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决定于5月进行相关考试。不少考生后台留言,咨询“什么是同等学力申硕”“如何参加同等学力申硕”“报考流程是什么”。现在咱们就来一探究竟。
什么是同等学力申硕?
同等学力申硕是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主要途径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都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同等学力申硕流程
第一步: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可登录信息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第二步:课程学习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期限内学习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课程学习一般有如下几种方式:
(1)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2)参加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课程学习;
(3)自学。
同等学力申硕课程班结束后,学生就能获得课程班的结业证书。想要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就需要报名参加申硕考试。要注意的是,在参加申硕考试之前,学生必须完成课程班的学习,且修满学分。
第三步:全国统考
申请人须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该考试一般每年3月报名,5月底考试。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完成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事宜。之后,申请人要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等,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
考试结束后,全国集中阅卷,考试成绩一般在两个月后公布,合格分数线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划定。
第四步:论文答辩
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和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之后,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并在提交学位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第五步: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所有规定的课程考试、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及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教育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