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辅警判袭警罪的比较少,一般是打了和民警一起出镜的辅警,判袭警罪的概率会高一点,袭击只有辅警没有民警的情况下,大概率判妨害公务罪,无论是什么罪名,出来了都叫刑满释放人员。
2024年2月7号晚上10点,贵州省兴义市公安局清水河派出所接何某某报警表示被她丈夫黄某某家暴。民警周某立即带领辅警张某某、辅警石某某出警。
醉酒的黄某某拒不配合周某等人执行职务,见人民警察一行前往其住址,其使用砖头朝民警周某、带路的村组长毕某等人投掷,造成毕某右手臂受伤。在民警周某、辅警张某某、石某某对黄某某进行强制传唤时,其两次欲拿起墙角的木棍、砖头等进行攻击,被拦下后挣扎反抗,对周某、张某某、石某某拳打脚踢,造成辅警张某某牙龈被踢受伤出血、辅警石某某左侧鼻部被打受伤流血。经鉴定,石某某鼻左侧损伤,不构成轻微伤。
黄某某,男,1995年出生,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在2024年2月8日被抓获,第二天被兴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22日被逮捕,检察院2024年5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实施暴力袭击,并造成民警受伤,其行为已经构成袭警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袭警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最终以袭警罪判刑7个月,2024年2月8日起至2024年9月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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