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孩子在学校被男同桌用锥子扎了几百下,找了学校和当地讨要说法,结果是不构成立案标准,联系双方民事调解,同时也没有达到校园霸凌的标准。
如果这样都不算是校园霸凌,你是学生家长的话,能接受吗?
其实在我看来,这已经妥妥是校园霸凌了。
拿着铁锥子就往别人身上戳,这人得心理有多变态才能干出这样的事呢?
这不是同桌之间的打打闹闹,这是典型的人身伤害。
想想以前读书的时候,即便是同桌,也不至于用工具来插伤别人,顶多就是口头上嬉戏而已。
更何况男同桌还扎了几百下,这些伤害难道主管的人都没看到吗?难道眼睛不好使了?
即便是根据校园霸凌的定义,在校园内外,学生间一方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这男同桌的行为明确可以被认定为校园霸凌的。
所以我不知道当地是基于什么样的标准来调查此事,甚至对于女孩的情况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虽然此事已经过去了半年之久,但是家长的诉求没有达到,也没有其他的道歉和赔偿说明(没有相关的报道)。
这对于小女孩来说,其实是非常不公平的,身体上的伤害以及心理上的创伤,其实都需要时间来淡化。
如今涉事的双方都已经上了初一,可都还在同一个学校。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会不会再一次发生校园霸凌事件呢?谁也保证不了。
我想这也是女孩家长的顾虑之一。
其实就整件事而言,学校对此直接开除霸凌的学生是最好的处理办法,可学校对此却选择了另一条路,让人觉得可能男孩家里特殊,才把整件事如此轻描淡写过去了。
所以再等待学校接下来的调查和回应了,看能否给女孩及其家人一个满意的交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