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子吕某某在赶场途中发现公路边有一只废弃的货车轮胎,便兴冲冲地推着轮胎滚回家中,准备割开后当水槽喂鸡鸭,不料轮胎推到一段很长的下坡路段时失控,将一位赶场的老太婆撞死。2018年7月16日,记者从四川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同年7月13日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吕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赶场捡到大轮胎忽视安全酿祸灾2017年8月19日清晨6时许,54岁的吕某某从顺庆区渔溪乡猫儿村的家中出发,背着一只装了几只鸡鸭的大背篼,到附近的蓬安县正源镇赶场。当路过本村何家湾时,他忽然发现公路旁边的路坎上有一只货车轮胎,他见那只轮胎很大,直径比他还高,从外形看又比较陈旧,估计是哪个司机把车开到这里,突然爆了胎,换上新胎后,便把这只破胎丢弃在这儿了。其实他猜测的不错,这是货车司机蒲某某丢弃在这儿的一只废胎。因为吕某某家里喂养了很多鸡鸭,他想把这只轮胎弄回家,割开后当成水槽给鸡鸭喂水,变废为宝。因为急于去赶场,他怕轮胎被其他人捡走,便用力将它拖到路旁边的草丛中藏好,然后才向正源方向走去。
吕某某在正源场卖了鸡鸭后,返身向家里走去。这时约莫是上午8点过,他一出场口就遇到了本村村民唐某海,也刚从正源赶场后步行回渔溪家中。二人边走边闲谈起来,吕某某说,他起先来赶场时,在何家湾路边捡了一只轮胎,把它藏在路边草丛里了,准备拿回去当水槽喂鸡鸭。唐某海说,那么重的行头你拿得动吗?吕某某说,我可以立起来推着在地上滚动。一路上,有三三两两的村民赶场经过,二人说话间不知不觉走到了渔溪乡猫儿村何家湾那段公路上。吕某某停下脚步,往草丛中看了一眼,对唐某海说:“轮胎还在那里。”随后,吕某某便上前去推轮胎,唐某海说他家里还有事,先走一步。吕某某让他回去给自己的老婆唐某珍带个口信,叫她过来帮他推轮胎。但唐某海回家后因为忙,忘记了通知唐某珍去推轮胎。
轮胎下坡终失控无辜老人把命送吕某某用力将放在公路旁边的轮胎掀立起来,然后推到公路上,向渔溪乡猫儿村方向滚动。在前进了30多米后,前面是一段又长又陡的下坡路,一边是陡峭的悬崖,在公路边修建了护栏。吕某某双手从后面扶住轮胎,小心翼翼地靠近护栏,将轮胎向坡下滚动。但那只轮胎有数百斤重,在重力作用下,越来越快,很快摆脱了吕某某的控制,疾速向坡下冲去。不巧的是,那段下坡路半途是一处弯道,坡上坡下的人互相看不见对面的情况,凑巧当天是附近的蓬安县正源镇和顺庆区渔溪乡的逢场天,当时公路上来来往往的人较多,那只轮胎不偏不倚撞上了正在弯道处手扶护栏,向坡上行走的一位老太婆李某某,她当即被撞倒在了公路上,那只轮胎继续向坡下跑没影了。
在附近居住的村民卿某某目睹了飞驰的轮胎撞人的全过程,案发后他向民警证实:“2017年8月19日上午8点多,我骑摩托车搭着张某从正源镇到渔溪乡,路过何家湾那段路时,看见吕某某前面有一只黑色的货车轮胎正慢慢往坡下滚动,因为是同一个方向,我担心轮胎把我的摩托车撞了,就想慢慢过去。那只轮胎朝着坡下面越滚越快,我尾随着轮胎往下骑,刚刚走了几十米,就看见坡下面有个老太婆正扶着公路边的护栏往坡上走,我意识到要出事了,就吼了一句:‘快躲开!’后面的吕某某也吼了起来:‘来了哦,磙磙来了!’刚刚吼完,那只轮胎就对着老太婆撞了过去,直接把老太婆撞翻在地。我就骑车走了。”
吕某某见自己闯了大祸,为逃避法律责任,便装模作样在旁边观看,假装不知情。被害人李某某的家人闻讯后,赶到现场,将她送往医院抢救。因李某某伤势过重,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经南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李某某系被巨大钝性暴力作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赔偿损失又领刑安全警钟须常鸣吕某某回家后,没向任何人讲述自己闯祸的经过。据其妻唐某珍案发后向警方陈述,当天早上她老公吕某某到镇上去赶场卖鸡鸭,要到中午的时侯,他就回到家里了。当时她看他精神很不好,恍恍惚惚,问他是咋回事,他只说不舒服。二人原说好当天去地里收花生,吕某某说他就不出门了,在家里带孙儿,所以唐某珍就一个人去收花生了。那几天吕某某精神一直很不好。唐某珍说,吕某某平时喜欢捡一些瓶瓶罐罐回家。
案发后,顺庆区公安分局迅速立案调查,根据现场目击群众的反映,将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吕某某抓获。吕某某归案后,起初因不愿承担刑事和经济责任,拒不承认犯罪事实,他称当天他从蓬安县正源镇赶场回来,走到渔溪乡猫儿村何家湾那里,有一个很大的轮胎从他身后滚过来,还从他脚边擦了过去,他吼了两句,但是当时周围没有其他人,这个轮胎就顺着何家湾那个陡坡往下面滚,最后滚到哪里去了他也不清楚。他走到陡坡下面的时候,看到李某某躺在地上,身上还在流血,后来李某某家里来了人,他就离开了现场了。
直到顺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时,在事实面前,吕某某抵赖不过,才承认了自己向坡下推动轮胎,轮胎失控后将李某某撞倒在地,致其死亡的犯罪事实,并表示愿意赔偿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在法院主持下,吕某某与死者亲属达成刑事和解,赔偿了死者亲属各种损失5万元,并取得了死者亲属的谅解。
顺庆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吕某某在公路上朝下坡路段推动货车轮胎,具有很大的危险性,特别是下坡路段有弯道,上坡行人、车辆等难以发现向下滚动的轮胎,更增加了发生危险的几率,而且当日是正源镇、渔溪乡两地逢场,与平日相比,事发时间段通行的行人、车辆较多。这些均是生活常识,能够为被告人吕某某所认识。其贸然将轮胎往公路坡下推,无论是疏忽大意没有认识到危险,还是认识到了而轻信能够避免,都足见其主观过失,被告人的危险行为与李某某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其行为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吕某某在开庭审理中认罪,并赔偿了被害人亲属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7月13日,该院一审依法判处吕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