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某县的老钟是一名普通的果农,他靠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种植红富士苹果为生。
然而,就在一个深夜,老钟的果园里却发生了一起令人惊讶和悲哀的事件。
一名酒后的男子闯入果园偷吃苹果,结果被老钟放出的狗追赶,在逃跑过程中不慎掉入水沟溺亡。
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这名男子的家属竟然向老钟索赔高达85万元。
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了令人意外的判决。
案件回顾这起案件发生在陕西省某县的一个乡村,死者名叫于鹏(化名),是附近村里的居民。
事发当晚,于鹏和几个朋友一起喝酒聊天,喝得有些醉意。
喝完酒后,于鹏拒绝了朋友们送他回家的好意,坚持要自己走。
于鹏走在乡间小路上,摇摇晃晃地走了一会儿,就来到了一个果园旁边。
这个果园是属于农夫老钟的,老钟靠这个果园维生已经十多年了。
这时正是丰收季节,果园里满是红彤彤的苹果。
于鹏看到这些苹果,心里一动,想着深夜也不会有人看守,便偷偷地进入了果园。
于鹏挑了两个最大最红的苹果摘下来吃着,还想着再找找有没有其他水果。
他一边吃着一边往里走,却没有注意到果园里还有两只大狗。
老钟因为腿脚不便,又经常有人来偷果子,所以在这里养了两只大狗看守果园。
这两只大狗虽然被拴在门口,但是很敏感地察觉到了于鹏的闯入。
它们立刻起身向于鹏所在的方向望去,并发出凶猛的叫声。
老钟被狗叫声惊醒了,他知道肯定是有人来偷果子了。他起床解开了狗绳,让狗去驱赶这个不速之客。
于鹏听到狗叫声越来越近,吓得丢下手中的苹果就往外跑。
由于不熟悉这里的地形,并且身体受到酒精的影响,他在跑到一个水沟边上时不小心踩空了。
于鹏重重地摔进了水沟里,由于酒精中毒,他无力起身,很快就失去了意识。
老钟跟着狗跑到水沟边上,发现了倒在水里的于鹏。
他试着叫了几声,但是没有任何回应。他马上意识到出事了,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察很快赶到了现场,将于鹏的尸体打捞上来。
经过勘察和调查,他们确定于鹏是酒后进入果园行窃,被狗追赶后意外掉入水沟溺亡,属于意外事故。
警察通知了于鹏的家属,让他们过来认领遗体,并告诉他们于鹏死亡的前因后果。
于鹏的家属听到这样的消息,悲痛不已。但是他们却不认为是于鹏自己有错,反而怪罪于老钟。
他们认为要不是老钟放狗追赶,于鹏就不会死亡。
因此,他们将老钟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85万元。
老钟接到传票后十分气愤:“他来偷我的东西死了,跟我有什么关系?凭什么还要我赔这么多钱?不可能的!一分钱都没有!”
双方吵得不可开交,只能等待法院的审理和判决。
法院判决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了如下判决:
首先,法院认定于鹏的死亡是因为其自身主观行窃而导致的意外事故,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其次,法院认定老钟放狗的行为间接导致了于鹏的死亡,因此负次要责任。
最后,法院认定于鹏家属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八十七条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根据过错程度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法院综合考虑了于鹏和老钟的过错程度、于鹏家属的实际损失和老钟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最终判决老钟赔偿于鹏家属17万元。
结语这样的判决让人唏嘘不已。老钟虽然没有被判有罪,但也要承担一笔不菲的赔偿金。对于一个普通的果农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而于鹏的家属虽然得到了一些补偿,但也无法弥补他们失去亲人的伤痛。
这个悲剧的发生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应该遵守法律和道德,不要做出违法和不道德的事情,否则可能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
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安全和自我保护,避免酒后驾驶或者独自外出行走,以免发生危险和意外。