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体制内混了将近快30年,从来没有听说哪个人考上公务员,试用期竟然被单位考核为不称职,被组织部门不予录用,深圳光明区某街道公务员陈志文算是奇葩一个。
踩着考公年龄红线,陈志文以34岁的年龄,第一学历大专,第二学历为网络法学本科文凭考上深圳某街道公务员。
从网上的截图来看,面试时第一名和第二名没来,第三名的陈志文算是踩到狗屎运了,按理说他应该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上岸机会,可是他接下来一年的反常行为却让单位里的所有领导和同事对他没有一点好感。
上岸第一步,先斩意中人。陈志文考上公务员后,首先是与妻子离婚,在道德层面上就已经不合格了。
在我印象中,参加工作的头5年之内,大家都会努力工作,做出成绩,获得领导干部肯定,同时也会积极地与同事搞好关系,融入圈子里,这是最起码的认知。
可是陈志文在试用期,完全不听领导指挥,工作能推就推,没有一点责任心,经常甩锅,没有一点担当。
工作日竟然去练车,主任叫他改周末,他却置若罔闻,我行我素。
人家是干了二三十年才敢“躺平”,可陈志文在“试用期”内却敢躺平,真的是凭硬实力硬生生地把自己变成了领导想扫地出门的垃圾。
无视领导,不听招呼也就罢了,他和同事关系也是一团糟,一言不合就和同事吵吵起来,脾气上来了爱谁谁,拉黑同事,对编外人员冷嘲热讽,无故退出工作群,交办的工作置之不理等等,任性起来,谁都不好使。
体制内见过懒的,见过惰的,见过没有水平的,见过不会做事的,可从没见过这么不长眼的,难怪在组织部门评议认定时,没有一个人帮他说话,可以说是惹了众怒。
在就业如此竞争激烈的今天,考上深圳公务员是人生一次出彩的机会,陈志文本应要尽职尽责,好好为人民服务,可是在试用期内却开始“摆烂”,不仅丢了工作,也丢了编制,确实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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