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师范学院学生使用宿舍的空调需要缴纳租赁费,以宿舍为单位,420元/年,直到毕业。
并且空调的状况也不好,比较旧,能耗也高,常年没清洗。
就这样的服务,整个大学下来,租赁费都可以买一台新的空调了。宿舍空间不大,买个一般的空调也够用了。
其实这件事的问题点在于租赁费。
学校宿舍是否必须提供空调呢?其实这个不是标配的,但一般都会一到两台风扇,这是常见的。
若果学校安排装了空调,那收取租赁费是否合理呢?
例如此次事件,学校安排其他公司安装了空调,再通过代收租赁费的形式解决了宿舍空调的问题。又或者是学校自己出资安装,作为学校固定资产使用,再收取空调使用费。
既然投入了成本,收取一定的费用,我认为是合乎情理的。
但是这个费用应该怎样算,才是问题的关键。
一台空调的购买成本才两千多,并且也是包安装的,不存在其他的费用了。
日常使用也只有电费,如果空调坏了,再有就是维修费了。
由此可见,学生宿舍使用空调,存在的费用也就三个,租赁费,电费以及维修费。
而电费,维修费只要是在当前使用时,都会产生的,那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那学生自掏腰包,这没问题。
但是租赁费就贵了,一年420元,学校这是打算一届学生回本后,往后都是一本万利的生意了,几乎是躺着就能把钱赚了。
正常来说,空调的购买成本可以分摊到它的整个使用周期里,例如使用的寿命为10年,那就把两千的成本分摊到每一年,再以宿舍为单位缴纳。
这样似乎才是合理的。
而本案例中,420一年的租赁费,在我看来,确实是贵了的。
如果学校强硬地回应,不缴纳就不能使用了,那就不用了。
退一步说,不用学校的空调,自己宿舍筹款买一台,可不可行呢?
毕竟抢了别人的饭碗,还真的有待商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