的时间才将大火扑灭。刚巧,李女士租赁的仓库一侧地势高,陈女士租赁的一侧地势低,灭火时水流顺着中间用于隔断的铁皮下面的缝隙流到了存放家具的仓库当中,将隔壁仓库给淹了,大量的家具被水浸泡,因此造成了损失。
次日中午,物业才联系了陈女士,称隔壁仓库着火了,让她来看看他的仓库有没有什么影响,她便赶快赶过来打开了库门,这才发现自己的仓库已经被淹了,便联系了李女士和物业公司,一起清点了损坏的家具。清点完之后,还开具了一张清单,写明了仓库受损家具的数量和种类,并让物业和李女士都在清单上签了名,而另一边消防队也出具了《火灾事故建议调查认定书》:起火原因为仓库内废纸区对方的纸皮自燃引起。陈女士还委托了一家评估公司对家具受损的价值进行了鉴定,给出了受损货物市场价值366000元的价格评估,随即便去找李女士要求赔偿366000元,但是李女士认为赔偿金额太高,且责任也不全在自己,不愿意全额赔偿。因为赔偿事宜谈不拢,随即陈女士便将李女士告上法庭,诉求是:要求李女士赔偿损失366000元。理由是:李女士作为引起险情发生的直接负责人,应当对自己的全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并提供了证据:损失清单、火灾认定书、损失评估报告。而李女士则辩称:1、仓库内的纸箱是自燃,危险是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自己作为紧急避险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2、造成陈女士财产损失的是出租方,申请追加出租方作为被告承担相应责任。(1)仓库为违法建筑,没有建设规划许可证等证件,没有任何消防设施,没有达到消防验收标准,发生火灾时,保安人员没有任何灭火行为,造成双方损失扩大,且出租房把仓库健在地势高低不平的地面,用铁皮隔断并不防水。(2)出租方收取了物业管理费用,但是没有尽到管理和巡视义务,在火灾发生第二天中午才通知陈女士,造成了损失的扩大,所以对陈女士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造成陈女士仓库家具受损是由于灭火时的水流过大导致的,应当由灭火人员承担赔偿责任,申请追加消防队作为被告。4、陈女士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系单方委托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不能反映出陈女士财产损害的真实性,对于财产价值的评估结论不予认可,要求申请重新鉴定。一、消防队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具体到本案,仓库着火,消防队前来灭火,其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对于造成的损害不应承担任何责任,而应当是由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而火灾的原因认定为纸箱自燃,并非人为,而仓库内的纸箱都属于李女士,李女士对纸箱有管理的责任,所以应让视为险情发生人,赔偿责任应当由李女士承担。二、李女士是否能够免除责任。同条法律还规定了: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自然原因应当是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而不是自燃,纸箱自燃只能说明仓库内对纸箱的存放不当,并不属于自然原因,李女士并不能免除责任。三、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引起火灾的原因并非是因为仓库的原因,保安人员发现火灾后第一时间报了警,已经做到了自己应尽的义务,并没有任何强制规定发现火灾后应当以身犯险去救火,人肯定是要比纸箱重要的,救了是无因管理,不救也没有任何过错。
综上,院方审理后认为李女士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消防队和物业无责,并非本案适格被告,不予追加,对于要求重新评估损失的申请经重新鉴定后,评估为253620元,评估费8000元。判决:李女士十日内赔偿陈女士损失253620元;受理费3395元,李女士负担2353元,陈女士负担1042元;评估费8000元,李女士负担。消防队员把自己陷入危险之中帮忙灭火,避免造成更严重的伤害,结果却被倒打一耙要求赔偿,不禁让人觉得李女士有些白眼狼,忘恩负义了!
这真的是律师能想出来的??让消防队赔钱?????什么低能能想出这种东西?
这物业关系绝对够硬,不然违建无消防设施这两条够他们赔的,现在却无事
农夫和蛇的故事在重演。
烧光了再去最好,也省得要赔钱!
消防队:出车灭火费用结算一下[得瑟]
只想问一句,仓库中纸箱真的会自燃吗?
灭火救灾挽救了你还忘恩负义倒打一耙,实在是可恶至极,这种人不能惯着她!
不救火的话是不是家具得烧光。。
这有什么出奇的啊。小偷来偷东西。你要是不好好照顾好小偷。要是小偷不小心受伤了。律师还要判你赔钱呢[笑着哭][笑着哭]
自然与自燃,李女士和她的律师厉害了[点赞],当然了,律师绝对无良,忽悠别人不接受,被告后无论输赢都有律师费[点赞]
消防不合格的出租给别人作仓库,出了事居然没责任[得瑟][得瑟]
物业要赔钱吧!
物业责任最大!
物业出租方无责?这是什么法官判的?
李女士在想,纸盒子不管是火还是水都废了,还不如一把火烧的干干净净[呲牙笑]
财产受损,物业公司负责,如此判决,有欺负人的嫌疑
会不会有人想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消防灭火过当[呲牙笑]加重了家具泡水程度
法律要追加一条,对于讹诈诬陷救援人员的,要追加诬告罪,赔偿精神损失费和根据社会影响判处3月以上一年以内有期徒刑!
如果不救火,把她家的一起烧了[流鼻涕]
该全额赔偿追加罚款!
不是应该物业赔钱吗
灭火的要收钱的。也有责任吧?
用铁皮隔开消防就通过验收了?
我只想做评估员
仓库方赔钱啊,因为仓库设计不规范
纸皮:我来赔
这应该是保险赔的
大家都不知道评估公司是最赚钱的区域性垄断型公司吧[得瑟][得瑟][得瑟][得瑟],安排一个人去事故发生地转一圈,随便开个报告8000元。
按这么说的话,假如有人报警,警察出车过程撞了人,责任也由报警人承担。
被水泡了要赔钱!被火泡了就不用赔了,律师的意思消防员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了[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让它烧一会[呲牙笑]
家具泡坏,证明都是合成板,锯沫压合
纸皮自然?怎么燃的?
只能说一句物业真的是天下最好的黑恶势力
不把消防队列入被告或许还能让物业分担一点赔偿
只能找着火方,消防无责
要是仓库的纸全卖了都不值赔偿的钱也是很郁闷
以后消防队要自己去报警,去了签免责合同,自己去公证处公证,上报三天,然后消防队出动,这是最佳流程
泡坏了修整一下还能用,放二手市场还能回一口血。让消防队赔钱就过分了。
都怪消防,不等他们家具厂烧了再救火
评估费8000元!啧啧[点赞]
不灭火,大家一起烧。
注意消防安全吧,还好不是一栋大厦,不然只能把自己烧死了在里面[得瑟]
物业为什么没责任,仓库为什么可以用铁皮隔开,消防为什么可以通过,都有责任
物业去赔啊
时间地点都没有,故事编的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